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C_CenterWork 小组长 sawg 判决有误

楼主: killeryuan (龍鳥)   2010-08-30 19:39:38
申诉人:suckcomic 板主 killeryuan
申诉对象:C_CenterWork 板主 sawg
申诉原因:
C_CenterWork板 #1CUr8pv7 [判决] Suckcomic 板主 smart1988
跟我有关的部分,大致内容为janetangel在本(Suckcomic,以下皆同)板检举
smart1988(其时为板主)人身攻击,而我判定不合本板人身攻击条文所规范内
容,因此不受理。但并非对smart1988的言行不处理(请参见本板  #1CULD6Na
,我以别项条文开罚)。而janetangel对我的处置不满意(因为smart1988未向
他做个人m因此前往组务板申诉smart1988,组务
板主sawg判定smart1988败诉,并且对我以违反本板板规警告一只。
对smart1988的判决不论,然而对我的判决实在莫名其妙,我完全依照本板板规
行事,反而是sawg任意断章取义本板板规。
节录文章如下:
***
参见Suckcomic板板规四-1
3.若检举者接受道歉则撤销警告
4.若攻击者对检举者人身攻击的原因是其违反板规在先,则板主可能
考量前后原由不接受人身攻击之检举
另外,若有检举者不接受解释或道歉,其他第三者不得出现“他都道
歉了你就原谅他”的言论,因为原不原谅是检举者的自由,旁人无
权干涉,违者警告一次
致killeryuan板主
板友犯规要桶 板主犯规有裁量权?
天子犯法应与庶民同罪
这样不免另人怀疑有官官相护之嫌
您若觉得janetangel板友有违反任一条板规
可以当时就判违规
没必要现在才拿出来说人家如何如何
现在拿出讲不免有点让人感觉在放马后炮...
于是我没看到任何公告说janetangel板友违反板规
这里结束
***
容我引用漫吐板板规4-1的执行流程“完整版”
│   1.由被攻击者检举,板主认定已达到人身攻击后受理      │
│   2.板主公告人身攻击的违规之后,由被检举者自行于48小时内向检举  │
│  者道歉或解释 (无论你有什么理由 超过48小时以后都不算) │
│   3.若检举者接受道歉则撤销警告 │
│ 4.若攻击者对检举者人身攻击的原因是其违反板规在先,则板主可能 │
│ 考量前后原由不接受人身攻击之检举 │
请看第一项,板主认定已达到人身攻击后受理乙句,我在此一阶段时认定其言论未
达到人身攻击,而非第四项所言虽达到人身攻击但不受理。既我当时判断如此,sawg
却以第三项、第四项来惩罚我,故意忽略4-1项授予板主的认定权。
若无此认定权,岂非任何人用任何理由都可以申诉人身攻击?此乃执法者应该具有
、且条文明白具列的权力,我仅是实行而已。
若sawg对此案见解与我不同,应命我更改此判决,使人身攻击成立,而非断章取义
地直指我违反板规。
欲平反之结果:撤销我的警告。
顺便问问,我根本没有被申诉,为何连我都在判决书里?
顺便问问之二,根据站规“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五、板主的罚责:
(1) 有不良情节者,初次以警告并限期自动修正。
(2) 若期限内未自动修正者,得以废板主,看板由小组长或站长接管。
smart1988是曾被警告过,但当时并未被限期修正,理应不符合第二项才是。未被限期
修正是当时判决的疏失,似乎并不应由被判决人承担后果。不过这不在我的申诉内容
之列,单纯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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