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乔治亚州(Georgia state),在16日(台湾时间17日)以“104:65”的票数通过“第757
号众议院法案”(HB 757)-又称“宗教自由法案”(Religious Liberty Bill)或“牧师保
护法”(Pastor Protection Act),旨在保护乔治亚州人民的宗教自由。
目前,只等乔治亚州州长内森‧迪尔(Nathan Deal)签署核可,法案便会正式上路。
此法案经数次退回和修正,内容提及“基于不同的宗教理念和婚姻观”,不得强迫基督教
组织或牧师为同性伴侣证婚,或提供社会、教育、慈善等服务。亦不得强迫基督教组织包
含教会、宗教学校和事工组织,雇用“宗教理念相违背”的员工,也有权利辞退“宗教理
念背离甚远”的员工。
宗教自由法期盼能保护基督教教会,避免因拒绝做“违背信仰的事”而承受刑责。该法并
非针对同性伴侣,仅为其中的一部份。在附加的修正案中,也提到该法不允许歧视行为,
此乃联邦法(Federal law)明文禁止。
相信婚姻是“一男一女”结合 “美南浸信会”的州长决定很关键
现在,所有舆论都转向法案的关键人物-乔治亚州州长内森。他所做的决定,将影响法案
通过与否。
曾批评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州长内森,是美南浸信会(Southern Baptist)的共和党党员,认
为在某种程度上强迫牧师和神职人员,非得替同性伴侣证婚不可“违反基督教”教义。内
森也表态,自己不会签署任何有歧视意图的法案,然而,他尚未针对16日通过的法案进一
步发言。
“没必要因不同的宗教信仰而互相歧视。”内森所带领的乔治亚州政府,也努力将宗教自
由法案与“乔治亚州第一修正案防御法案”(First Amendment Defense Act of Georgia)
结合,避免所争取的宗教自由与法律规定牴触。
内森曾引用新约,强调耶稣接触许多不信祂,甚至极力反对祂的人。但基督徒应效法耶稣
,去接纳甚至爱那些不同于自己的人。“这里(乔治亚州)相信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你
不同意,并不会因此被视为基督教的威胁。”内森说道,并期望能提出既保护宗教自由,
又无歧视疑虑的法案。
此外,宗教自由法案的推动者-共和党党员葛雷格.柯克(Greg Kirk)不讳言,“同性婚
姻合法化”是最大的动机,盼借此感染各州陆续推动类似法案。民主党党员卡拉‧德瑞纳
(Karla Drenner)则认为,法案给了宗教组织或学校,合理拒绝“LGBT族群”求学或就业
的理由。
被称“反同”法案 Google、微软高声反对
不久前,印第安纳州(State of Indiana)和阿肯色州(State of Arkansas)才通过类似法
案,引起轩然大波。
当期盼宗教自由的民众为法案的通过欢欣鼓舞时,超过300家大型企业和民间组织,包含
Google、微软、雅虎和可口可乐公司在内,表态抗议宗教自由法。不但声称这是“反同”
法案,更警告一但通过,相关细则-不为同性伴侣证婚或不雇用不同宗教理念的人,都可
能激怒企业主,让乔治亚州损失近2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