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台湾来说这大概不太可能发生,但美国状况就不清楚了。
首先台湾的学校是一种特别许可,经由民间出资来让社会的民众得以分享教育。
也就是说台湾的私校其实是代替政府去保障人民的受教权。
加上台湾的政府每年有极大部分的资金挹注在私校,也形成严密的控管系统。
更别说学费不能随便调,校内法规需要跟教育部核备。
即便不谈教育,以社会服务及慈善来说,
如果在台湾,机构只服务信念相同的人? 这样政府干嘛给你注册立案。
民间对NPO的责信,不仅是财务,包含组织管理及目标理念都是重点,
再者,政府及其他民间单位对NPO的税务及财务豁免,也是建立在NPO服务非歧视政策上。
例如谷歌及微软对非营利组织的条件,都强调机构内部规范及实践都不能有歧视条款。
微软:https://goo.gl/K7ajc4
组织必须遵守下列微软企业公民计画的非营利组织反歧视政策:
组织在雇用、赔偿、提供训练或服务、宣传、解雇、退休方面,
没有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国籍、宗教、年龄、身心障碍、性别认同/性别气质
、婚姻状况、怀孕、性倾向、政治立场、工会成员或退伍状况—的歧视政策或使命。
若是宗教组织,则组织内带有歧视性的作法将不被反歧视的法律所规范。
(注意:这里宗教组织为教会等宗教团体,不包含其成立或附设的民间机构:如基金会)
组织必须愿意且能证明其对上述理由均无抱持任何歧视。
谷歌:https://goo.gl/6aM3NQ
担保条款
本人在此保证:
我所属的机构是台湾境内登记立案并获得核可的慈善团体或非营利组织
(请参阅捐赠计画指南)。
我所属机构中的任何人不会在招聘/雇用 或执行计划和服务时,非法歧视其他人。
我所属机构中的任何人不会在招聘/雇用时,以性倾向或性别认同为由而歧视受雇者。
我所属机构会依据其政策和适用法律规定 接受这笔捐款。这笔捐款不会损害 Google
目前或日后与我所属机构间的往来关系; 且这笔捐款将不会用于贿赂任何政府官员,
借此取得或保留商业利益或任何不当利益。
※ 引述《eno4022 (eno)》之铭言:
: 此法案经数次退回和修正,内容提及“基于不同的宗教理念和婚姻观”,不得强迫基督教
: 组织或牧师为同性伴侣证婚,或提供社会、教育、慈善等服务。亦不得强迫基督教组织包
: 含教会、宗教学校和事工组织,雇用“宗教理念相违背”的员工,也有权利辞退“宗教理
: 念背离甚远”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