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检举wyytwo人身攻击版规5.2 (公告判决)

楼主: eno4022 (eno)   2016-08-11 16:24:20
※ 引述《eno4022 (eno)》之铭言:
: 5.2是针对团体、族群或人物,前二个在本案中不存在,
: 人物的部分你得要到摩门教先知或召会李常受那种代表性人物的等级才适用
: 所以我改依第七章规定处理
: 请wyytwo在三天内做出解释,说明为何会认为dam. pin为东方闪电教教友
: 必要时应举证。说明方式可以回文、推文或私信我等方式办理
: 因为是我出面受理,如果你说明是寄给萨德,我会当作你没解释
: 我视说明再决定判决
刚w板友已经回信给我了,她放弃说明的权利
在基督信仰内,指称他人为异端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
除非(1)对方的确有自己承认,或是
(2)其言行经过检验后,确实符合该异端教派特征,且对方也没有否认这样的指控
(1)的情形当然简单多了,(2)的话真的就是从严认定,要成立真的很难
只要一个环节出错或不够严谨,对方反过来检举你,像本案一样
那真的就是你自己没事找抽求打脸,怪不得人
板主判决:wyytwo以发文方式任意指控他人为异端,被当事人检举,
又放弃解释的权利,故板主直接将本案视为wyytwo对pinjose的人身攻击
审酌wyytwo并非在与pinjose的互动过程中,依双方讨论内容做出这样的认定
,而是无端突兀地发文指称,我认为此风不可长,故加重处分,禁言15日。
备注:本来想以9.2引战处理,不过想想应该很多人关心这个象征性的判决,
所以还是决定视为违反板规5。
我需要补充说明一下,
这次的判决不表示往后说某人是异端,就是人身攻击;
若符合我上头说的(1)或(2)的情形,你有足够的证据力佐证你的指控,
足以让大家都同意,某某某的言行的确怎么看就是纯正的东方闪电教教徒云云
那讲人异端就只是一个事实的陈述,而非人身攻击
这次wyytwo放弃了说明权,所以本案相对简单许多。
可以的话我还是希望大家尽量针对你认为不对的言论反击就好
尽量不要给人贴[异端]这种验证高难度的标签,不然到时候被事主检举,
你得想办法说服我,这是事实而非污蔑,那个过程你累我也累....
我话讲在前面,只要事主举证说他早已经公开否认他是XXX异端教派
想走(2)的管道让人身攻击的指控不成立,基本上就是不可能的任务了
到那个时候,你还不如规划水桶期间要去哪里抓宝可梦比较实在
作者: waggy (Let's go, pal!)   2016-08-12 15:29:00
我比较好奇的是,说人家是东方闪电就算人身攻击吗?
作者: Sylvaine (Poisson-Fisch)   2016-08-12 15:42:00
在没有明确的证据下,随便说人家是异端就算唷~~
作者: mapuff (酒窝)   2016-08-12 17:35:00
“异端”对基督徒来说,算是严重的指控喔!
作者: NewCop (新警察里王)   2016-08-13 20:11:00
说人异端没什么但说人是邪教就很严重了
作者: Damaris (Damaris)   2016-08-14 06:14:00
有没有人知道绿色背景一朵小白花是什么团体?我有位大学的学妹(自称学妹)年初跑来装熟,结果发现对方是东方闪电后来封锁对方帐号。感觉很带衰哀哀。fb上面这很多教会社团如果设为公开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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