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公告] 修正本板管辖范围,并增订移送加罚规则

楼主: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0-09-02 22:24:41
※ [本文转录自某隐形看板]
作者: 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 看板: (某隐形看板)
标题: [公告] 修正本板管辖范围,并增订"协助板务加罚规则"
时间: Thu Sep 2 04:21:20 2010
自 2010 年 9/1 起,本板承接原 Violation 板与 Pttpolice 板之所有业务,
然为考量法务人力及尊重板务一体之精神,并追求板务法务合作防堵不法、暴乱之目的,
经板务站长及本部站长讨论,指示本板为以下业务增修:
一、看板冷静 业务,停止受理!
理由:尊重板务一体之精神,应由群组长决定是否静版。
群组长除较能全面审查决定是否适合静版外,
更可进一步作禁止发文之设定,
较本板更为适切处理此业务 。
二、单一看板洗板违规 项目,停止受理检举!
理由:尊重板务一体之精神,并符合站规:‘看板违规行为,由板主认定事实之有
无’之明文(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八条),本板不再受理单一看板
之洗板违规检举,而板主若不当管控板面,怠职放纵洗板或故意隐板洗板,
应由小组长或帐号部依职权处置。
惟本板仍继续受理跨板 CP 之业务,并予指明。
三、协助板务处理重大违规案件,增订加罚移送规则!
理由:重大违规项目,板主可移送本板申请加罚。本板将审查是否另处以罚单,
使恶意使用者期限内无法于全站发、推文及发送水球,达到本板协助
板主防堵不法、暴乱之目的。
程序
1. 于本站看板中,有以下行为且情节重大者,板主可将案件移送
本板申请加重处分:
(1)违规连结。
(2)散布个人资料。
(3)聚众扰乱秩序。
(4)明显违反法律行为。
2. 本板法官于受理板主移送案件后,应审查事实之有无、情事之轻重,
决定是否及如何加重处分。
3. 虽板主认无移送必要,然其直属小组长认情节重大,亦可依职权迳行将
案件移送本板,本板法官亦需受理审查。
4. 虽板主认有移送必要,然其直属小组长认情事未达加罚程度,可于本板
发文通知撤销移送申请。本板于受理通知后,无庸审查,应对板主原
移送之案件为不受理判决。
5. 虽板主认有移送必要,本板亦已同意加罚,然其该案直属小组长
认情事未达加罚程度,可于本板发文通知撤销罚单。本板于受理通知后,
无庸审查,应即刻撤销原罚单之处分。
6. 对于板主移送加罚之申请有疑义,应循板务系统申诉,对本板审查
是否加罚之判决不服,应向 PTTLAW 发文申诉。
7. 板主、小组长于本板申办此相关业务,请以‘申请’为文类。
Violation 板法务 longbow2
楼主: abdj0025 (日月同天)   2010-09-02 22:36:00
本文转录自Violation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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