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群组规有冲突?

楼主: sitos (麥子)   2019-11-21 01:39:29
由于群组规 #1OPMtuEX (C_WorkBoard) 中 二、2.#2 之规定;
#2 板务处罚条例以警告论定,原则上以三次警告为限,经审定免除其职
特殊情节者经公告其理由与一定流程后,直接免除其职
基于维护群组内公信力,凡是因涉及组规或站规被罢免
或被组务免除职务之板主或小组长
一年内不得再担任卡漫梦工厂群组内任何板务、组务职务。
所用文句为“以三次警告为限”,于一般文意理解上可能有歧义,
一为“最多警告三次,故警告满三次即免职”,
二为“最多警告三次,故警告三次后若有违规即免职”。
为避免前述歧义造成认定与执行上的困难,新公告的《卡漫梦工厂小组长任免办法》
#1Sh75fnL (C_WorkBoard) 于 四、b. 中进一步将小组长之免职条件订定为:
b. 小组长若有不当管理行为,群组长得提出警告与限期改善。
若小组长于 (1) 期限内无改善作为, 或 (2) 累积满四次警告,
则群组长得于群组组务板详细说明理由后予以免职。
即在小组长有不当管理行为的情况下,群组长作出之警告及相关免职处置,
将采用“最多警告三次,故警告三次后若有违规即免职”,亦即第四次警告时,
超出三次警告为限之限制而予以免职,作为认定与执行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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