Re: [检举] XE&春天咒诅我们地方召会

楼主: eno4022 (eno)   2017-12-01 10:00:26
※ 引述《eno4022 (eno)》之铭言:
: ※ 引述《df31 (DF-31)》之铭言:
: : (2) 理由或说明
: : 恢复本圣经是地方召会使用的圣经。XE因为辩论失败,羞怒之余,愤而指称
: : ‘恢复本圣经(传另一个福音)的注解也是该受咒诅的。’这无疑咒诅整个
: : 地方召会。
: : 因为无法为自己荒谬,‘因行为称义’的论点提出有力的支持,愤而咒诅人家
: : 全家人,这是非常过分,卑鄙的行为。
: 5.2 针对团体、族群或人物在用词上有贬低之意,接受任何人提出检举,板主亦有权介入
: 处理,并得判定违规并依第5条处理。
: 本板不鼓励因为个人的宗教意见,就对当事人所属的团体、族群或人物进行贬低的行
: 为,因为这只是在煽动不合理的仇恨,无助于沟通与讨论
: 这跟那些非正统教派增减经文弄出来的教义不同,
: 如果召会解经都是依据圣经,那想要指控对方传的福音是圣经上所说的可咒诅的福音
: Xenogeous跟springxx的论述显然不足以支撑他们自己的论点(说服力不够难以服众)
: 二人违反板规5.2
: Xenogeous为累犯,禁言7日
: springxx为初犯且为使用推文,禁言3日
: 谢谢大家
本案经Xenogeous申诉,其明确表示
他只是贬低恢复本圣经的内容,并没有贬低翻译它的人及专门使用它的教会
我仔细回顾了一下本案,Xenogeous在说恢复本注解为可诅咒的福音时
确实没有提及翻译人李常受先生及使用恢复本的地方召会
而板规5.2明确指出仅禁止"针对团体、族群或人物在用词上有贬低之意"
我个人较推崇罪刑法定原则,认为应该尽量限缩板主心证裁量空间,
因此既然Xenogeous明确表示他没有贬低李常受先生及地方召会的意思,
我决定接受他的解释说明,不任意扩张解读他的文意
本案改判
Xenogeous言论未符合板规5.2的要件,因此违规不成立,禁言即日取消
作者: df31 (DF-31)   2017-12-01 10:27:00
这不太对诶!我们地方召会用的就是恢复本。如果恢复本是当传的是一个‘当受咒诅的另一个福音’,那么整个地方召会就是接受‘当受咒诅的另一个福音的教派’。难道,只有亚流当受咒诅,而亚流派不当受咒诅吗?这好像不是游戏规则馁!:O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7-12-01 10:31:00
很好的改判。顺便问问无神论者单纯贬抑圣经是否同理?
作者: ckcraig (水无灯里)   2017-12-01 10:36:00
我也同意是合理的改判, 我也对风可吹大大的疑问有兴趣圣经->基督徒, 恢复本圣经->召会弟兄, 若可以单纯贬低对于无神论者单纯贬抑圣经应该也有帮助
作者: NewCop (新警察里王)   2017-12-01 11:23:00
凭良心讲,c大你的比喻不太对理论上恢复本的本质就是圣经,召会弟兄使用恢复本,应该是因为认为目前流通的圣经译本没有比恢复本精确的缘故C大的比喻似乎变成召会弟兄眼中的恢复本与其他基督徒的圣经有本质上的不同,这也是召会弟兄一直希望能澄清的误解之一实际上在召会中因为某些因素希望使用其他译本圣经的话,也不会被刁难但是注解是李常受写的,我认为就算没贬低到召会,至少也有指责到李常受不过还是尊重版主判决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2-01 11:49:00
谢谢nc,你们默默制造和平
作者: ckcraig (水无灯里)   2017-12-01 12:10:00
@NC大 感谢您, 所以是对于李常受注解的部份的贬抑所以对于风可吹大的问题: 对于圣经内容之解释的贬抑是可以的, 等于批判或讨论. 而非单纯对于圣经著作的贬抑不知道这样的理解是否正确此外: 可咒诅的福音, 可称为“异端”吗?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7-12-01 12:22:00
我觉得判断依据是如何引用圣经去批评人事物如果说拿圣经去评论不信者、同性恋、异教徒是合理的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2-01 12:23:00
@ck您的福音观也是对方认为可咒诅的福音喔!#1Q7jA_V- (Christianity)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7-12-01 12:24:00
那么用圣经去评论其他圣经诠释是可受咒诅又有何不同?信徒拿各种圣经内涵去抨击贬抑其他教派,这些行为不就是咒诅的表现吗?看看老鱼在板上针对教派甚至是跑去天主教板的言行我倒觉得他体现了各种圣经提及的行为模式没有道理只有哪个教派可以作这种事
作者: ckcraig (水无灯里)   2017-12-01 12:27:00
先回风可吹大, 依据圣经去评论, 是基于圣经的基础而评论的内容合不合理, 就跟注解合不合理很类似, 到底有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7-12-01 12:28:00
其他教派或一般人或各种特殊团体就不能这么作吧?
作者: ckcraig (水无灯里)   2017-12-01 12:28:00
没有正确的使用圣经的观念到所评论的事物上而你所提的使用圣经内涵的讨论,可分为讨论内容和讨论方式讨论的内容, 可以被检视是否解释是合理的. 讨论方式也可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7-12-01 12:29:00
如果说根据圣经基础去评论各种诠释,那么就该只有“这里错了”“这里我不同意”“这里应该怎样”
作者: ckcraig (水无灯里)   2017-12-01 12:30:00
如果讨论的方式是攻击和责难, 那么也是不符合圣经的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7-12-01 12:30:00
或是“这边不合圣经某某章节”等等才叫合理评论口吻
作者: ckcraig (水无灯里)   2017-12-01 12:31:00
对 您说的正确, 所以我认为不论直接或是间接, 或嘲讽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2-01 12:31:00
是的,所以ck在这做出包庇攻击和责难以及不当用词完全让我傻眼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7-12-01 12:31:00
所以说板上很多墨水互喷,本质就已逾越合理评论
作者: ckcraig (水无灯里)   2017-12-01 12:32:00
是, 但是要谴责这些该受谴责的人, 也要检视是否符合圣经和睦的原则, 温柔的话语和适时的严厉, 这我只能倚靠神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7-12-01 12:33:00
这场属灵大战都在各自包庇,除非各退一步才有解
作者: ckcraig (水无灯里)   2017-12-01 12:33:00
但我仍旧做的不好, 愿主饶恕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7-12-01 12:34:00
一礼拜少泼几篇文又不会怎样~多出去走走看看太阳蹲在这边等对方输有什么意义XD
作者: ckcraig (水无灯里)   2017-12-01 12:34:00
@pinjose: 您说在该篇我的福音受到咒诅我只用使徒行传 5:38-39回应您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2-01 12:39:00
那我不知道你出来公道伯的用处反正他们恶言毁谤信仰就随他们吧,不用解释你之前出门指责双方的用词意义又何在反正一方所传被“指责”为当受咒诅,你都觉得没什么你之前所行究竟是什么这个版讨论以来,应该还没有一个词难听超过[当受咒诅]
作者: ckcraig (水无灯里)   2017-12-01 12:46:00
@pin大 我用箴言9:6-9回应你在那之前, 我看待他们如同智慧人, 指出双方可改进的地方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7-12-01 12:47:00
用在自己身上时才会觉得噜,批评其他人都不会
作者: ckcraig (水无灯里)   2017-12-01 12:47:00
但我现在愿意教导智慧人,他就越发有智慧;指示义人,他就增长学问。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2-01 12:48:00
你可以不出面指责,但你现在从犯了你竟赞同这样的行为没什么
作者: ckcraig (水无灯里)   2017-12-01 12:49:00
哀 你看不出来我是反串吗.eno版主摒除一切心证这样改判当然合理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2-01 12:50:00
看不出来==
作者: ckcraig (水无灯里)   2017-12-01 12:50:00
但难道大家看不出XE的原意吗? 对于他, 我还需要多口吗?我现在对于Xe大和th大已经不再回应了我已尽了我该做的事情, 我感谢你摆上与他们互动的时间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2-01 12:51:00
好吧,谢谢你的安慰,确实我们花太多时间在橙清只是陷在泥沼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7-12-01 21:43:00
有点类似,你写的文字是应当受咒诅的,但不代表你是应当受咒诅的。
作者: df31 (DF-31)   2017-12-03 15:39:00
三尺的发言有够白痴的,但这不代表三尺是白痴!:))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7-12-03 15:57:00
这种把发言跟发言人切割成这样本身就很奇怪了,就像th的“就事论事”也是,明明在酸人还拿就事论事当挡箭牌。
作者: df31 (DF-31)   2017-12-03 16:14:00
因为不白痴的三尺,会说白痴话?:P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7-12-03 16:17:00
:D 可惜th就爱玩这个很鸟的逻辑。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7-12-04 16:32:00
就事论事本就应该如此。文字是思想层面,不可能跳跃至人格层面;并且思想也是部分的思想而已。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7-12-05 10:11:00
↑th重申他的鸟逻辑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7-12-07 07:14:00
某人说错话、表达了错误的思想(无论是真的错误,还是疑似错误,或是其实是批评者自己错误),那他的"话"当然可以被批判,而且本就不代表批判其人自己。反过来说,批评者的话也可以被批评回去;这样就是正常不过的辩论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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