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社会有一个怪现象,就是很多有情侣的年轻人,会把圣诞节当成情人节在庆祝。
但是圣诞节本质其实就是庆祝耶稣诞生的伟大节日。
结果一堆情侣特意挑在基督教的节日去汽车旅馆、HOTEL、饭店发生婚前性行为。而且还
认为这是对的!圣诞节就是要发生婚前性行为的日子!什么耶稣诞生关我屁事!我又不是
基督教徒,老子老娘就是要打砲相干你住海边管很宽是不是?
这种淫乱的歪风在台湾似乎已见怪不怪,也没看到哪个教会的牧师或神父对此表示不妥。
你们去看看欧洲或美国是怎么过圣诞节的,有像台湾这样前仆后继的去发生婚前性行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