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逢甲大学华语中心征选华语教师

楼主: cheun (去年天气旧亭台)   2015-06-04 16:02:16
2015年华语教师开始招聘了,
欢迎有志从事华语教学的老师们加入逢甲的大家庭!
◎条件
1. 大学以上学历,经教育部立案之华语文相关系所毕业。
2. 取得教育部“华语文教学能力证书”。
3. 具下列学经历背景者优先依序考虑:
(1) 华语文教学时数 200 小时以上者;
(2) 修习华语文师资培训课程 100 小时以上者;
(3) 有语言教学经验者;
(4) 于受训后有意选派至海外任教者。
◎检附资料
1. 个人详细履历表(含照片)请至本中心网站最新消息下载 http://www.clc.fcu.edu.tw
2. 自传(含从事华语教学之动机、理念、感想等)
3. 大学(含)以上毕业证书
4. 相关华语授课时数证明
5. 教育部华语文教学能力证书影本
6. 华语文教学相关进修时数、修课证明
7. 教案设计:题目请至本中心网站下载,并请依指示检附资料。
※检附资料说明:
学经历证明文件请以正本扫瞄电子档为 PDF 或 jpeg.格式,文字请以 word 格式。
◎收件方式(下列方式择一):
1. 电子邮件:请备妥以上资料之电子档,以电邮方式寄至:李美莹小姐mylee@fcu.edu.tw。主旨请
注明“应征华语文教学兼任教师+姓名”。
2. 邮寄(以邮戳为凭):请备妥以上检附资料之电子档,录制成光盘。寄至“40724 台中
市西屯区文华路 100 号 逢甲大学华语文教学中心 李美莹小姐收”,信封上请注明“应征华语文教
学兼任教师+姓名”。
◎甄选方式:
1. 依序为书面(影音档)审核、笔试、试教、面试,四阶段。每阶段需通过审核/考试,始
得进入下一阶段。
2. 未依规定送件者,概不审核。审核结果一律以电子邮件通知。
3. 收件截止日期:104年6月18日 17:00 前。
4. 笔试时间:预计为104年6月27日上午 10:00~13:00(请依实际公告时间为准)。
5. 试教、面试:预计为104年7月3日上午 10:00~13:00(请依实际公告时间为准)。
详细资讯请见网页http://www.clc.fcu.edu.tw/new/#latest
如有问题欢迎电洽04-2451-7250(分机5873) 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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