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前言
先看到“公司赔钱”不属于营利行为。
再看到置底也是营利行为应一并取消。
有种无语问苍天的感觉,借此补充一些资料。
一、买卖文受限制的原因
根据 台湾学术网络管理规范
九、 连线单位及其使用者应禁止或不得为下列不符合台湾学术网络设置目的之行为:
(一) 利用台湾学术网络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
可得知有两项要件:
1.营利性
2.商业活动
二、禁止公司买卖文的原因
根据 公司法
第 1 条 本法所称公司,谓以营利为目的,依照本法组织、登记、成立之社团法人
公司一开始就符合:营利
只要再确认是否为商业活动即可
而这边是讲买卖,公司很明显受到规范禁止。
三、如何判断个人有无营利行为
个人部份比较难以判断,但还是要遵守前述这两项
1.营利性
2.商业活动
商业活动这边很肯定就是买卖,在此不多描述。
根据 财政部 网络交易课征营业税及所得税规范
据财政部说明,本件“网络交易课征营业税及所得税规范”内容均建构在现行租税法律规
范下,主要是为了维持营业人透过实体通路销售与透过网络销售间的租税衡平;至于一般
个人透过网络出售其自用货物之行为,因为该项货物销售价格大多低于原始购入价格,根
本没有所得产生,并不发生课征综合所得税问题。因此,对于绝大部分偶尔透过网络销售
其日常使用物品之一般个人,完全不会发生课税问题;该项规范之主要重点如下:
(一)营业人销售货物或劳务部分:对于营业人透过网络销售货物或劳务之行为,均系维持
与现行营业人透过实体通路(如商店)销售货物相同课税原则,例如利用网络接受上网者
订购货物,再借由实体通路交付者,应依法报缴税捐。
(二)个人透过网络(含拍卖网站)销售货物或劳务部分:
1、个人透过网络销售家庭日常使用之衣物、家具、自用小客车等,尚不问其金额大小,
均免征个人综合所得税,亦不发生课征营业税及营利事业所得税问题。
2、个人如以“营利”为目的,采进、销货方式经营者,则应办理营业登记课征营业税及
营利事业所得税。
可得知:
0.只是“偶尔”买卖,绝大部分,因为没有所得产生(没赚钱),不属于营利行为。
(如:学生毕业出清家当、大部分卖二手品等。)
(但低价收购二手品来卖,属于营利行为。)
1.商家透过网络贩卖是营利行为
2-1.个人卖“日常用品”,尚不问金额,不用缴税。
2-2.个人为了营利,采用进、销货方式,销售货物或劳务,是营利行为。
再缩减一些
‧大部分在个人之间,偶尔互通有无的买卖,因为通常没赚钱,不属于营利行为。
‧个人为了营利,销售货物或是劳务,属于营利行为。(超过6万必须缴税!)
以上简单整理。
四、结论
如果透过网络(在此指嘉义板),经常性张贴文章并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
除了违反站规,更违反台湾学术网络管理规范,甚至还有逃漏税的嫌疑。
五、资料来源
台湾学术网络管理规范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GL000056
公司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080001&FLNO=1
网络交易课征营业税及所得税规范
http://www.ntbca.gov.tw/etwmain/download?sid=13a30ef5f0d00000656239cdbe468389
有关‘网络交易课征营业税及所得税’之说明
http://www.mof.gov.tw/ct.asp?xItem=23176&ctNode=657
校园BBS 站相关法律案例教材
http://goo.gl/1hgMiB
商业登记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80004
好浪费时间…Orz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铭言:
: ※ 引述《JomboCA (好大一条西人牙膏)》之铭言:
: : 【个人无推动开放买卖文之意愿】
: 营利行为,不管 收入-成本>0 OR <0,那都叫营利行为。
: 公司有赚也有赔,不是赔钱了叫做没营利,营利跟盈利是个不同的概念,
: 其实,我不太懂再吵什么,
: 针对某个版友,一直蓄意攻击、抹黑、扭曲我要开放买卖文,
: 也懒得去重复解释,都解释过N遍,刻意要攻击、刻意要抹黑,毁誉由他了。
: 现行,买卖于置底文推文就是“开放”,不要再说些狗屁话,置底就是禁止买卖文,
: 置底从未禁止,因为嘉义板还是持续有所谓“营利行为”再发生!!!
: 板主如果要贯彻意志,奉行站方的规定,学术网络不准有营利行为的发生,
: 请贯彻之,连同置底都不准发文,更不用说什么得到板主同意就能发买卖文。
: 今天的问题在哪里?买卖文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争议?究竟做法上出了什么问题~
: 试探讨之:
: 统一置底文管理不是不好,而是要考虑到方便性,
: 不是板规定出来了,就不会有人不在板面发买卖文,还是会有!!
: 板友反应买卖文影详阅读,要求买卖文要从板面消失,
: 问题,板主砍掉买卖文,留下个(已被XXXXXX删除) 买卖文,
: 痕迹还是会留着,板面不乱吗?不会影响阅读吗?
: 如果能容忍板主砍文后,留下的痕迹,
: 为什么不能容忍买卖文,这是一个很吊诡的问题。
: 回归到问题,作法上出了什么问题,
: 我私底下接了几封站内信,在板面可以看到板主许多影射,
: 影射某位人士要卖福义轩的饼干,为了捍卫职守,断然不接受利益输送,
: 说得很正直,很令人钦佩,要求板主,但是从不说明。
: 我就要反问一点,
: 板主与这位卖福义轩饼干的人士的心结,
: 干嘉义板屁事?
: 直接发文在板面有其方便性和需求性,而,嘉义板板友买卖的方便和需求性;
: 因为板主与这位要卖福义轩饼的人士的私下行为,
: 买卖文规定形同被拿来祭旗,被拿来形塑版主高风亮节的形象,
: 造成板友诸多不便和争议,问题真的出在于买卖文本身吗?
: 有没有想像空间,就留给板友们好好想一想了。
: (我应该又要被水桶了)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