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meltice 违反板规,水桶21天

楼主: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1-06 09:58:20
1. 检举人:ayuperfect
2. 被检举人:meltice 水桶21天
3. 违反板规:
(1) 第四章 人身攻击规范、第六章累犯机制
第四章 人身攻击规范
一、“人身攻击”定义:(1)无客观事实及因果关系论述可佐证且(2)该言论为针对
特定使用者或所属族群之特质,使上述个人或族群感受恶意或贬抑之言论,
同时符合以上两点者皆属之。
二、禁止“人身攻击”,违者得水桶14天处置,并适用“累犯机制”。
第六章 违规处置与“累犯机制”
一、初犯处置从轻,板主得以本章第二条之警告处置。
二、违规处置级别为:
a. 警告:口头劝戒违规之处,尊重使用者自律之能力,不予实质处罚。
b. 7天水桶处置:禁止发言7天。
c. 14天水桶处置:禁止发言14天。
d. 21天水桶处置:禁止发言21天。
e. 1个月水桶处置:禁止发言28天。
f. 3个月水桶处置: 禁止发言28*3天。
其他:删(推)文。
(2) 被检举人用基督病指称基督徒,符合第四章无明确事实及因果关系,
且有明显恶意。且为累犯文章代码(AID): #1K5N_Uct
4. 佐证资料:
● 4 m 3 9/14 uka123ily □ [公告] meltice 违反板规及相关文章转录
┌─────────────────────────────────────┐
│ 文章代码(AID): #1K5N_Uct (Christianity) [ptt.cc] [公告] meltice 违反板规 │
│ 文章网址: http://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10695134.A.9B7.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99 Ptt币 │
└─────────────────────────────────────┘
文章代码(AID): #1KMCriMT (Christianity) [ptt.cc] Re: [问卦] 请问有牧师可
文章网址: http://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15105900.A.59D.html
→ meltice: 就算基督徒吃了黑心油得癌症死了 还是要感谢神的恩典 11/05 08:52
推 meltice: 我猜用同样标准也可以得到基督徒也需要去看心理医生 11/05 22:34
→ meltice: 基督徒幻想存在一位耶和华神会保护他们 病得很重耶 11/05 22:35
→ meltice: 不过基督徒宁愿向那位神祷告也不去看医生 无药可救了 11/05 22:36
→ meltice: 心理医生在我看来是医学里面最瞎掰胡扯的一种 11/05 22:37
→ meltice: 最好现代人有那么多心理毛病 古代人就都没问题 11/05 22:38
→ meltice: 一般的疾病都是实际存在的 只是心理疾病是医生发明的 11/05 22:38
→ meltice: 我觉得上班族每天准时起床朝九晚五上班赚钱就是强迫症 11/05 22:39
→ meltice: 反正心理医师最喜欢发明一堆有的没的病 11/05 22:40
→ meltice: 然后就可以大赚黑心钱 真正有病的是心理医生 11/05 22:40
→ meltice: 各位上班族赶快去看医生吃药 你们全部都得了强迫症 11/05 22:41
→ meltice: 上班族每天强迫自己做着不想做的事 然后不断的抱怨 11/05 22:45
推 meltice: 当然是真的啊 基督徒该看医生该吃药了 不要一直宣教 11/05 22:59
→ meltice: 自以为自己认识神自己才懂真理 真的会让人笑到得内伤 11/05 23:00
→ meltice: 请问自以为自己认识一位又真又活的神 这是什么病啊? 11/05 23:01
→ meltice: 我猜应该是 基督病 对吧 反正自己发明就好啦 11/05 23:02
→ meltice: 天主教徒赶快去祷告求神医治 不要再乱板了 11/05 23:11
→ meltice: 我管你支持啥精神 你是异端 你要下地狱就对了 11/05 23:42
→ meltice: 对于路边传教的基督徒 大多数人也是选择无视 11/06 07:41
→ meltice: 你们只能骗到那种脑袋有洞的人陪你们一起当只顺服的羊 11/06 07:42
5. 其他:
a.人身攻击的定义及检举写的很清楚,检举需要当事人,
或至少需是被攻击团体的一份子,才能提起,板主不能代为主张。
以本案,至少检举人应为基督徒。
另外这里是PTT的基督信仰板,是国家研究院群组,不是私人群组,
更不是团契板,不是团契板,不是团契板。
(很重要所以要讲三次)
b.不分立场都要有被批评的心理建设,不管对方多烦人,
多使人讨厌或者多令人生气,都不会是限制的理由。
(当然人身攻击除外)
被水桶就请好反省自己的行为,讨论的范围不包含人身攻击。
c.如果有雄心壮志,欢迎参选下一届板主,毕竟没有人要选就会从缺囉。
优卡
作者: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4-11-06 10:14:00
Uka 有要选吗?
作者: saniblue (sanity)   2014-11-06 10:21:00
Uka要选的话就代表权力恋栈,真的很爱当版主啊打从一开始选这版的版主就有问题,继续当就更有问题
作者: CCKAT (CC)   2014-11-06 10:24:00
最差异的同性恋参政示范
作者: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4-11-06 10:24:00
其实这个板超难管的,不管谁上任都会被炮
作者: CCKAT (CC)   2014-11-06 10:25:00
所以这个板主就放胆乱搞啦XDDD 哈哈哈 还不如让组长代管XD
作者: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4-11-06 10:26:00
我们如果把uka气走了,板主从缺这样好吗?
作者: CCKAT (CC)   2014-11-06 10:26:00
缺人又怎样?组长代管而已这板主本来就只是为了同性恋斗争权益来的适合当同性恋板板主 不适合当其他板板主
作者: csss22221041 (没暱称)   2014-11-06 10:27:00
版主,我要检举,因为他后面两句话是接着我回复讲。而我是基督徒,这样应该被受理吧?
作者: CCKAT (CC)   2014-11-06 10:28:00
像meltice这种的早就永久水桶的 他又不是同性恋者 但这个同性恋只存心报复的参政者是怎么管理的?
作者: csss22221041 (没暱称)   2014-11-06 10:29:00
他对我的基督徒身份做人身攻击,版主你要不要受理?
作者: CCKAT (CC)   2014-11-06 10:29:00
同性恋平权就是代表 只乱喊乱叫就想治板 治理国家 会搞成啥样? 无知到令人讨厌
作者: csss22221041 (没暱称)   2014-11-06 10:30:00
还是你要找理由说,要我证明自己是基督徒?
作者: CCKAT (CC)   2014-11-06 10:30:00
只会搞形象操作 攻击反对者 比政客还烂政客还知道该有一个反对党出来制衡 同性恋却认为只有他们才是老大 反对的都是该死
作者: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4-11-06 10:31:00
如果此板真的是学术板,那板主的资格应是学术专业
作者: CCKAT (CC)   2014-11-06 10:32:00
这板主打的政见就是学术化啊XD 骗子
作者: saniblue (sanity)   2014-11-06 10:39:00
学术专业的话叫版主拿个神学院证书出来,不然算诈欺
作者: CCKAT (CC)   2014-11-06 10:40:00
这里还有一堆同性恋平权的到处拿圣经骂人咧XD 青出于蓝胜于蓝 搞坏的都比人更强还造谣生事咧XD 政客已经示范很多给人看了 你这招是想骗谁噗 连针对这点骂懒了 噗XDDDDDDDDDDDDDDDDDDDDD要嘛就是你居心不良 要嘛就是你无能 都是不适任 选1个吧
作者: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4-11-06 10:51:00
各位别再吵了吧。都没有人要参选了还想把现任板主弄走
作者: CCKAT (CC)   2014-11-06 10:52:00
这板组长本来管好好的 meltice这种的让组长管都不会管成这样 弄走? 他从来没有认真过 就只想利用这板来进行他的同性恋洗脑霸业 明知行不通 当然要走人了光讲同性恋就想管全部的政治 国家 社会 宗教 真是无知到可怕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4-11-06 10:56:00
把CCKAT当空气就好了,累了他就走啦
作者: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4-11-06 10:57:00
好啦,meltice 也被桶了阿。诉求已达到,不用继续抗争
作者: CCKAT (CC)   2014-11-06 10:59:00
抗争? 呸 他值得抗争吗?XD诉求? 我都多久没来啦XD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4-11-06 10:59:00
基本上基信板板主没被闲人闹到组务板
作者: CCKAT (CC)   2014-11-06 11:00:00
就只有板上取暖的同性恋者一天到晚要别人只看他们 羞XD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4-11-06 11:00:00
只能在板上乱搞的,那就代表板主没什么失误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4-11-06 11:02:00
你看蔡正喵之流的墨汁再多也没办法让人退选啊www
作者: CCKAT (CC)   2014-11-06 11:02:00
就厚脸皮的同性恋者把这当勇气啊XD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4-11-06 11:03:00
唉,就不要像上次被我电一电就安静一两个月
作者: CCKAT (CC)   2014-11-06 11:03:00
认为脸皮跟形象就是生存在世上的唯一靠山你....是谁?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自我感觉超良好的偏激同性恋者我根本不记这板上的人XD怎么 上个网就认为自己是神 超越别人啦XDDDDDDDDDDDDDDDDDD噗呵呵呵XD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4-11-06 11:05:00
好多稻草人喔,蔡正喵是在玩开心农场吗
作者: CCKAT (CC)   2014-11-06 11:05:00
弱了啦XD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4-11-06 11:06:00
板上好像只有你一直在troll同性议题 你好在意捏
作者: CCKAT (CC)   2014-11-06 11:06:00
真的可怜 只能用网络来肯定自己啊....不管是同性恋不同性恋都可怜到爆 怎么 敏感的是你吧XD 同性恋怎样了吗XD又要别人都关注你们 别人讲又XX 是想怎样?XDDDDDDDDDDDDDDD根本就不知道怎么生活嘛XDC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4-11-06 11:08:00
怎么又转弯了捏,不是兴风作浪都甲甲吗,好在意喔
作者: CCKAT (CC)   2014-11-06 11:08:00
这样还要别人追随你们???噗 甲甲怎么了? 你不就是甲甲 甲甲 甲甲 甲甲 甲甲这种只会讽刺 斗争 最好还是别想治国啦 害人害己害到自己死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4-11-06 11:09:00
爱在学术板搞恐同,麦子管的话蔡正喵早就化成光了捏
作者: CCKAT (CC)   2014-11-06 11:10:00
无心只想搞形象 碰到实事就破功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4-11-06 11:10:00
优卡就是心地善良跟柯P一样,蔡正喵之流才会放肆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4-11-06 11:11:00
靠妖发票用完了,帐单开不完了,大家快帮我代祷啊啊
作者: BPM88 (BPM)   2014-11-06 11:11:00
版规崩坏了吧。这里的团体怎会是指这种不特定族群的团体。
作者: CCKAT (CC)   2014-11-06 11:11:00
恐同是世纪之罪 是罪恶的根源 不认同我们的 都是恐同者XD全该被猎杀 并送到监狱XD真是美好世界XD
作者: BPM88 (BPM)   2014-11-06 11:13:00
有谁能明确定义基督徒这团体,又如何审查检举人属这团体?
作者: CCKAT (CC)   2014-11-06 11:13:00
板主XD其实乱板就够了去CCHAT骂宅啊....乱玩文字游戏这板的货色不就只是这样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4-11-06 11:14:00
随便聊一聊对方就崩溃激情了..所以我就说(默
作者: CCKAT (CC)   2014-11-06 11:15:00
只要发泄 不管板旨 驵也只能骗到反社会人格者反社会人格者一群聚 就是这种乱像还当正义XD然后破功被看穿就开始嘲讽 说真的 还比CCHAT弱一百倍XD连使用嘲讽都弱 只是装人权才能活一时 真要作事没半撇
作者: BPM88 (BPM)   2014-11-06 11:19:00
公民有身份证,国民党员有党证,我不知道检举人有没有基督徒证来审查一下,然后证明m大确实是攻击该团体。
作者: CCKAT (CC)   2014-11-06 11:20:00
去跟组长申诉啊XD我是从来不玩这种无聊事的 除了某次战史板板主被牵着鼻子走 让我破例XD 去跟组长申诉啦XD 反正只有你们才会认为这种玩弄是在诉求正义XD 国王的新衣 骗自己而已XDDDDDDDDDDDDDD好开心啊XD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4-11-06 11:23:00
说真的爱跟恨常常是一体两面建议蔡正喵去草创'走出基信'组织继续反优卡过一两年再承认自己暗恋优卡多年这样,应该会很浪漫
作者: CCKAT (CC)   2014-11-06 11:24:00
楼上在说啥啊......XD 看没有 唉 真可怜 你们还真的以为别人都应该关注你们啊.......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4-11-06 11:26:00
超级在意地洗了两面推文,浓浓情意大家看在眼里是说得不到优卡也不能毁了人家啊~怎么可以这样呢
作者: CCKAT (CC)   2014-11-06 11:26:00
呃....你只会想这个吗XD 噗
作者: saniblue (sanity)   2014-11-06 11:27:00
基督徒受洗时有张证书啊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1-06 11:27:00
XD,看来因个meltice要修改个板规了,
作者: CCKAT (CC)   2014-11-06 11:27:00
自作多情XD
作者: CCKAT (CC)   2014-11-06 11:28:00
到这里攻击基督徒是这个板主上任以来的最大政绩吧XD所以有人不满了XD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4-11-06 11:29:00
帐单作完了..终于可以出门哩,大家掰掰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1-06 11:30:00
管检举人属什么宗教/群族,为遭受人身攻击的宗教/族检举也是合情合理。
作者: CCKAT (CC)   2014-11-06 11:30:00
这板板主最力行的就是攻击基督徒 鼓励彼此检举彼此控告XD恐怖的同性恋执政逻辑该去当同性恋板板主 而不是到其他板搞这套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1-06 11:34:00
CC猫大似乎平常也有许多的不满(._.?)
作者: BPM88 (BPM)   2014-11-06 11:41:00
一句不会严格审查就带过了,但版主似乎连摩门教属不属基督教都没把握,怎到了人身攻击的判断上就非常有把握的样子?
作者: saniblue (sanity)   2014-11-06 11:45:00
因为他是"版~~~~~~主~~~~~~"啊,版主好大的!
作者: BPM88 (BPM)   2014-11-06 11:49:00
就是检举不成立而已,除非明确攻击长老会,浸信会等再说。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1-06 11:56:00
那检举人是不是也要有长老会、浸信会会员证明才能检举?
作者: BPM88 (BPM)   2014-11-06 12:00:00
当然,涉及水桶耶。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1-06 12:03:00
那攻击无神论者应该最难被水桶了,不知检举人如何提出我是“无神论”的证明?就像今天如何证明ayuperfect大是基督徒?在基信板发过文?审核每一篇文章?审核标准又是啥?内容看似是个基督徒?这又如何证明ayu大是基督徒?说不定他只是对基督教比较有好感罢了?!
作者: buddhanature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2014-11-06 12:30:00
对特定团体攻击与人身攻击应分开。人身攻击应由被攻击的个人提出检举。对特定团体攻击。板主应负主动纠举之责。如板主未察。有人提出检举,若被检举者提不出事实佐证其言论属实。应立刻予以禁言。因此举不但制造不同团体对立,也防碍社会秩序。对基督团体来说。不但是假见证。也是造目前基督团体成分崩离析的主因。在下是没有要选板主。如果在下是板主。至少要尊一下民主体制。以板众多数民意为依归。攻击者很难定义其个人的信仰取向。因为以前是基督徒,现在不是算不算是?现在不是,盖棺前就不会转信基督?比如在下是一个学佛的。对基督教有兴趣。想帮基督教。难道看到有人指责基督徒。胡言乱语以部分人行为想概括全部基督徒行为。便不能提出检举?目前不在此板检举有其因也。也许可看成主神秘的安排?在下同意不需特意审核基督教徒资格。个人人身攻击与对特定团体无事实根据的攻击应该分开来看。纯属建议。因uka还在任内。特别提出此建议。有时不是基督教徒不在意。而可能是对案例判例说失去信心。吃饭去。祝心无罣碍。平安喜乐。
作者: BPM88 (BPM)   2014-11-06 13:13:00
“基督徒”三字,在检举人,被检举人和版主都可能非同一团体(也引出三个问题,而基督徒审查只是检举人方面的其中一个),是要如何涵摄此条?
作者: untilnow (弹指之间)   2014-11-06 16:30:00
那基督徒说出人皆有罪 把上帝当老爸的概念套到无神论者这样也算是种攻击吧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11-06 17:46:00
推uka板主~
作者: BPM88 (BPM)   2014-11-06 18:42:00
人身攻击和使用不当言词(开地图砲)是完全两种不同概念..唉照版主逻辑,人人都能控告基督徒讲世人有罪是人身攻击了今天如果mel大是说“板上的基督徒”,那我屁也不敢放一个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11-06 19:19:00
有啊,他的行文有明显针对性. 有写 "你们"
作者: BPM88 (BPM)   2014-11-06 19:19:00
且板大...m大"下地狱"这点是对天主教徒p,不是基督徒,好像又不在"基督徒"的检举范围内喔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11-06 19:20:00
人皆有罪可以推给圣经,总不会控诉圣经人身攻击吧 XD要是被突然骂有罪,也可以反过来攻击圣经是本XXX
作者: BPM88 (BPM)   2014-11-06 19:30:00
建议版主可以去看一下谩骂和人身攻击的差别所以你依照无特定人/团体替“世人有罪说”辩护这就回到了我一开始所说的mel大指称“基督徒”并无特定团体所以你又会说,板规没有定义"特定"的定义
作者: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4-11-06 19:41:00
当这个板的板主不是被基督徒骂就是被无神论骂基督徒团体就是自认是基督徒,对于meltice发言觉得受伤
作者: BPM88 (BPM)   2014-11-06 19:55:00
问题大了,被桶的关键点居然变成检举人的"自认"岂不好笑我每次看mel大都觉得他每字每句都在加强我身为基督徒的信心等于是版主把特定两字的判定推到检举人的自认上而这自认包含1.身分和2.主观感受而偏偏基督徒身分的自认却又是非常没有客观依据的完全不是像上班族一样容易客观认定。
作者: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4-11-06 20:36:00
B大,应该没有基督徒会说上帝是一群人的集体意识基督徒身份如果要在网络上认证就只能用信经了B大承认三为一体、死而复活、处女而生、道成肉身的上帝?检举人A大应该会说他承认,所以他是基督徒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4-11-06 20:41:00
等等会去组务板?
作者: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4-11-06 20:42:00
然后A大认为meltice恶意并反复攻击他所属团体、并以资料佐证如此身份与证据应都合格板主根据板规、检举、多数板友反应、与自身法律专业做出裁决。这还有得吵吗?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11-06 20:46:00
身份是从情感来的,不是从客观事实或条件,条件是情感依附的对象,而一百种人能订出一百种条件
作者: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4-11-06 20:47:00
而且B大你那什么集体意识出处都讲不清楚了,还想来吵基督徒身份的定义?
作者: BPM88 (BPM)   2014-11-06 21:23:00
这就是有趣的地方,我当然能提出我所属的教派和会籍来客观的表示我属于基督徒这个特定的团体所以版主提上班族只是佐证了我对基督徒能被称作特定的疑虑
作者: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4-11-06 21:28:00
你的集体意识与“道成肉身”抵触。你要放弃哪个 ?
作者: BPM88 (BPM)   2014-11-06 21:29:00
出处很简单,讲清楚也好,目前我觉得最接近叔本华的意志我不认为这个意志与道成肉身有牴触,谢谢还是要回到m大讲的基督徒到底是否特指A大所属基督徒团体这点目前我依旧觉得靠A大自己自认只成立一半今天我随便回一个人文后面接基督徒这个词,就要被当作针对该人所属的特定族群?也管的太宽了些。
作者: phdazure (PhD.爱竹儿)   2014-11-06 21:49:00
只要自己主观认定自己是基督徒就够了啊!为什么还要有基基督教团体帮你背书?我喜欢上八卦板看文章也不需要八卦八卦板板主认证啊今天我若被人指着我的鼻子骂说 会上八卦板取暖的都是垃圾,这言论就足够构成对我的侮辱,可以采取法律行动了
作者: BPM88 (BPM)   2014-11-06 22:00:00
问题从不在自认,问题是在对方是否有指着你的鼻子。
作者: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4-11-06 22:02:00
B大,我对叔本华的了解不深。可否用他的理论解释一下?我上次跟S大两个人用Jung跟社会学脑补半天,没结论有阿meltice指著板上对话基督徒的鼻子
作者: BPM88 (BPM)   2014-11-06 22:06:00
抱歉我实在不想转移话题,我的问题只有在“特定”的构成
作者: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4-11-06 22:06:00
集体意志如何道成肉身?你要不要解释中间过程?
作者: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4-11-06 22:07:00
所以我们要了解如何定义“基督徒”Sorry, can you just state your thesis question?
作者: BPM88 (BPM)   2014-11-06 22:08:00
不,我认为就算定义清楚,也无法解决“特定的构成”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11-06 22:21:00
当然不可能解决,会他心通才能解决吧 - -但是泛指基督徒就够了吧,谁教他不写清楚
作者: LPKing (懒%王)   2014-11-07 17:02:00
桶得好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4-11-07 19:59:00
如果有疑虑,我是那个被m某攻击的天主教徒,我愿意补上我的申诉他说我乱板算不算人身攻击?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11-08 12:49:00
捅得好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4-11-08 17:58:00
我知道我只是说如果其他板友还是有疑虑的话
作者: financial911 (通識教育學系)   2014-11-08 23:21:00
连经文都不唸就在这边引战 ......这种人水桶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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