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提问:基督徒的社会参与是什么?

楼主: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05-11 17:14:09
回应康来昌牧师,〈基督徒“没有社会责任”〉一文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gbk.cgi?user=word&proc=read&bid=8&msgno=14
1.辩证法
1.1全称命题
任何全称的命题都容易遭遇一些理性的困难或“过载”。
所以,
(A)基督徒不应用任何形式去社会参与
(B)基督徒应该用任何形式去社会参与
这两个全称命题,都很容易找到“例外”或者“问题”(如df提的国家主义)
来反驳或质疑之。
1.2康德-路德-耶稣
康德称此种命题为“二律背反”,
就是要用来凸显理性在面对形而上的全称命题时的限制(纯粹理性或自然律的世界),
以带出另一个独立于自然律的“自由律”之世界。
而康德这种思维的重要根源之一,就是马丁路德。
马丁路德在他的《基督徒的自由》一文中用以下两个全称命题来展开:
一、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众人之主,不受任何人管辖。
二、基督徒是全然顺服的众人之仆,受任何人管辖。
就是要以这种二律背反来突破理性的限制,以达到神学的高度。
路德常常运用这种悖论或吊诡或反合性的形式要传达信仰的真理,
例如说:“勇敢地去犯罪吧...(因为因信称义的恩典太大了)”
这种辩证法从中世纪经院哲学中逐渐成熟而来,
当然可以说有其希腊-拉丁根源,
但也不能说没有犹太的思维。
我们都知道耶稣也常常运用这种“拉比式教导”来做讲述,
以刺激其听众去超越理性的限制。
例如说,爱我-恨父母、骆驼穿过针眼、犯罪-剁下等等XD
1.3康来昌
台湾的国语教会的神学性作家中,
蔡丽贞跟康来昌都是喜欢用以上这种辩证法或拉比式教导或“语不惊人死不休”,
来挑战信众,让他们能够超越自己理性限制而去追求信仰。
所以谈到这个全称的否定命题
(A)基督徒不应用任何形式去社会参与
其实就默认全称的肯定命题的存在
(B)基督徒应该用任何形式去社会参与
而(A)的漏洞层出不穷,其实更是要凸显(B)的荒谬。
可以说,即使(A)有“怪怪的”感觉,但(B)的危害更大。
而在这个用全称命题去造成理性的“过载”状态,
正是要让人反思“什么形式才是基督徒应有的社会参与”。
康来昌不但有读路德,其实也有读路德传统底下的尼采,
(我有听过他讲道谈尼采)
而尼采玩这种“微言大义”更是炉火纯青...。
当然不是说康来昌全篇都是“反话”,
他讲到王明道的“纯粹福音”、社会参与要有福音的基础及果效等等的概念,
都是陷入第三波灵恩及其无可救药的乐观主义或“信心”的国语教会,
的的确确需要被提醒的真理;
但他完整陈述了九个社会参与的理由,也没有完全批驳完毕,
有些是说“不一定”、有些是说“这的确是”(社会参与的理由),
根本就是故意留了很多漏洞:p
而最后他讲到某些社会参与的基督徒的“霸道”,
也就表明了要针对的(B)才是全篇文章隐藏的真正对手:
用(A)的漏洞去打击(B)的荒谬,根本是恰当的,
因为(B)绝对不应该是基督徒社会参与的观念;
而(A)留下的漏洞就是告诉读者,虽然很多形式或意识观点的社会参与有问题,
但不代表“所有的形式”都有问题;
而那些“适当的形式”,读者你要自己找出来:p
2.基督徒社会参与的可能形式
因为篇幅已经太长了,所以简单提几个论题、ideas:
2.1耶稣-雅各/彼得-保罗的再创造/天国观/内在的国
这部分我在基信板有一些片断的、初步的阐述了。
2.2基督徒双重身份:被动与主动的参与
无论是赖特的“被批判实在论”或是回到海德格的此有/存有学,
我们都是“被卷入”效果历史、社会结构的运动之中...,
而我们在其中的被动与主动都是必然存在的,
但要如何面对(或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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