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旨有2
1.申诉程序建议删除板主/小组长答辩环节
2.明定小组长处理申诉案时限,逾期即警告
分项论述如下
1.为何建议删除板主/小组长答辩环节?
a)由于已经事先跟板主复审与沟通,所以申诉者会先附上沟通信/复审判决。
其实沟通信/复审判决即可视为板主的答辩
小组长直接看复审信即可,因为往往板上答辩和复审信两者只是重复一致的主张。
b)请板主来答辩,又要等7天,对于水桶者来说不友善,特别是损害短期水桶者的权益,而
且恶质板主更会借时限进行程序性拖延。
c)建议改成,小组长看板主复审信直接判决,有疑问再传唤版主来板上说明,限期3天解释
。据我所知,台大群组,视听群组就是这样
d)若无法删除此答辩环节,建议参考c_genreboard组规,缩短板主答辩的时间为3天,参考
小雨组长的做法,水桶7天者直接判决,不需等板主答辩
2.明定小组长处理申诉案时限,逾期即警告
这是本群组曾经发生之惨剧,那个人还是代理群组长,许多拖了3,4年申诉案,也有一大堆
1,2年的案件完全没人管与回应,悬置在那边。
根据pttlaw站规
3.Violation 板、本板之检举、申诉案件,应于该案件各相关使用者于板面最后一篇文章
发表后 15 日内判决完毕。特定案件有必要延长时限,应于本板发文申请。
4.Violation 板申请案件延长判决时限应经本板同意,本板之申请应直接公告之。
连站方最高层级的法务,都严厉明定法规约束自己的处理时限,要延长还需要pttlaw同意才
能延长
一个小组长凭什么尊爵不凡,可以完全不理申诉案1,2,3,4年不理,你直到被投诉才来找
各种理由继续延迟或说程序没完成。
以上的两点建议,在于缩短申诉者的等待时间,因为本群组申诉程序之冗长,关卡之多,有
违站方最初设计申诉程序来保障使用者权益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