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ngheong (Hohlolang)》之铭言:
: 我的学生母亲是天主教徒,因为配偶外遇而离婚,结果不能领圣体。
: 我是新教徒,在新教教理中,不可能因为配偶外遇而离婚,结果不能领圣餐。\
: 因为错误是对方外遇造成的。因为是学生家长,所以不方便问细节。
虽然天主教规定了很多事情,但总是有留一些人性在。
离婚不得领圣体,没错,但如果有“被害者”,
也就是“不是出自自己的原因而离婚者”。
或是“因为对方对自己的不忠或暴力相向而离婚者”,
我问过神父,得到的答案是“照样可以领圣体”,因为这不是自己的错。
毕竟是因为有着无法在一起的理由,才不得不分开。
但如果是一般的离婚状态,
则需要双方都到教会接受宽免,且双方得同意对方离婚,
由教会内的法庭予以公证,过程相当繁复。
但天主教的神父有的是太谨守教条,
或是保守的估计双方离婚原因,所以自己作了决定不得发放圣体,
那就...只好再往上寻求教会内的协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