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eeheehee (软尾抛抛翔(′・ω・`))
2017-12-24 22:42:33我以前读到墨家认为:“义,利也。”正义就是利益。
正义的存在是为了符合社会利益,不是道德层面的形上学。
与儒家常常把利跟义分开来说,截然不同。
“小人喻于利,君子喻于义”,
其实两个都是利,一个是个人的,另一个是大众的。
只是墨家直接把话直接说白了。
实际上正义,最后的目的都是对于公众利益的维护,
好像比较符合启蒙时代的思想,以及一些当代的政治学说。
墨家这句话感觉真的是挺前卫的。
还是我自己理解上有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