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用哲学语言谈,稍微抽象了点,举个例子吧....
太6:12 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
太
18:21 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
到七次可以吗?”
18:22 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
18:35 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
太
5:23 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
5:24 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
这些文本是实在的,是明白可以找到出处的出版品/文献,
甚至可以找到原文的古抄本来做比对;
而对于基督徒来说,相信其中是神的启示/神的道/真理,
而从其中获得的真理,可以使人获得自由(当然不是所有方面,
而是这些道/真理所对应的情况)。
现在问题来了,“我”,theologe这个id或意识现象,
笃信这些文本传达真理(本体),
但我能够理解其真义,进而实现出来(遭遇真理的闪现乃至于实在)、
领受其真理使人获得的自由吗?
当“我”遭遇到在这两个板的基督徒们因为意见不合导致的冲突、不谅解,
乃至于仇恨时(事件A),
“我”这个意识根据其当时对经文以及事件A的理解,
产生了以下的行动或表现:
#1NDlaBxE (JesusLove) 105.05.14 标题 要和好的进来吧!
有些基督徒无论真心或者只是惯性或其他(未必是实践理性的运作),
赞同并回应了这个行动,
也有基督徒产生怀疑,乃至批评与攻击...;
总而言之,或许有一点点和好的果子结出,
但可能只维持了一点点的时间(闪现),
而后续的批评与质疑也慢慢越长越大,演变至今;
故终究“和好”对于批踢踢两个板的几位基督徒来说,并没有实现,
“我们”当然没有领受到这个真理带给人的真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