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Glitchmaster
申诉对象:redDest
申诉原因:
本案应涉群组规三-1-#2授权之临时条款。对于小组对临时条款效力之认定有疑虑,因此
在此请群组长裁示。
小组判决#1cUNst6R (C_GenreBoard)指出
2.关于公告发布后出现的后续新闻是否属于该案件新情报
本组认为标准由板主群判定即可
意见不完全相同时以多数决亦为可行之方法
对于临时条款标准以板务多数决论定本人认为尚合理,但前提是该临时条款之设立应当有
全板务群的先决共识,否则难以为所信服。
该公告#1cH38hFh (C_Chat)由risingheart板主公告,至今未见有全体板务共识之声明,
仅有nh507121板主于申诉回文#1cL5lnt8 (C_GenreBoard)表示于判案前有询问
risingheart板主标准。
无共识临时条款易引起极大争议,见下。
同申诉文#1cL5Jo3P (C_GenreBoard)提及:
板上曾因临时条款板务歧见争议#1Y2Wo6t9 (C_Chat)、#1Y2YeITn (C_Chat)终致板务含人
事极大动荡,时任板务当事人之一为现任板务nh507121板主,亦为该案被申诉人。
发布临时条款之risingheart板主于分身AiOShi板主时期曾因发布临时条款
#1b8a0Fb9 (C_Chat)(相关#1b8bs5ET (C_Chat))终致复数板友不满之争议,详可见推荐
值与推文内容。
板上曾有过以上事件,同申诉文,本案简直重蹈覆辙,本人难以对板务判决与小组判决理
由有十足信服。
同前述,临时条款无先决共识下难以适从,对于文章发表者、检举人、受处分者,甚者板
务以上管理人员而言皆为如此。
欲平反之结果:
1. 重新裁定小组对临时条款效力之认定
2. 如认定结果有变动,请再审#1cL5Jo3P (C_GenreBoard)申诉案
本人于判决文下推文提问,亦有寄站内信请小组长回应。
站内信纪录一封将寄予群组长,仅作沟通事证,全篇为本人撰写之去信请求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