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IokUdiefirst
申诉对象:houseman1104
申诉原因:不服1Yft-QXH (C_GenreBoard)之判决
沟通证据:1YfuaYoE (C_GenreBoard)
事情原委:
C_Chat板板规4-5-III、4-7-I-三、4-16限制板友检举权限,仅限当事人可检举。这
些板规牴触1DgmDkE9 (BoardCourt) 板务站长之站规诠释。
板务站长已解释过板友的检举权范围
一、看板违规行为:
(一)未经作者同意,于看板转载他人任何形式或内容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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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之个人资料。
(三)未经同意,公布与他人间之水球及信件内容。但于申诉时作为证据资料并发表
于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四)重复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响看板秩序者。
(五)于文章中有挑衅他人之语词或刻意制造纷争者。
(六)发表与板旨无关之商业广告者。
(七)违反其他由小组长订定之群组规范及版主所订定之板规者。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组长管理群组时,违反本站关于板主及小组长权利义务及管理
之各项规定,或其他不当行为。
以上四五六七八五项皆为所有人皆能检举
而非一二三项需当事人检举
4-5 4-7 属于第五点
4-16 4-17 应属于第七点 属于全体板友皆能检举
故目前西洽板规4-5 4-7 4-16部分牴触站规
不当限制板友检举权利,应予修正为全体板友皆可检举。
而被检举人于1Yft-QXH (C_GenreBoard) 此篇判决中给出的回应是:
“依据本组对该篇板务法庭裁定之认知
是否需当事人检举之依据为是否涉及特定个人权利
若涉及特定个人权利,须经当事人检举方成案
非属涉及特定个人权利者,任意使用者皆可检举
故本组认定
4-5针对特定个人行人身攻击部分
4-7针对特定个人挟带私人恩怨并产生针对之事实部分
4-16抄袭或擅改特定个人创作部分
皆属于涉及特定个人权利,须经当事人检举方成案”
以上被检举人之回应完全无视站长诠释#1DgmDkE9 (BoardCourt):
“在第一 二 三款里 都有明确规定未经同意
因此我想这三款的违规才是涉及特定个人权利 要由受害人自行检举”
是一二三款才需要以“是否涉及特定个人权利”来做依据
“而四 五 六 七 八的违规 是所有人都能检举的”
站长只有说站规看板违规行为一二三款之检举案要看是否涉及特定个人权利,然而我
举的这三条板规是属于第五第七点,也就是站长所说的,所有人都能检举之案件,根本不
看是否涉及个人权益。
被检举人错误解读站长之站规诠释导致此案判决不当,经沟通1YfuaYoE
(C_GenreBoard)后仍无回应,请组长修改判决,对于牴触站规之板规进行修改。
欲平反之结果:
让C_Chat板板主对C_Chat部分牴触站规之板规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