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中文文法命名的由来?

楼主: jayfei2000 (Michk99)   2019-02-18 11:49:13
请问各位先进,
下列中文文法专有名词是怎么被创造出来的?
“谓语、宾语、定语、状语”
是翻译出来的吗?
感觉不太像。
因为这些专有名词没办法“望文生义”
( 我看了它们的英文,怎么想,也想不出来为什么在中文要这样讲?),
至少我没办法。
反而我看英文文法的时候,
那个英文文法专有名词还比较容易望文生义。
因为中文文法应该是“借鉴”外国文法被“制造”出来的吧?
特别是下面这几个中文文法专有名词,
我看它的命名方式很难想出(对应)出它的用途。
有没有先进可以帮我稍微解释一下?
目前查到的网络初步资料如下(来源: https://tw-blog-voicetube-com.cdn.ampproject.
org/v/s/tw.blog.voicetube.com/archives/8989/amp?amp_js_v=a2&amp_gsa=1&usqp=mq331
AQCCAE%3D#aoh=15503895732337&amp_ct=1550389579420&referrer=https%3A%2F%2Fwww.goo
gle.com&amp_tf=来源:%251%24s&ampshare=https%3A%2F%2Ftw.blog.voicetube.com%2Farc
hives%2F8989 ):
英语的基本成分有六种:
主语(subject)、
谓语(predicate)、
表语(predicative)
网络上说汉语之中没有表语、
宾语(object)、
定语(attribute)
状语 (adverbial)
========
主语的中英翻译,我觉得很好,可接受。
状语的中英翻译我勉强可以接受
( 如果把状语当副词来看待, 我个人没问题 。
可是好像有的书上不太这么认为, 书上写的我看不懂,手头上的书没有详细定义,呵呵)
至于谈到宾语,
“宾语”的“宾”不就是客人的意思吗?
这个跟受词的关系联想不起来?
我唯一能想到的就是作客,
作客就是接“受”招待。
所以“受词”叫做“宾语”。
不过直接叫受词会不会简单一点?
( 直接套用英文文法的名称)
剩下来的几个专有名词,
“定语、状语”
它们的用途跟它们的命名方式一点“联想”也讲不出来。
以上是我的疑问?
这个疑问会导致我在记忆上的困难。
谢谢各位先进的回答
作者: nanpyn (Apple)   2019-02-18 16:09:00
一、常人混淆词类和语类常因先接触误译的英语文教学语法。其实较专业的汉语语言学和英语语言学都用语类称句子成分。台湾的英语文教学语法混淆词类和语类,而未意识到国语文早已提及的语类就是英语文误译的句子成分【例】主义是从、马首是瞻,“是”将宾语提前的助词。意即原本语序为“从主义”、“瞻马首”。此处的宾语是名词(主义、马首)。二、国中国文除了在注释内提过汉语教学语法用词,在语文常识单元亦介绍过单句当中普通句的结构。表态句、叙事句、有无句、判断句、准判断句。因此中文是有表语的喔~高级中学国立编译馆教科书《文法与修辞》上册、下册有较完整但仍精简过的国文文法(汉语语法)那两本书是发下去给学生当参考教材自行阅读的。因此,无论研究哪种语言,其实语言学的中文用词早成体系,但可能有许多从事外国语文教学者,并不了解语言学正式词语而自行翻译并自创另一套教学语法用词。一般人若未查证,可能对被误译的词语反而记得牢,而忽略国语文早已出现过语法或教学语法。您若看大陆出版的英文文法或英语语法即可发现他们一律用主语、宾语等语类名称解释语法,汉语和其他语言语法亦然,台湾这样出现词类和语类不分的情形则是因不知者未查证,而官方对全语文教科书内的教学语法亦缺乏整合的标准规范标准语、传承语、外国语文各用各的诠释。学生对于本国语文和外语的教学语法皆一知半解则妨碍正迁移三、语言学中文词语既然不是翻译而来,便以本义记忆即可。主是主人,宾是宾客,谓是评论、称呼、认为等。定是限定,状是描述情况。定中的中心语是中心名词(head noun),状中的中心语可能是动词、形容词、副词等。定语和状语都是修饰语(modifier),中日韩修饰语需前置。中文还有补(足)语能从后面补充。中、英的补语结构有别其实都能望文生义,关键在于命名认知本身就有差异。日韩的语言学词语是用另一套。日语称object为目的语,体言是实的内容,用言是虚的功能。区分词类和语类并了解中文、外文语言学词语本义即能联想。状语不一定都是副词,中文容许名词当谓语或状语。中文的语类由句子成分的顺序和关系来决定。而英文词类本身已有较多形态变化,能决定表面结构的语类。宾语是宾客的原因是这类语言将主语和动词视为同盟。宾客则是外人。主宾为对立关系。世界上另一种语言则视Vt-object和Vi-subject为同盟。逻辑是两者皆非施事者。仅施作的Vt-subject是特别的。非施事则是普通的。先了解各自命名认知意义,再对应翻译对应关系即可记得全。英语文教学语法混淆“字、词、语”可见其中文能力不周全。
作者: spchou (哥小精)   2019-02-20 13:38:00
澄清一下,谓语是相对主语而论,主、谓可以合成一个完整的句子,但汉语也可以有无主语句(如“下雨了”);宾语是相对述语而论,没有述语就没有宾语。说主宾是对立的严格来说不太好不过推楼上清楚完整的解释,台湾语文教学领域对语言学的照顾实在浅薄的可怜
作者: nanpyn (Apple)   2019-02-20 16:17:00
谓语确实相对于主语,但这是就句子结构而言。由于原作者问命名,故在下就“谓”之字义而论。而主语、宾语对立则是就“论元”来看的。感谢补充~参阅作通格/施通格语言和主宾格语言之别。施通格语言将施事视为异类,主宾格语言则将宾格视为异类。如同您所补充的,有述语才有宾语,可见宾语是特别来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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