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因连日来龙珠板动荡纷扰人心惶惶
时常担心发文被水桶而做了许多备份
导致信箱不敷使用需斟酌砍信
因申诉案已逾二周且有充分证据证明曾去信板主要求解释
加上参考了小组长于本人提出申诉之前针对申诉流程说明 #1ONKpeWl
故沟通信备份已不在信箱
然底下提出证据以证明其存在之事实
→ gkc: 等到今天29号才来信沟通说要撤销退文,看来你是认为版主是你 12/29 22:37
→ gkc: 要配合你,随时回你信,按规定我168小时内回你信就可以。 12/29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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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kc: 你自己到29号才寄信来,然后我看到信正在考虑时才过1小时 12/30 23:15
二、
本板申诉文 #1OPHDwNK 原文底下推文
有本人与板主gkc对本案件的诸多对话
可视为“与板主沟通”的公开形式
也证明了“曾去信通知板主”的事实
三、
本人12/29提出申诉之前,小组长已明确解释申诉流程
在本板12/24#1ONKpeWl 又如1/05#1ORaTzYd 内文先后提到站规第十八条
表示:“卡漫群组并无硬性规定上诉前须先与板主沟通”
又引自12/24与1/05小组长所述:
“基于此次dragonball板产生诸多争议 为能妥善解决
虽板主未收到板友沟通之信件 仍然请板主对申诉案做出回复 感谢配合”
“3.根据小组板公告 申诉案之成立要件已有详细说明 可参阅公告网址
当中亦无明文规定须先行向板主申诉方能成案”
“并不会因为申诉人未先向板主申诉而丧失申诉权力 特此告知”
综此,是否有事先沟通也非申诉要件了
何况我也提出了的确有去信沟通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