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请教小组长
若文章无明显违规之处 板主若迳自以"模糊地带"为理由做删文 是否属于违规删文?
此案以日前龙珠板罢免宣传遭板主gkc迳自删文为例
龙珠板并无相关对于罢免案的宣传文有任何限制之规定
然板主gkc以板规五做删文处理 盖板规五的相关规定如下
五 板主对于使用者犯行不严重 或犯规在模糊地带 挑战板规界限者
例如 讨论与七龙珠无关话题 玩文字游戏
则警告一次 再犯水桶一个月
明显板规五之设立主旨 为补足板规一到四有相关不周全之处
并非是让板主以不知是否属于违规文章 即可以用模糊地带来做删文处理
且罢免文虽无强制要求转录于该看板 然也并无相关限制 况且罢免文属于相关板务文章
亦非与龙珠无关之话题 而以他板一贯之流程 罢免宣传 板主不得任意删文
这是众所皆知的规定 板主gkc迳自以板规五 模糊地带无相关规定 先进行删文处理
是否有类似脱法行为之疑虑?
再者 以无罪推定原则论 若相关文章板主不知是否违规 应可以以S文作处理
迳自认定违规 是否已违反无罪推定原则 视之为有罪推定 而形成违规判决?
麻烦小组长解答此问题 不胜感激
因龙珠板板规五在他板亦有类似的补充规定
若因板主gkc迳自以帝王条款的方式解释该条文 而形成一种惯例(案例)
将造成板友在使用看板上的不便 对板规无所依归
望小组长能协助解答
boby大 刚说了 这相关问题小组长已经在c_workboard板问组务了没意外 要等到那边有结果 小组长才能回答你吧
关键:“模糊地带”,且不论gkc对此的个人解读龙珠板过往公告文章有无依此来判处警告或水桶过?
不过“犯规在模糊地带,挑战板规界限”发一篇罢免板主的文章是哪里有挑战板规界限?我看不出来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5:44:00楼上 很多大多数人看不出来的东西 他都会想办法看得出来
什么办法?不过是他的脑内小剧场,这样叫做他有法源依据?是的话为什么没出现在板规里咧?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5:48:00嗯 这就是我们这群人质疑的地方了 不过他讲了辩了快一个月 还讲不出个所以然 所以很多人都已经放弃了勿忘他的板规可以转弯的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5:49:00反正他就是要桶要锁要罚 用哪条法规他根本不在意啦= =
转弯是像他继续绕圈圈跌入伊邪那美吗?不在意的话,那也就用罢免的方式让他不得不在意囉而且,罢免的结果是由民主投票决定,不是他的重要证据可以决定,这么想当皇帝欢迎去批兔开个板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5:51:00不是阿 你可能没注意到 他判某板有 先用板规四还多少忘了被指证后根本不对后 他竟然说出:好吧 那改用板规五。这种不负责任的话他都敢讲了.你期待他会正经的回答问题吗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5:54:00现在我是根本不care他在不在意了 反正过了 无能力者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5:55:00他就是厉害在他引一堆例跟问题根本不相关 前后逻辑也常根本相悖 到现在还认为都是别人错
所以我用很多方式逼他直接面对啊~他这方面只是乱扯不是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5:57:00最近身体很不舒服 我只能剩精神上支持大家了 与你们同在
没有啊,到最后只好扣个帽子说我没做功课,这招也对我没用,根本无法无视也回答不了问题。要拉下脸承认自己的错误明明就是最简单也最容易解决的事我倒想看他还要继续脑内补完到什么时候才会停止
本来看版是消遣,最近却变成看板推文比上班烧脑力还累.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6:05:00那你真的挺能忍的...
在判断是谁的问题之前,我不会默认立场也不会先脑补我会像小组长那样就板友与板主提供的答辩进行思考本来我不打算插手的,但由于一路看下来gkc的行径已经不是正常板主的行为,所以才跳下来质疑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09 16:07:00各位辛苦了…但跟缺乏病识感的人说再多也没用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6:08:00现在进度如何 我现在只关心这个这句式回应哪一段??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09 16:10:00回小组长是要对版主警告还是口头劝戒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09 16:11:00其实面对跟他有关的罢免案和相关文章的处理 按理他也应自行回避但…另一位版主显然又几乎完全不管事娱乐性质的看板弄成这样真的很糟糕
打B快20年第一次被水桶,这次的经验够我说书三天三夜了.
若另一位未针对申诉案进行处理,则可由申诉人依组规至本板提出申诉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6:17:00Y大 我也是阿...我是没你久 但也1X年了他又开始跳针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19:00
重点是Y在不知道可不可转文的情况下还硬要贸然转文。当然是有"挑战版规界线"的可能,而删文没附惩罚当然合理。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6:20:00不知道的是你 身为执法者 若不知你该去查证 那叫职责
当然是"没有"“挑战板规界线”的可能,因为连界线都不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6:21:00很显然你一直不知道板主的职责是什么 用权使力倒很熟稔
我当然是看过规则,确认过有条款允许其他使用者转达消息
板主当成这样还真该好好请小组长教导什么是板主的义务
我发文的动机很简单,lovemusic的文章被删除后,我就知道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23:00
连小组长都说明文没写了~卡漫群组哪来的明文条款?
那哪里来的明文规定 你觉得有争议的文可以删文呢 请说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6:24:00既然明文没写 请问你是凭什么删别人文?
因此我才另行撰文说明有罢免案正在进行; 因此,当我的文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25:00
既然明文没写~表示有争议之逾所以依版规五而轻判删文。
什么东西是小组长说“明文没写”?明明就有写出来的东西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09 16:25:00说穿了就是无视无罪推定于先 滥用权力违反比例原则于后 油没做到自行回避的义务 有够丢脸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26:00
人家都说加入组规中了~表示还在讨论没有明文规范。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6:26:00什么叫没写 你就用板规五 这根本在乱搞你还真敢讲
因此,即使gkc删文,群组长认为只能从宽处理,口头训诫.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27:00
小组长自己也说了: 但这部分 组规并没有明定施行细则
你用板规五来判 你觉得没有明文规定的文章删文 蛤?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09 16:27:00而且 版规五也没说可以删文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28:00
既然没有加入规定~表示没有正式法规。不然也不会询问群组。
他说他是"轻判" 疑? 板规五没说删文是轻判阿?\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29:00
重点是群组长说要加入是现在的事,而非12月时的事。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30:00
某C的曲解言论就不用说了吧。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09 16:30:00版规5完全没提到版主可以删文…真不知所谓“轻判”的法源依据为何?
别质疑 他是依法治理的板主!!! 请g板主 找出来你"依法"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31:00
版规五基本上是更严重的""警告""和""水桶"",因为考量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09 16:31:00然后还一直在逃避“无罪推定”的问题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32:00
S文跟锁文根本不叫判罚处理。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6:33:00原PO 他一直以来都是这样打自己脸的..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34:00
并且以后都采用这标准,另外哪里自爆??我已说这次事件属于(挑战版规界线)和(模糊地带)的事件,只是引发争议罢了。
"板规界线" 哪个板规? "模糊地带"再讲罢免 模糊再哪?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09 16:36:00他还是在回避“无罪推定”的问题…比例原则中的“必要性原则”也是无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37:00
模糊在于(能不能转罢免文没有相关规定)。有违规的可能。
模糊在"能不能转罢免文没有相关规定"没有违规的可能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38:00
锁文只是处理,但无观判罚,另外锁文已经说了,这样一样等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39:00
重点是你不知道可不可转还硬要转当然采线,删文不会不合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40:00
群组长的认定是现在阿~12月有时光机可以飞越到1月吗??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41:00
"""潜规则"""喔。原来没有明文我还需要有读心术去读人家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42:00
当然是依据有没有成文条例来判定。这也是站长现在要求的法治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6:42:00一直用读心术判了一堆没违规但你认定有违规的事不是吗...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43:00
很抱歉~你自己就该先问清楚了,你问不定才寻求版主协助。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6:43:00你可不可以最少讲话前后立场逻辑一致阿..
你自己都找不到明文规定 自己判模糊地带 你跟我说你法治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44:00
重点是没有法规的事,而且又不严重,当然不用劳烦群组长。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45:00
有判到水桶以上,再去烦群组长还合理一点。
你说不严重就不严重?人家都跑到这来申诉还敢说不严重?这事情的严重性你说了算吗?你的优越感是从这里来的?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46:00
并没自爆啊~因为既然属于(模糊地带),那我依规处理很应该。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6:46:00又在跳针了 就根本没规定哪来的依规..
“我依模糊地带处理争议就是删文”这自我感觉太高了吗?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47:00
客观就是如此~连水桶都不到。来小组申诉基本是浪费行政资源。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6:47:00大概是他自认智商162吧 但实在不知道 大脑逻辑这样差有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48:00
没规定~~所以有挑战界线之虞~~又处于模糊地带~故以版规五处理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6:48:00100就该偷笑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49:00
上诉到这来根本是浪费司法资源。你看国研组或聊天组。
浪费司法资源有违法吗?没有,你把焦点移到那做什么?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50:00
既然你都这么问了~也就是既然是件浪费司法资源的小事。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51:00
我当然不会随之起舞~跟着浪费司法资源去烦小组长。
这次你要替小组长发言说这些申诉都是浪费资源吗?哎唷,还好意思说不会随之起舞,那前面一堆回推文是怎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6:52:00浪不浪费不是你说的算OK? 第一你没立场第二你也没资格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52:00
说实话真要说很多确实是阿~不然你看看其他像海贼版不服的人也
么回事,在我看来你也是浪费司法资源,甚至还烦到群组长哩,呵呵
大家可以不要再回应他了 他已经说出我要的重点了现在就等小组长出来解释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6:53:00的问题就是替小组长省事了 (如果你真有体谅他的话)
这里并没有说 要水桶才能申诉喔 你替小组长说??Y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53:00
但既然你都会说: (浪费司法资源有违法吗?没有)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54:00
表示你自己也知道是在浪费司法资源嘛。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6:54:00那是顺着你的话 只有你认为 这边其他所有人都不认为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55:00
重点就是既然是浪费司法资源的小事件~我当然不会随之起舞。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6:55:00你的表示 到底怎么推论来的 ...
你当然怎样我可不管,你批评板友怎样我也不管,而我只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56:00
没办法有人申诉~我必须按规定答辩,不然这也算浪费版主的司法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57:00
资源。我只是实话实说。
怪人爱申诉囉?怎么不想办法别让他人有机可趁来申诉啊?过往板主没出现的争议就你会出现?好奇怪欸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58:00
你自己看看组务上面的申诉有几个人在申诉删文跟警告的??
这就像是宣称自己依法行政结果自己先斩后奏的诈骗一样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6:59:00
只有"水桶"。数据会说话~因为删文跟警告根本太轻微。
有跟没有申诉删文跟警告是你看得出来的吗?唉,这么问又要扣我没做功课的帽子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7:01:00
标题都写得很清楚~你自己看阿,看比例多少。你是没做功课没错~我也不想扣了。
还比例哩XDD 以为比例少就不会对你构成威胁,呵呵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7:02:00
看看我们组务以往的申诉文都是什么样的文才来申诉~!!
gkc看清楚我的申诉要点和总结. 总结是:gkc已不适任版主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7:03:00所以有规定 没被水桶不能申诉吗? 你不是最爱讲规定你真的不要一直耍嘴皮子 都是在打自己脸而已
请小组长尽快裁决.gkc的恶意删文只是引爆众怒的导火线.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7:04:00
不采无为而治叫不适任~那才有问题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7:05:00
我上面明明是说那叫浪费司法资源,当然有人硬要浪费,我们
无为而治的"治",可指国泰民安的"治世",你却把七龙珠版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7:06:00
我上面那篇重要证据发起人就直接挑明不采无为而治就是这样的结果,你说呢??
搞成乱世,相比之下,当然是你的方式远逊于前任版主.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7:07:00那只是其中一解 没人说一定要无为而治 只是拿来比较不同作事方法下的板况差异 懂吗?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7:08:00
这就奇了~走向法治已是站方的共识~你说是乱世才是不与时俱进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7:08:00现在是你极度不适任 跟无为而治"完全"无关
不考虑板友感受直接删文,只以自己的想法行事还用巧言花语装饰成板规与组规,以为这样就万无一失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7:09:00
完全无关发起人的推文又该如何解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7:10:00
这是事实关说不过什么事?? 往上看就知道哪个版的申诉是这样?
无关发起人的推文又想用激将法使之闭嘴,种种行径根本不是板主应有的态度与行为,再打迷糊仗嘛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7:11:00
以上这些纯属你个人脑补,难道你有读心术??
我有读心术还要跟你说吗?就算没有你的行径大家都看得一清二楚,板友不是你想像中的这么简单好对付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7:12:00
那就是版友心中的小剧场。不属就事论事的范围。
呵呵,学我说话的方式很得意吗?拿我说过的用词来攻击我以为就会GG了吗?这个小剧场是真实版本,且就在这篇推文之中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7:14:00
我只能说你的揣测很精彩。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7:15:00
不是揣测难道你有具体证据(读心结果)??不就是个人推测而已??
证据都在上面自己去看嘿如果因为年纪大了看漏什么,请不要怪我囉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7:18:00
那是依据事情自己的解读,哪叫读心结果,更别说具体证据。顶多就是你的个人看法。
我说的上面不是你认为的上面你真的以为我有读心术喔?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7:20:00自己依据事情解读就合理 别人依据事实解读就叫读心 谩骂您逻辑真好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7:24:00
我是说他除非有读心术~不然只是他个人解读猜想。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7:25:00
那就随便你囉。
好喔,我等著看你怎么被驱逐出Dragonball板囉请cute781217板友至此推文授权与我转贴罢免板主文章
作者:
elvismao (alive...)
2017-01-09 17:49:00那位违纪违法失职版主确实应严惩,已造成小组太大行政负担,且该员已经有其他群组的案例可供本群组各长官参考,加以本次大量事件群,可知该员为最无自省且判断失据之人,理应最严厉处分,望群组明鉴
作者:
elvismao (alive...)
2017-01-09 18:35:00另,无为而治ㄧ语,并非放弃法治,该员依此作为自身保护并攻击版友之用,实为该员欲陷版友于不义,制造版友不愿守法之假象,况无为而治等语亦无出现于版规。本次罢免决非因版友不愿被法治而发起,相信版友都愿守法并且愿依循版规,也因此版友才依循正当管道发起罢免,而是因该员滥用职权,且此举已超越双方版规解读问题,其判断失据严重性已可用文字狱等形容词描述之,该员均依自身判断,且选择性参考各方说法以图自身正当性,实非正派人士所为,望群组慎重裁量,ㄧ绝后患。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8:45:00
无为而治明明就是版友先提起的,当我上面(回报)那篇清楚写法治~下面马上发起人就吐槽说版友要"无为而治"不然罢免。
https://goo.gl/wzysjd 请不要睁眼说瞎话。这不是我攻击版友用,是确实就是有人这样说。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8:49:00这人到底是不是阅读能力有问题阿....算了他自己自high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8:50:00
还其他群组案例~上篇都举出其他群组是该小组长违法判决。
作者:
wayne1027 (æ¶¿éƒ¡å± å¤«å¼µç¿¼å¾·)
2017-01-09 18:51:00对,你都没违规,但大家都不想你当版主,很难懂?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8:51:00
而且还不只一次举出连结证明~还要混淆视听。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8:52:00
但民主的配套就是法治~我不认为在站方已经说明规划的情况下我以站方要迈向的路线为蓝图有何问题。
作者:
wayne1027 (æ¶¿éƒ¡å± å¤«å¼µç¿¼å¾·)
2017-01-09 18:53:00又在讲法治,法治无罪推定的精神都不懂跟人讲法治可以不要双重标准吗?你果然没有法治精神顺你意的就是法~不顺你意的就是不法,独裁者讲什么法治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18:54:00
我是依法没错~依版规五而裁量没有放行。反到是既然知道自己浪费司法资源就别说了。独裁者??新版规我用投票表决。连选项都是参考版友意见,叫独裁者?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19:24:00这些争论都不是单凭一篇文章就可以看出来的g板友 如果你阅读能力有问题 cute板友的立场有很明确的写在罢免原因你不用扯一堆什么是因为你不无为而治别人就罢免这么心酸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09 20:43:00当初事情还小就先道歉的话 今天也不用闹成这样
作者:
ahobo (捕捉闪耀的瞬间OA)
2017-01-09 20:44:00我是说到无为而治的其中一人,但我当初说的无为而治,后面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09 20:45:00参考板友意见的话 快自行下台 免得继续带给龙珠板麻烦和增加小组长的困扰
作者:
ahobo (捕捉闪耀的瞬间OA)
2017-01-09 20:45:00有说“必要时就出手”,前版主真的是必要时就会出手,做的很好,而不是像gkc 没必要时却频出手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20:46:00也没看过那些被判的人来申诉还是其他人帮忙叫屈甚至这次也一开始就申诉的f大 他最开始被g推文警告 也是先道歉表明歉意 大家会变这样都是g后续作为产生
@cute781217:感谢你出面说明授权,接下来要问小组长请问小组长,若我现在即刻将cute781217的罢免文章转录至Dragonball板,那么转录的文章是否仍有违反该板板规的疑虑?若无,此文又是否有违反小组规&群组规之疑虑?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09 22:14:00龙珠的角色这次真的还蛮写实的(笑)那个口口声声“依法行政”的人,完全不了解这四个字的意义当代法治国的“法治”是用以保护人权,限制行政机关的权力,避免行政者滥权而为而侵害人权。相同的道理亦适用于网络管理者以及使用者,“依法行政”绝对不能当作管理者刻意限制使用者权利的借口就像扎马斯口口声声为了正义,实则是在滥用和破坏正义;有人口口声声讲法治,所做所为与法治精神完全背道而驰。这才是罢免票会冲到那么高的主因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23:05:00
楼上这位~我记得我在版上举出我与杂马斯的差别~并举出实证证明有些人的行为才像杂马斯时为何你答不出来??事实就是我按上面建议来做,结果明明就是案小组的建议来做还有人为反对而反对,
https://goo.gl/hPFybh 这篇就是证据。
太扯了 爱音乐的文又被砍了,真的是滥用权力在压制版友讨论的空间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23:22:00
因为他没选文章"标题"啊~这不是最基本的吗?请选好标题
可以大家都放弃申诉 让小组长直接宣布罢免结果就好吗?大家真的等的好苦
另外又是哪一条板规说发文用错分类可以砍文,甚至又威胁版友要水桶
现在根本就是乱搞,无故删文甚至还威胁水桶,这摆明是故意挑起申诉案,来拖延被罢免的时间而已.过去从来没有因为标题被删文的判例过,要恶搞也要有限度
楼上你猜对啦,所以大家真的可以考虑跟小组长询问一下,如果集体放弃申诉是不是可以加快罢免结果出炉的速度真是太赞了,再没有板规支持下随意砍文并威胁再犯要水桶,在版友询问后才要再加板规
又是先斩后奏....欸我怎么说“又”?板规哪条说发文前要先选标题啊?
这种搞法已经够让他成为群组的不受欢迎使用者候选人了.先备份版规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23:53:00
既然你没照标题发文,我删掉请你重发正确版是"对"的。而且已经说再犯才会水桶。那你就重发选对标题的。如果发文不用标提请问要标题干嘛?? 很多版也都有关于标题选对的版规。这种基本道理应该不用特别说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23:57:00
你举的例子很好~这些也是错误的,只是钱版主可能没注意。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23:58:00
但当时我不在任内,不过不表示这是对的。所以我先说明这是错的然后请L重发一篇对的。如果还是错的才会判罚,而这次事情我也写了公告宣导。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9 23:59:00
所以没问题。只是请你修正格式重发而已不是什么大问题。
你的惩罚就是删除他的文章,但是板规没有赋予你这项权
你不是,你是先砍了再来公告宣导,哪个板主像你这样做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00:00
那我们应该跟好的学习~不该比烂。总之新的宣导我已说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01:00
如果当下有疑虑当然是请版有修改到更好在PO上没有问题。
我已寄信给小组长,若能加速罢免程序,我可撤回两申诉案.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02:00
我没说警告啊,如果警告我会说""警告一支""。
再犯水桶则代表这篇被删除的文章带有警告不然他就可以在发错两次才被水桶
你没说警告而你是说再犯欸,你到底懂不懂再犯的定义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03:00
那是你认为~实际上依版规警告事有累积次数的跟学校记警告一样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04:00
事实他就没有家上一笔警告记录。我那顶多是规劝。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00:04:00
你是被呛到精神错乱还是算命盘算到走火入魔,一天比一天厉害欸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05:00
你就继续笑翻吧~多的是拿到作业不符标准被打回票然后说下次不要再犯错。
完全侵犯板友的发言权利不说还有脸敢说这是劝导,笑翻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00:06:00
笑翻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06:00
我没侵犯啊,你可以重发我不反对。重发之后文章还是在。
这种人根本就该公告定为"不受欢迎使用者",直接鞭数十,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07:00
事实啊~光是只有我们版在小组申诉一堆删文跟警告,就知道了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00:07:00
被侵犯自由反抗了就小题大作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00:08:00
拜托你去买本国中公民参考书好不好,不然我汇钱给你你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09:00
好啊你想要规定我贴给你~依据PTT站规: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00:09:00
光看这里都龙珠版申诉就知道龙珠版版主多烂,真的,一看就知道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10:00
若有不适当者,有权依情节轻重而为下列之处置(注):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00:11:00
你的一贯套路就是主张这是你的裁量权,最后被小组长打一巴掌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11:00
没标题当然会使版面混乱不堪~很多版都要求,也要求标题要对
站规只是原则,事实上还须于板内先行增订板规以公告之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00:12:00
要不要公民课本你指定一家便利商店我寄给你啦
他也只是标题需要更改 内容并无不当{在是因为申诉会拖延罢免宣判时间 大家才不申诉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00:13:00
不要在说屁话了好不好,最后你还是要被打脸,不尴尬吗?
我倒觉得可以继续申诉,只要让事情闹大,小组长就不得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13:00
标题也是文章的一部分,所以我只请他重发。
OK 继推文等于文章一部分后 现在连标题都适用了是吗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00:14:00
多读点书,少丢点脸,很值得啦
很好,那我就继续看gkc被驱逐出境XDD找个对方难以举证的对象当作证据,然后说这就是证据被踢爆后再继续跳针鬼打墙,然后再呛说这只是你个人看法,现在又想拿站规侵害板友的发文权利,有没有这么好笑?连再犯的定义都不知道,这个就更好笑了
http://imgur.com/Tu22SyK 又一个侵害板友发言权的例子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21:00
既然站规有规定,那需要再说?
哇靠 现在连新发文讨论板规都等于回公告文 还要被警告
再说啥?你用站规侵害发言权本就是违宪!站规无法牴触宪法,请问你还想诡辩什么?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00:23:00gkc敢不敢来办个投票 看看版上多少人认为你像扎马斯?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00:24:00太扯了 无法无天的家伙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00:24:00
你到底凭什么锁文啦拜托你去重读国中好不好?
说实在话,若还要办投票,就是"不受欢迎使用者"的投票了.
我原本反对不受欢迎的投票 但是今天先砍文后加板规实在太扯了
可以向站长投诉,说有板主滥用站规违宪来侵害发言权唷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27:00
很抱歉没有侵害发言权~我只是请你重发没有水桶你。
我们得把尊重二字谨记于心,才不致让自己和某人毫无差别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28:00
这就奇怪了~小组长上次明明说有三种做法,其中一种就是宣导立法后规范以后依循这样的标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29:00
关无法无天什么事??
没有侵害权也不是你说了算相信大家都看到也纪录下时间兼备份了gkc你就等著被站方列入“不受欢迎使用者兼板主”吧哈哈哈哈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48:00
事实当你加入PTT你就已经同意他的相关规定。我没水桶当然没侵害。依站规我也可以删掉有问题的文章。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1:04:00
这你可以去跟站方的法务说阿~而且早就有法院认定版主有管理版面的责任。何况是你加入PTT就同意人家的规定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1:09:00
你先证明版主删除不OK文章触犯本国法律再说。不然之前也有人水桶及删文告版主,解果法院认定版主有管理版面的权益。不然PTT法务群组也有得询问。我不会拦你的~
不好意思喔,也是有人告赢板主的这次请你找找哪些例子有证明的吧因为就算是我证明你也绝对不会相信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1:13:00
告赢版主~要看告的事什么吧。如果你能付确切连结~我当然可以选择相信。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1:14:00
最大的问题就是~你以为站方会比你笨?如果有这问题他们早发现
你以为站方比你聪明?也对啦,哪有板主犯傻连改标题都不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1:15:00
还等你来教?? 难道就你最聪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1:16:00
哈哈哈哈哈~你开心就好。
我开心就好?你已经惹我不开心很久你知不知道?以为用“你开心就好”就想打发我,门都没有这一回,我要求你为我的不开心立即道歉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1:18:00
是是是~~那还真不好意思喔。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1:25:00
我倒觉得楼上有自介之嫌。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1:29:00
你在讲你自己吧~几乎都在骂人的人居然还敢说别人。
我要求楼上你再说一遍道歉的话我现在依旧不开心,请道歉并且要有诚意
作者:
ahobo (捕捉闪耀的瞬间OA)
2017-01-10 01:43:00我终于被gkc水桶了,果然刺到他的痛处了 XDDDDDDDD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1:45:00被做事偷偷摸摸不敢贪在阳光下让大众检视的人水桶很痛苦吼 ahobo我刚出桶而已 让我呼吸一下再陪你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1:46:00
你被水桶是因为你骂人某渣。
作者:
ahobo (捕捉闪耀的瞬间OA)
2017-01-10 01:47:00他桶我完全不痛不痒,八成是怕龙珠版8805那篇被推爆,丑陋的一面被其他乡民注意到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1:48:00你待遇不错了啦 他还有公告 一堆人被那种下流小人桶还不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1:48:00
被推报会差你一个?? 到底谁丑陋?之前还觉得你的意见很有道理哪知~后来也就只是谩骂而已。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1:49:00敢公诸大众的才痛苦 也才初步了解什么叫白色恐怖
作者:
ahobo (捕捉闪耀的瞬间OA)
2017-01-10 01:50:00之前我觉得你是可以讲道理的人,才会好好的跟你讲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1:50:00
自己不看公告规定~说下流小人~先检讨吧。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1:51:00阿 我跟ahobo分享经验与你何干?有讲你了是吗?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1:51:00
事实就是用集思广益的方法,独裁是你在讲。
作者:
ahobo (捕捉闪耀的瞬间OA)
2017-01-10 01:51:00集思广益??? 一个人可以集思广益 你开分身阿
作者:
ahobo (捕捉闪耀的瞬间OA)
2017-01-10 01:55:00你解释一下为何一个人可以集思广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1:55:00
上次我集思广益,结果反而一堆人还认为集思广益不好~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01:56:00a大 你忘了 札玛斯有两只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1:56:00仙水阿~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1:56:00
而集思广益我上次就试过了~发现效果不彰~当然参考组务上次
作者:
ahobo (捕捉闪耀的瞬间OA)
2017-01-10 01:56:00你就先解释一下嘛,为何一个人可以集思广益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2:04:00不是
作者:
ahobo (捕捉闪耀的瞬间OA)
2017-01-10 02:04:00你所谓的上次集思广益,效果很差,问题出在谁,版友说说看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2:04:00
事实就是请大家在推文下极思广益~你硬要睁眼说瞎话我也没辙
作者:
ahobo (捕捉闪耀的瞬间OA)
2017-01-10 02:05:00而后来放弃你所谓的集思广益,版友对你更反感,连署反对你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2:05:00集思广义要有真的跟人讨论的到的结果才算 别人讲完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2:05:00
事实这方法~就是站长现在要求卡漫群组在做的事。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2:06:00
请大家集思广益,结果多的只是来谩骂,或提不出方法出张嘴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2:06:00这集思广益不知你的思都集到哪了一堆人都教你跟你讲方法了 只看到你一直在引战而已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2:07:00
这你又误会了~我说心理早就有底是指已经了解版友的意见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2:07:00今天你是因为你是板主 不然你早就被桶不知道几个月了
作者:
ahobo (捕捉闪耀的瞬间OA)
2017-01-10 02:11:00不需要你来费心完备化,因为你很快就会被拔掉被鞭尸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11:49:00几天没看 一看gkc还是这么可怜 小组长都已经在我申诉文的判决中表示回公告文没问题了 如果要修改就应先修订板规 现在这个情况完全不是喔 是立刻修订立刻警告 哇 比30秒通过更厉害自己一直在谈法治 法治会有修订法规当下直接判生效吗? XDD 又一桩搞笑案例
真的耶 我回头看你判决文 小组长直接说可以回复公告文太好笑了啦XDDD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2:55:00
gkc你指定一家便利商店,我寄给你公民课本啦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13:26:00p大 你可能要寄到神坛去才行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3:42:00
毕竟是第一大师XD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3:48:00
又有人再混淆视听了~记得我在你F那次回文告时,回文中就友提提到再回复水桶两周~小组长说你的部分不判罚是因为""过去""有没判罚的判例,所以先不用处理。问题出在你F回的公告文时间点是在我说要判罚两周"""之前""",所以可以引旧历。
啊就说小组长允许可以回公告文啊,某g在跳脚什么www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3:50:00
但既然我在公告中已提到(再回水桶两周)意思是那篇"以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3:51:00
比照办理。小组长说可回公告文是因为参考"以前"的例子。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3:51:00
出现了喔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3:52:00
3.我回文并公告说再回者桶两周小组长判决文明明就是写(因过去有人回公告文没有判罚)
4.F来此申诉 5.小组长判定无此效力,可继续回公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3:53:00
所以应判处没事。所以F会没事是因为他得时间点是在""2"",2之前我还没公告。所以不溯及既往~但既然我已经公告,那在3以后的文就需合规范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3:55:00
既然有公告~那就表示一样生效。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3:56:00
所以F自己没搞清楚~我连公告的连结都有附~连F自己的申诉文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13:58:00公告等于版规??XDDDDDD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4:02:00
有公告表示~已声明需遵守。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14:04:00那毕竟就“还不是板规” 你这样又是一个滥权的例子小组长可是要求你有需要的话"修改板规并做出说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4:07:00
有告示就表示(已告知这样做会被判罚)。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14:08:00的确是人治没错 呵呵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14:47:00gkc你清醒了没? 还是你眼晴抹了屎还没擦干净?小组长才在01/05判决了我的申诉文 你文章说的等同无效 你要修改板规就要公开说明 但你没有 先后次序都搞不清楚 不过你也不是第一次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4:51:00
你才清醒了没?? 有公告就应遵守。他判你的申诉文是因为你的时间点""在公告""之前。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14:53:00笑死我了 连阅读都不会难道你公告你可以无理据桶人我也要遵守吗? 你省点力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4:55:00
IQ162但毫无公民素养就算了,连中文字也不会认了吗?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14:55:00气吃奶吧你 连板规修订要正式书面公函也不会 跟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14:55:00公告当版规?跟人家谈法治?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14:56:00我谈法规? 塞钱给你口袋也要你有能力接受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14:56:00有人笋丝团的自介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14:57:00没关系的 你的脸早已被大家打到脸癌了 你顶多也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4:58:00
去粉丝页看ㄏㄏ,欢迎FB搜寻冠元大师ㄏㄏ一点进去那个说话的口气你马上知道是他...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14:58:00只能多玩几日 继续好好享受阿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4:58:00
事实小组长内文有说回公告文确实可做认定,然而过去无相关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4:59:00
大师你粉丝页上说研究所榜首不用讲一下什么系所吗?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4:59:00
判例。所以之后依此要求当然可以。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5:00:00
被打脸之后:“其实没有打脸啦,我们还是站在同一边的!”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15:01:00号称400多人的粉丝团 文章按赞数顶多十几个 还有自己回自己号称400多人的粉丝团 文章按赞数顶多十几个 还有自己回自己文章的 真是有够好笑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5:01:00
想一个早上结果就只想到这些跳针内容,会不会有点弱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5:02:00
~~~~~阅~~~~~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15:02:00跟边缘人的fb有87像啊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5:02:00
大师你IQ162粉丝团上有没有证据啊,不然这样算诈欺敛财吧大师你国中老师没教你公民就算了,连打字的中文有全角半角都没教会你吗?该不会小时候测出IQ162就以为不用去上学才变成这样吧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15:05:00就一个南北啊 呵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5:09:00
越看你脸书越觉得有趣哈哈哈哈哈哈
~~~~~阅~~~~~ 是老师在用的,你又不是老师你凭什么用?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5:12:00
0210我看你除了扯些不就事论事的事来攻击我看也没别招了。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5:15:00
告诉你啦,我自认为是所有版友里面前几有耐心针对公民素养、民主、法治来跟你沟通观念的人了啦,我甚至还打算自掏腰包买书送你呢,不过既然你就喜欢独裁,想走暴力,又拼命跳针这种路线那我们就来玩啦啊你IQ162的证据要不要拿出来,不然我等等就报警啦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5:17:00
民主不是多数的暴力,我也不认同申诉案没结束,没让你充分反驳就罢免你,不过我是觉得你脸都被打成这样,还要用自己的意思曲解民主跟法治,我寄几本书给你你读一下比较好啦想要的话随时可以站内我你方便取货的便利商店,我等等就去书局买给你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5:22:00
你自以为别人走独裁,但事实就非如此。你要认为我没办法。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5:22:00
错字就算啦,跟你其他问题比起来错几个字感觉都没什么了不起了既然你不在乎大众的看法,硬要抹成是个人看法,不如先把IQ162的证据拿出来,不然这应该算是诈欺吧我已经跟你说过你对民主和法治有很彻底的误会,一些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5:24:00
你如果想看~改日可以让你看看。但因与本案无关~故不岔开话题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5:25:00
推文也说不清楚,真的不如一本国中课本你好好翻一翻啦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15:26:00笑死 阅读障碍很严重 你就不要再断章取义小组长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5:26:00
不如站内我,顺便说一说你方便的便利商店,不只是为了龙珠版,世界上少一个人对民主有偏狭的想像和误会,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15:27:00公告而未受惩处之文章故组务认定依照七龙珠板执行之惯例为"回复公告并不违规" 若板主认定此节公告须更为完善 可修改板规并做出说明你的公告就叫修改板规????? 以后法院修规贴告示就行囉 何须三读通过? 也无须过渡期囉 院长说了算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5:30:00
就说gkc根本不懂民主和法治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5:33:00
人家都说这样认定""亦无不妥"",既然无不妥,表示公告认定标准即可。话说懂法治居然还会说(骂人脏话是陷阱)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5:35:00
光是这句要说法治就根本没有说服力。不用脏话骂人是应该的。
连先后顺序都要乱搞,越来越没有板主该有的作为了gkc你现在更没说服力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5:36:00
我做出说明当然当然属更加完善化。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15:36:00你真的很可怜 我当作施舍为你当免费义教" 虽" 若此条规范要视为"回复公告等于违规" 亦无不妥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5:37:00
一个"自认"最聪明的人,认为别人无能我只能苦笑。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15:37:00虽是虽然的意思虽然你要把回复公告当作是违规这件事无什么不妥,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5:38:00
楼上你自己才可怜~你要问得我在版上都已经说明清楚。现在还再重复。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15:38:00" 但", 但表示 但是、可是 转折句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15:39:00经组务参阅七龙珠板上公告文后 发现过去亦有回复公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5:39:00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15:40:00故组务认定依照七龙珠板执行之惯例为"回复公告并不违规" 因此正解是 回复公告文并无违规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5:41:00
你就继续贴吧~~已经告诉你你要说的版上我都回复了。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15:41:00你真的很可怜 要人一句一句伴读 不过你看不懂也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5:42:00
你在讲自己可怜吧~你那些版上早就都讲过~自己不去看,无言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15:42:00回公告文当作修订板规喔?XD 你发明的法规?XDD
刚逛了一下大师的粉丝页 发现去年11/1的那篇文阿 那张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5:43:00
也就是在F过去有被认定没有违规的案例~但后来有认定有违规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15:43:00时间点根本不是重点 重点是你有没有公告修订板规
图不是村田雄介的图吗 你直接拿来粉丝团公开用也没标出
@kirbycopy:直接向FB检举,不必客气gkc你是用手机推文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5:44:00
也就是如有依据证明(有此认定),那就并无不妥。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15:44:00我认为你的做错绝对是错 你是违规的 我这想法无不妥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5:45:00
之前的公告就是新依据。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5:45:00
啊我不就说你根本不懂民主法治,不要在自己望文生义好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15:45:00我也有依据证明 只是你无能力阅读,那是你的问题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5:46:00
要不要读一下公民课本,站内我我会寄给你啦...真的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5:46:00
对于骂人脏话都可以认为是陷阱,讲法治基本可以略过。因为没有说服力。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5:47:00
gkc我这边真的有一些书可以寄给你,要不要读一下民主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5:47:00
骂人脏话都有被判刑的按立了,还会认为是合理。法治?公民?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5:48:00
我是说这样的说服力基本可以略过不看。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5:48:00
要不要去读一下法治相关的书,还有法治背后的伦理道德规范等等,我可以去书局挑一本不会太困难的,不要一直用自己的道德观举例啦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5:49:00
你的建议我会参考~不过你在版上的话基本已没有说服力。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5:49:00
不要一直用自己的价值观来判断事情啦,还是你想读一些逻辑的书?会对你的民主和法治很有帮助
一直拿我讲过的话重复跳针,我可以考虑控告你侵犯我的著作权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5:50:00
你以为有没有说服力是你发了公告就算喔哈哈哈哈哈真的拜托多读一点书,硕士班榜首是哪个系所的要不要说一下
你会参考我的建议?不,你根本就是要解决我,才不是什么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5:51:00
我是说你说的(忍住脏话不骂人、因为是陷阱的发言)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5:52:00
请那位说的人,然后又强调看法治书的人自己自首吧。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5:52:00
便利商店店到店,保证我不会知道你的个资,要不要参考一下gkc真的啦,世界上有这么多伦理道德,脏话也有他在不同脉络下的法律和意义,建议你读点书在说话啦,这样比较好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5:55:00
你想读哪方面的书反正不太多的钱我可以负担,不吃亏吧我也不会探究你的隐私,你随便想指定什么便利商店都可以,这样很顾及到你了吧?还是你有什么明星包袱不敢走进便利商店?我会挑有名的书,不会让你失望啦
插播 组务版从来没有爆过的文章,不知道这篇有没有机会当第一个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16:49:00真的这样要是有人人朝圣 还真的满丢脸的....
不会 至少我们勇敢起来对抗自以为是版皇的人,勇敢争取自己的权力,如果台湾每个人都像我们这样敢勇敢争取就好了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6:57:00
推个C大
光本版就辩了快3页 龙珠版上不知道还有多少篇 到底明了没阿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17:10:00很明显的某人还不懂 不过不清楚他是真不懂还是拉不下脸
明了啊,只是该当事人现在不回应而已两个都有,现在正在CD中想继续诡辩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7:55:00
就请0210自己自首在龙珠版说(用脏话骂人叫做陷阱)。什么时候脏话骂人本来就不合理,几时变成合理合法??还陷阱连这话都讲得出来~谈法治、公民有说服力?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8:17:00
所以我就说,你多读一点书,了解在不同脉络之下语言的道德、法律性质,这样不就可以明白了;我愿意寄书给你你不要,又要来这里大放厥词?我认为在民主为普世价值的体系之下,对独裁者的行为本身使用脏话,并不违反道德跟法律上的界线,况且脏话随着他使用的脉络时机而有不同意义;我当然尊重你的道德洁癖,不过道德洁癖是用在自己身上的,建议大师你不要强加自己的道德洁癖在别人身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8:20:00
事实就是我的做法都是合理处理方式~独裁是你在讲。过去都有因骂脏话被判刑的案例了~还扯法治跟公民与道德?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8:22:00
说到底这是稍微有点哲学的问题,我不觉得版友会想看,不过说脏话“本来”就不合理的这个“本来”,终究就只是您去脉络、没头没尾的个人狭隘想像而已,把自己的想像讲的好像普世价值一样,稍微自大了点吧?讲难听点啦,那你怎么不他妈去看看过去有没有说脏话没被判刑的案例,还是都取你想看的就好?合理处理方式会连续被打脸五篇,真很合理呢我奉劝你不要到处断章取义、去脉络只取一自己想读的内容啦但我想你也不是真的在乎民主法治或逻辑思辨,你不过就是要把大家都批评得一文不值,借此削弱众人对你批判的正当性,并且稳固自己的权力罢了给你一点时间慢慢CD,想到要怎么回再来回啦或者是我也可以提供您一个台阶,您只要继续做一些理盲的批判,就可以借由批判我们,来说“你们讲的话根本不需要参考”,借此来躲避版友的质疑,就像你现在正在做的这样我真的奉劝你有时间算命想算到股票中99趴,真的不如多读点书,赚钱重要脑子也要顾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8:32:00
我之前就举判例了,没被判刑的有~有被判行得更多。重点是你说出来的话一点说服力都没有,普通人也知道。一个胖子来卖减肥药有说服力??说出那种话的人讲法治有说服力?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18:35:00所以一个逻辑差 行为偏差的人要替人算命指点有说服力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8:36:00
我支持你继续借由理盲的说大家讲话没说服力来替自己找台阶;不过劝你不要错误类比啦,减肥药这种有实体效果的跟民主法治并不能这样错误类比另外我已经跟你说过,你对民主跟法治和道德的想像完全是错误的,可以求求你多读点书在出来说话吗?我相信我是真的很有心要帮你理解这些事情,你真的不考虑稍微,稍微就好,想一下自己对民主法治道德的认知有哪里有偏差吗?给你时间CD,不是要看你回来崩溃跳针欸不想多说什么,假如你的治理合法,不会被打脸五篇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8:41:00
你也只剩这些空泛的话可以讲了~这跟实体有关喔。那打个比方海角七亿的人跟你谈清廉有说服力??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8:42:00
你的治理合法会不会被打脸五篇啦?你一心想要抹黑我不懂民主法治,但你有没有想过你对民主法治的理解彻底偏差呢?还是说已经三十三岁了,没办法面对自己一直以来相信的事情土崩瓦解,其实彻底充满偏差呢?另外海角七亿的例子基本上跟减肥药相同吧?反民主的江宜桦行政院长一样可以是著名的民主研究者,懂了吗?不过真正反民主,不懂得法治而频频闹笑话的人是谁,这个版滑一下就可以看的很清楚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8:46:00
光是完全按程序和组务意见的投票,都在批了还谈法治。还有你连我的岁数都搞错,你的话基本可以~~~阅~~~了。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8:48:00
所以我就说了,法治完全不是你想像的那样,然后我甚至打算自掏腰包寄有关法治的书给你阅读,你有沟通障碍吗?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8:49:00
不用了~你已经失去说服力和可信度了我没兴趣。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8:49:00
我其实并不赞同多数暴力,不过既然你对版友的疑问无法答复、一心只是想要抹黑版友、耍嘴皮子,不如你就把大家的话都~~阅~~了,这样罢免案也可以赶快结束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18:50:00joe对牛弹琴只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8:51:00
我们就不用花太多时间跟没有思辨能力的你耗,直接任由民意的暴力决定事情,你觉得怎么样呢?我实在是不觉得你一直~~阅~~对你的处境会比较有帮助欸我实在是不想花时间跟你认真,不过既然大师这么会狡辩,我们就来慢慢辩下去不好意思占用大家版面,只是我实在是不希望透过多数暴力来逼迫gkc,但既然这就是大师想要的,我们就来看看一样不符合民主,但多数暴力的答案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18:55:00本来我也觉得我们这样作很像在霸凌...但只能说可怜之人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18:56:00小小龙珠版可以搞到公民不服从 南北先生威力强大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18:56:00必有可恨之处 很多事一一浮现终致如此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8:56:00
毕竟投票大概就是大师您唯一认识的民主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18:58:00真的是东西南北只剩南北 相当有自知之明的暱称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8:58:00
大师莫怪罪,我自己对于传递真正的民主法治这件事已经问心无愧,被罢免下台之后想要看看书一样可以站内我,我帐号还在的一天答应你的事情永远有效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19:24:00目前已经两个创举了 1.删板务文 2.在卡漫组规板爆还有龙珠板第五篇爆文 其人气已可比拟鸟大 只要他还没下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9:26:00
爆文不能怪他啦都我们在洗,不过某人用点脑袋的话也就不用搞成这样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19:26:00台一天 相信我们可以期待更多吊诡的记录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19:27:00
还有连被打脸纪录
作者:
ahobo (捕捉闪耀的瞬间OA)
2017-01-11 21:41:00不太懂为什么要等申诉都处理完才能轮到罢免,他这样一直利用被申诉来拖延被罢免,很扯。即使是政治人物,先下台后再去清算他的罪行,不是更妥当的做法吗他一天不下台,这里的申诉和争论就一天天再累积下去
作者:
licajlh (lica)
2017-01-12 01:00:00制度有够鸟,完全漠视大多数版友权益
作者:
Kulan (九首)
2017-01-12 01:17:00一个被罢免中票数高达95:10的家伙 到底凭什么还能执行板务?
作者:
dong531 (猫王)
2017-01-12 10:20:00感觉在玩"版规游戏",至于原因是不是因为在其他版被处分(他觉得是不当处分)就不知道了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2 13:22:00是说连署结束至今好像也过了一个礼拜了
照理讲按照组规 12/30就算受理成功了不过对于并没有限制要在几天内公布罢免结果所以能做的也只能继续等了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1-13 18:36:00请大家去AboutBoards看gkc如何两套标准,有嘴申述不反省自己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3 23:08:00
果然不出我所料~~事情平缓的时候某些人出现囉。谁又要中这些有心人士的计,就自己想想看囉。
作者:
dong531 (猫王)
2017-01-16 09:51:00我只知道某个人出现之后龙珠版就乌烟瘴气
作者:
VdustR (京)
2017-01-19 09:43:00到底谁才是有心人啊 政见说一套做一套 整个板被你搞烂
boby大 刚说了 这相关问题小组长已经在c_workboard板问组务了没意外 要等到那边有结果 小组长才能回答你吧
关键:“模糊地带”,且不论gkc对此的个人解读龙珠板过往公告文章有无依此来判处警告或水桶过?
不过“犯规在模糊地带,挑战板规界限”发一篇罢免板主的文章是哪里有挑战板规界限?我看不出来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23:44:00楼上 很多大多数人看不出来的东西 他都会想办法看得出来
什么办法?不过是他的脑内小剧场,这样叫做他有法源依据?是的话为什么没出现在板规里咧?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23:48:00嗯 这就是我们这群人质疑的地方了 不过他讲了辩了快一个月 还讲不出个所以然 所以很多人都已经放弃了勿忘他的板规可以转弯的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23:49:00反正他就是要桶要锁要罚 用哪条法规他根本不在意啦= =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23:51:00不是阿 你可能没注意到 他判某板有 先用板规四还多少忘了被指证后根本不对后 他竟然说出:好吧 那改用板规五。这种不负责任的话他都敢讲了.你期待他会正经的回答问题吗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23:54:00现在我是根本不care他在不在意了 反正过了 无能力者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23:55:00他就是厉害在他引一堆例跟问题根本不相关 前后逻辑也常根本相悖 到现在还认为都是别人错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09 23:57:00最近身体很不舒服 我只能剩精神上支持大家了 与你们同在
没有啊,到最后只好扣个帽子说我没做功课,这招也对我没用,根本无法无视也回答不了问题。要拉下脸承认自己的错误明明就是最简单也最容易解决的事我倒想看他还要继续脑内补完到什么时候才会停止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0:05:00那你真的挺能忍的...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00:07:00各位辛苦了…但跟缺乏病识感的人说再多也没用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0:08:00现在进度如何 我现在只关心这个这句式回应哪一段??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00:10:00回小组长是要对版主警告还是口头劝戒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00:11:00其实面对跟他有关的罢免案和相关文章的处理 按理他也应自行回避但…另一位版主显然又几乎完全不管事娱乐性质的看板弄成这样真的很糟糕
打B快20年第一次被水桶,这次的经验够我说书三天三夜了.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0:17:00Y大 我也是阿...我是没你久 但也1X年了他又开始跳针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19:00
重点是Y在不知道可不可转文的情况下还硬要贸然转文。当然是有"挑战版规界线"的可能,而删文没附惩罚当然合理。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0:20:00不知道的是你 身为执法者 若不知你该去查证 那叫职责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0:21:00很显然你一直不知道板主的职责是什么 用权使力倒很熟稔
我当然是看过规则,确认过有条款允许其他使用者转达消息
我发文的动机很简单,lovemusic的文章被删除后,我就知道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23:00
连小组长都说明文没写了~卡漫群组哪来的明文条款?
那哪里来的明文规定 你觉得有争议的文可以删文呢 请说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0:24:00既然明文没写 请问你是凭什么删别人文?
因此我才另行撰文说明有罢免案正在进行; 因此,当我的文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25:00
既然明文没写~表示有争议之逾所以依版规五而轻判删文。
什么东西是小组长说“明文没写”?明明就有写出来的东西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00:25:00说穿了就是无视无罪推定于先 滥用权力违反比例原则于后 油没做到自行回避的义务 有够丢脸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26:00
人家都说加入组规中了~表示还在讨论没有明文规范。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0:26:00什么叫没写 你就用板规五 这根本在乱搞你还真敢讲
你用板规五来判 你觉得没有明文规定的文章删文 蛤?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00:27:00而且 版规五也没说可以删文
他说他是"轻判" 疑? 板规五没说删文是轻判阿?\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30:00
某C的曲解言论就不用说了吧。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00:30:00版规5完全没提到版主可以删文…真不知所谓“轻判”的法源依据为何?
别质疑 他是依法治理的板主!!! 请g板主 找出来你"依法"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31:00
版规五基本上是更严重的""警告""和""水桶"",因为考量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00:31:00然后还一直在逃避“无罪推定”的问题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32:00
S文跟锁文根本不叫判罚处理。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0:33:00原PO 他一直以来都是这样打自己脸的..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34:00
并且以后都采用这标准,另外哪里自爆??我已说这次事件属于(挑战版规界线)和(模糊地带)的事件,只是引发争议罢了。
"板规界线" 哪个板规? "模糊地带"再讲罢免 模糊再哪?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00:36:00他还是在回避“无罪推定”的问题…比例原则中的“必要性原则”也是无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37:00
模糊在于(能不能转罢免文没有相关规定)。有违规的可能。
模糊在"能不能转罢免文没有相关规定"没有违规的可能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38:00
锁文只是处理,但无观判罚,另外锁文已经说了,这样一样等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39:00
重点是你不知道可不可转还硬要转当然采线,删文不会不合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40:00
群组长的认定是现在阿~12月有时光机可以飞越到1月吗??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41:00
"""潜规则"""喔。原来没有明文我还需要有读心术去读人家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42:00
当然是依据有没有成文条例来判定。这也是站长现在要求的法治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0:42:00一直用读心术判了一堆没违规但你认定有违规的事不是吗...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43:00
很抱歉~你自己就该先问清楚了,你问不定才寻求版主协助。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0:43:00你可不可以最少讲话前后立场逻辑一致阿..
你自己都找不到明文规定 自己判模糊地带 你跟我说你法治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44:00
重点是没有法规的事,而且又不严重,当然不用劳烦群组长。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45:00
有判到水桶以上,再去烦群组长还合理一点。
你说不严重就不严重?人家都跑到这来申诉还敢说不严重?这事情的严重性你说了算吗?你的优越感是从这里来的?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46:00
并没自爆啊~因为既然属于(模糊地带),那我依规处理很应该。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0:46:00又在跳针了 就根本没规定哪来的依规..
“我依模糊地带处理争议就是删文”这自我感觉太高了吗?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47:00
客观就是如此~连水桶都不到。来小组申诉基本是浪费行政资源。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0:47:00大概是他自认智商162吧 但实在不知道 大脑逻辑这样差有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0:48:00100就该偷笑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49:00
上诉到这来根本是浪费司法资源。你看国研组或聊天组。
浪费司法资源有违法吗?没有,你把焦点移到那做什么?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50:00
既然你都这么问了~也就是既然是件浪费司法资源的小事。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51:00
我当然不会随之起舞~跟着浪费司法资源去烦小组长。
这次你要替小组长发言说这些申诉都是浪费资源吗?哎唷,还好意思说不会随之起舞,那前面一堆回推文是怎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0:52:00浪不浪费不是你说的算OK? 第一你没立场第二你也没资格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52:00
说实话真要说很多确实是阿~不然你看看其他像海贼版不服的人也
么回事,在我看来你也是浪费司法资源,甚至还烦到群组长哩,呵呵
大家可以不要再回应他了 他已经说出我要的重点了现在就等小组长出来解释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0:53:00的问题就是替小组长省事了 (如果你真有体谅他的话)
这里并没有说 要水桶才能申诉喔 你替小组长说??Y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53:00
但既然你都会说: (浪费司法资源有违法吗?没有)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54:00
表示你自己也知道是在浪费司法资源嘛。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0:54:00那是顺着你的话 只有你认为 这边其他所有人都不认为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55:00
重点就是既然是浪费司法资源的小事件~我当然不会随之起舞。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0:55:00你的表示 到底怎么推论来的 ...
你当然怎样我可不管,你批评板友怎样我也不管,而我只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56:00
没办法有人申诉~我必须按规定答辩,不然这也算浪费版主的司法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57:00
资源。我只是实话实说。
怪人爱申诉囉?怎么不想办法别让他人有机可趁来申诉啊?过往板主没出现的争议就你会出现?好奇怪欸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58:00
你自己看看组务上面的申诉有几个人在申诉删文跟警告的??
这就像是宣称自己依法行政结果自己先斩后奏的诈骗一样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0:59:00
只有"水桶"。数据会说话~因为删文跟警告根本太轻微。
有跟没有申诉删文跟警告是你看得出来的吗?唉,这么问又要扣我没做功课的帽子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1:01:00
标题都写得很清楚~你自己看阿,看比例多少。你是没做功课没错~我也不想扣了。
还比例哩XDD 以为比例少就不会对你构成威胁,呵呵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1:02:00
看看我们组务以往的申诉文都是什么样的文才来申诉~!!
gkc看清楚我的申诉要点和总结. 总结是:gkc已不适任版主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1:03:00所以有规定 没被水桶不能申诉吗? 你不是最爱讲规定你真的不要一直耍嘴皮子 都是在打自己脸而已
请小组长尽快裁决.gkc的恶意删文只是引爆众怒的导火线.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1:05:00
我上面明明是说那叫浪费司法资源,当然有人硬要浪费,我们
无为而治的"治",可指国泰民安的"治世",你却把七龙珠版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1:06:00
我上面那篇重要证据发起人就直接挑明不采无为而治就是这样的结果,你说呢??
搞成乱世,相比之下,当然是你的方式远逊于前任版主.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1:07:00那只是其中一解 没人说一定要无为而治 只是拿来比较不同作事方法下的板况差异 懂吗?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1:08:00
这就奇了~走向法治已是站方的共识~你说是乱世才是不与时俱进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1:08:00现在是你极度不适任 跟无为而治"完全"无关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1:10:00
这是事实关说不过什么事?? 往上看就知道哪个版的申诉是这样?
无关发起人的推文又想用激将法使之闭嘴,种种行径根本不是板主应有的态度与行为,再打迷糊仗嘛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1:11:00
以上这些纯属你个人脑补,难道你有读心术??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1:12:00
那就是版友心中的小剧场。不属就事论事的范围。
呵呵,学我说话的方式很得意吗?拿我说过的用词来攻击我以为就会GG了吗?这个小剧场是真实版本,且就在这篇推文之中
证据都在上面自己去看嘿如果因为年纪大了看漏什么,请不要怪我囉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1:20:00自己依据事情解读就合理 别人依据事实解读就叫读心 谩骂您逻辑真好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1:24:00
我是说他除非有读心术~不然只是他个人解读猜想。
好喔,我等著看你怎么被驱逐出Dragonball板囉请cute781217板友至此推文授权与我转贴罢免板主文章
作者:
elvismao (alive...)
2017-01-10 01:49:00那位违纪违法失职版主确实应严惩,已造成小组太大行政负担,且该员已经有其他群组的案例可供本群组各长官参考,加以本次大量事件群,可知该员为最无自省且判断失据之人,理应最严厉处分,望群组明鉴
作者:
elvismao (alive...)
2017-01-10 02:35:00另,无为而治ㄧ语,并非放弃法治,该员依此作为自身保护并攻击版友之用,实为该员欲陷版友于不义,制造版友不愿守法之假象,况无为而治等语亦无出现于版规。本次罢免决非因版友不愿被法治而发起,相信版友都愿守法并且愿依循版规,也因此版友才依循正当管道发起罢免,而是因该员滥用职权,且此举已超越双方版规解读问题,其判断失据严重性已可用文字狱等形容词描述之,该员均依自身判断,且选择性参考各方说法以图自身正当性,实非正派人士所为,望群组慎重裁量,ㄧ绝后患。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2:45:00
无为而治明明就是版友先提起的,当我上面(回报)那篇清楚写法治~下面马上发起人就吐槽说版友要"无为而治"不然罢免。
https://goo.gl/wzysjd 请不要睁眼说瞎话。这不是我攻击版友用,是确实就是有人这样说。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2:49:00这人到底是不是阅读能力有问题阿....算了他自己自high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2:50:00
还其他群组案例~上篇都举出其他群组是该小组长违法判决。
作者:
wayne1027 (æ¶¿éƒ¡å± å¤«å¼µç¿¼å¾·)
2017-01-10 02:51:00对,你都没违规,但大家都不想你当版主,很难懂?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2:51:00
而且还不只一次举出连结证明~还要混淆视听。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2:52:00
但民主的配套就是法治~我不认为在站方已经说明规划的情况下我以站方要迈向的路线为蓝图有何问题。
作者:
wayne1027 (æ¶¿éƒ¡å± å¤«å¼µç¿¼å¾·)
2017-01-10 02:53:00又在讲法治,法治无罪推定的精神都不懂跟人讲法治可以不要双重标准吗?你果然没有法治精神顺你意的就是法~不顺你意的就是不法,独裁者讲什么法治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2:54:00
我是依法没错~依版规五而裁量没有放行。反到是既然知道自己浪费司法资源就别说了。独裁者??新版规我用投票表决。连选项都是参考版友意见,叫独裁者?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3:24:00这些争论都不是单凭一篇文章就可以看出来的g板友 如果你阅读能力有问题 cute板友的立场有很明确的写在罢免原因你不用扯一堆什么是因为你不无为而治别人就罢免这么心酸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04:43:00当初事情还小就先道歉的话 今天也不用闹成这样
作者:
ahobo (捕捉闪耀的瞬间OA)
2017-01-10 04:44:00我是说到无为而治的其中一人,但我当初说的无为而治,后面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04:45:00参考板友意见的话 快自行下台 免得继续带给龙珠板麻烦和增加小组长的困扰
作者:
ahobo (捕捉闪耀的瞬间OA)
2017-01-10 04:45:00有说“必要时就出手”,前版主真的是必要时就会出手,做的很好,而不是像gkc 没必要时却频出手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4:46:00也没看过那些被判的人来申诉还是其他人帮忙叫屈甚至这次也一开始就申诉的f大 他最开始被g推文警告 也是先道歉表明歉意 大家会变这样都是g后续作为产生
@cute781217:感谢你出面说明授权,接下来要问小组长请问小组长,若我现在即刻将cute781217的罢免文章转录至Dragonball板,那么转录的文章是否仍有违反该板板规的疑虑?若无,此文又是否有违反小组规&群组规之疑虑?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06:14:00龙珠的角色这次真的还蛮写实的(笑)那个口口声声“依法行政”的人,完全不了解这四个字的意义当代法治国的“法治”是用以保护人权,限制行政机关的权力,避免行政者滥权而为而侵害人权。相同的道理亦适用于网络管理者以及使用者,“依法行政”绝对不能当作管理者刻意限制使用者权利的借口就像扎马斯口口声声为了正义,实则是在滥用和破坏正义;有人口口声声讲法治,所做所为与法治精神完全背道而驰。这才是罢免票会冲到那么高的主因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7:05:00
楼上这位~我记得我在版上举出我与杂马斯的差别~并举出实证证明有些人的行为才像杂马斯时为何你答不出来??事实就是我按上面建议来做,结果明明就是案小组的建议来做还有人为反对而反对,
https://goo.gl/hPFybh 这篇就是证据。
太扯了 爱音乐的文又被砍了,真的是滥用权力在压制版友讨论的空间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7:22:00
因为他没选文章"标题"啊~这不是最基本的吗?请选好标题
可以大家都放弃申诉 让小组长直接宣布罢免结果就好吗?大家真的等的好苦
另外又是哪一条板规说发文用错分类可以砍文,甚至又威胁版友要水桶
现在根本就是乱搞,无故删文甚至还威胁水桶,这摆明是故意挑起申诉案,来拖延被罢免的时间而已.过去从来没有因为标题被删文的判例过,要恶搞也要有限度
楼上你猜对啦,所以大家真的可以考虑跟小组长询问一下,如果集体放弃申诉是不是可以加快罢免结果出炉的速度真是太赞了,再没有板规支持下随意砍文并威胁再犯要水桶,在版友询问后才要再加板规
又是先斩后奏....欸我怎么说“又”?板规哪条说发文前要先选标题啊?
这种搞法已经够让他成为群组的不受欢迎使用者候选人了.先备份版规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7:53:00
既然你没照标题发文,我删掉请你重发正确版是"对"的。而且已经说再犯才会水桶。那你就重发选对标题的。如果发文不用标提请问要标题干嘛?? 很多版也都有关于标题选对的版规。这种基本道理应该不用特别说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7:57:00
你举的例子很好~这些也是错误的,只是钱版主可能没注意。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7:58:00
但当时我不在任内,不过不表示这是对的。所以我先说明这是错的然后请L重发一篇对的。如果还是错的才会判罚,而这次事情我也写了公告宣导。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7:59:00
所以没问题。只是请你修正格式重发而已不是什么大问题。
你的惩罚就是删除他的文章,但是板规没有赋予你这项权
你不是,你是先砍了再来公告宣导,哪个板主像你这样做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8:00:00
那我们应该跟好的学习~不该比烂。总之新的宣导我已说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8:01:00
如果当下有疑虑当然是请版有修改到更好在PO上没有问题。
我已寄信给小组长,若能加速罢免程序,我可撤回两申诉案.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8:02:00
我没说警告啊,如果警告我会说""警告一支""。
再犯水桶则代表这篇被删除的文章带有警告不然他就可以在发错两次才被水桶
你没说警告而你是说再犯欸,你到底懂不懂再犯的定义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8:03:00
那是你认为~实际上依版规警告事有累积次数的跟学校记警告一样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8:04:00
事实他就没有家上一笔警告记录。我那顶多是规劝。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08:04:00
你是被呛到精神错乱还是算命盘算到走火入魔,一天比一天厉害欸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8:05:00
你就继续笑翻吧~多的是拿到作业不符标准被打回票然后说下次不要再犯错。
完全侵犯板友的发言权利不说还有脸敢说这是劝导,笑翻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08:06:00
笑翻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8:06:00
我没侵犯啊,你可以重发我不反对。重发之后文章还是在。
这种人根本就该公告定为"不受欢迎使用者",直接鞭数十,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8:07:00
事实啊~光是只有我们版在小组申诉一堆删文跟警告,就知道了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08:07:00
被侵犯自由反抗了就小题大作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08:08:00
拜托你去买本国中公民参考书好不好,不然我汇钱给你你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8:09:00
好啊你想要规定我贴给你~依据PTT站规: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08:09:00
光看这里都龙珠版申诉就知道龙珠版版主多烂,真的,一看就知道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8:10:00
若有不适当者,有权依情节轻重而为下列之处置(注):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08:11:00
你的一贯套路就是主张这是你的裁量权,最后被小组长打一巴掌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8:11:00
没标题当然会使版面混乱不堪~很多版都要求,也要求标题要对
站规只是原则,事实上还须于板内先行增订板规以公告之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08:12:00
要不要公民课本你指定一家便利商店我寄给你啦
他也只是标题需要更改 内容并无不当{在是因为申诉会拖延罢免宣判时间 大家才不申诉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08:13:00
不要在说屁话了好不好,最后你还是要被打脸,不尴尬吗?
我倒觉得可以继续申诉,只要让事情闹大,小组长就不得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8:13:00
标题也是文章的一部分,所以我只请他重发。
OK 继推文等于文章一部分后 现在连标题都适用了是吗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08:14:00
多读点书,少丢点脸,很值得啦
很好,那我就继续看gkc被驱逐出境XDD找个对方难以举证的对象当作证据,然后说这就是证据被踢爆后再继续跳针鬼打墙,然后再呛说这只是你个人看法,现在又想拿站规侵害板友的发文权利,有没有这么好笑?连再犯的定义都不知道,这个就更好笑了
http://imgur.com/Tu22SyK 又一个侵害板友发言权的例子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8:21:00
既然站规有规定,那需要再说?
哇靠 现在连新发文讨论板规都等于回公告文 还要被警告
再说啥?你用站规侵害发言权本就是违宪!站规无法牴触宪法,请问你还想诡辩什么?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08:23:00gkc敢不敢来办个投票 看看版上多少人认为你像扎马斯?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08:24:00太扯了 无法无天的家伙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08:24:00
你到底凭什么锁文啦拜托你去重读国中好不好?
说实在话,若还要办投票,就是"不受欢迎使用者"的投票了.
我原本反对不受欢迎的投票 但是今天先砍文后加板规实在太扯了
可以向站长投诉,说有板主滥用站规违宪来侵害发言权唷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8:27:00
很抱歉没有侵害发言权~我只是请你重发没有水桶你。
我们得把尊重二字谨记于心,才不致让自己和某人毫无差别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8:28:00
这就奇怪了~小组长上次明明说有三种做法,其中一种就是宣导立法后规范以后依循这样的标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8:29:00
关无法无天什么事??
没有侵害权也不是你说了算相信大家都看到也纪录下时间兼备份了gkc你就等著被站方列入“不受欢迎使用者兼板主”吧哈哈哈哈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8:48:00
事实当你加入PTT你就已经同意他的相关规定。我没水桶当然没侵害。依站规我也可以删掉有问题的文章。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9:04:00
这你可以去跟站方的法务说阿~而且早就有法院认定版主有管理版面的责任。何况是你加入PTT就同意人家的规定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9:09:00
你先证明版主删除不OK文章触犯本国法律再说。不然之前也有人水桶及删文告版主,解果法院认定版主有管理版面的权益。不然PTT法务群组也有得询问。我不会拦你的~
不好意思喔,也是有人告赢板主的这次请你找找哪些例子有证明的吧因为就算是我证明你也绝对不会相信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9:13:00
告赢版主~要看告的事什么吧。如果你能付确切连结~我当然可以选择相信。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9:14:00
最大的问题就是~你以为站方会比你笨?如果有这问题他们早发现
你以为站方比你聪明?也对啦,哪有板主犯傻连改标题都不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9:15:00
还等你来教?? 难道就你最聪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9:16:00
哈哈哈哈哈~你开心就好。
我开心就好?你已经惹我不开心很久你知不知道?以为用“你开心就好”就想打发我,门都没有这一回,我要求你为我的不开心立即道歉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9:18:00
是是是~~那还真不好意思喔。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9:25:00
我倒觉得楼上有自介之嫌。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9:29:00
你在讲你自己吧~几乎都在骂人的人居然还敢说别人。
我要求楼上你再说一遍道歉的话我现在依旧不开心,请道歉并且要有诚意
作者:
ahobo (捕捉闪耀的瞬间OA)
2017-01-10 09:43:00我终于被gkc水桶了,果然刺到他的痛处了 XDDDDDDDD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9:45:00被做事偷偷摸摸不敢贪在阳光下让大众检视的人水桶很痛苦吼 ahobo我刚出桶而已 让我呼吸一下再陪你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9:46:00
你被水桶是因为你骂人某渣。
作者:
ahobo (捕捉闪耀的瞬间OA)
2017-01-10 09:47:00他桶我完全不痛不痒,八成是怕龙珠版8805那篇被推爆,丑陋的一面被其他乡民注意到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9:48:00你待遇不错了啦 他还有公告 一堆人被那种下流小人桶还不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9:48:00
被推报会差你一个?? 到底谁丑陋?之前还觉得你的意见很有道理哪知~后来也就只是谩骂而已。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9:49:00敢公诸大众的才痛苦 也才初步了解什么叫白色恐怖
作者:
ahobo (捕捉闪耀的瞬间OA)
2017-01-10 09:50:00之前我觉得你是可以讲道理的人,才会好好的跟你讲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9:50:00
自己不看公告规定~说下流小人~先检讨吧。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9:51:00阿 我跟ahobo分享经验与你何干?有讲你了是吗?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9:51:00
事实就是用集思广益的方法,独裁是你在讲。
作者:
ahobo (捕捉闪耀的瞬间OA)
2017-01-10 09:51:00集思广益??? 一个人可以集思广益 你开分身阿
作者:
ahobo (捕捉闪耀的瞬间OA)
2017-01-10 09:55:00你解释一下为何一个人可以集思广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9:55:00
上次我集思广益,结果反而一堆人还认为集思广益不好~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09:56:00a大 你忘了 札玛斯有两只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09:56:00仙水阿~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09:56:00
而集思广益我上次就试过了~发现效果不彰~当然参考组务上次
作者:
ahobo (捕捉闪耀的瞬间OA)
2017-01-10 09:56:00你就先解释一下嘛,为何一个人可以集思广益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10:04:00不是
作者:
ahobo (捕捉闪耀的瞬间OA)
2017-01-10 10:04:00你所谓的上次集思广益,效果很差,问题出在谁,版友说说看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0:04:00
事实就是请大家在推文下极思广益~你硬要睁眼说瞎话我也没辙
作者:
ahobo (捕捉闪耀的瞬间OA)
2017-01-10 10:05:00而后来放弃你所谓的集思广益,版友对你更反感,连署反对你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10:05:00集思广义要有真的跟人讨论的到的结果才算 别人讲完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0:05:00
事实这方法~就是站长现在要求卡漫群组在做的事。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0:06:00
请大家集思广益,结果多的只是来谩骂,或提不出方法出张嘴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10:06:00这集思广益不知你的思都集到哪了一堆人都教你跟你讲方法了 只看到你一直在引战而已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10:07:00
这你又误会了~我说心理早就有底是指已经了解版友的意见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0 10:07:00今天你是因为你是板主 不然你早就被桶不知道几个月了
作者:
ahobo (捕捉闪耀的瞬间OA)
2017-01-10 10:11:00不需要你来费心完备化,因为你很快就会被拔掉被鞭尸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19:49:00几天没看 一看gkc还是这么可怜 小组长都已经在我申诉文的判决中表示回公告文没问题了 如果要修改就应先修订板规 现在这个情况完全不是喔 是立刻修订立刻警告 哇 比30秒通过更厉害自己一直在谈法治 法治会有修订法规当下直接判生效吗? XDD 又一桩搞笑案例
真的耶 我回头看你判决文 小组长直接说可以回复公告文太好笑了啦XDDD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20:55:00
gkc你指定一家便利商店,我寄给你公民课本啦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21:26:00p大 你可能要寄到神坛去才行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21:42:00
毕竟是第一大师XD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1:48:00
又有人再混淆视听了~记得我在你F那次回文告时,回文中就友提提到再回复水桶两周~小组长说你的部分不判罚是因为""过去""有没判罚的判例,所以先不用处理。问题出在你F回的公告文时间点是在我说要判罚两周"""之前""",所以可以引旧历。
啊就说小组长允许可以回公告文啊,某g在跳脚什么www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1:50:00
但既然我在公告中已提到(再回水桶两周)意思是那篇"以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1:51:00
比照办理。小组长说可回公告文是因为参考"以前"的例子。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21:51:00
出现了喔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1:52:00
3.我回文并公告说再回者桶两周小组长判决文明明就是写(因过去有人回公告文没有判罚)
4.F来此申诉 5.小组长判定无此效力,可继续回公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1:53:00
所以应判处没事。所以F会没事是因为他得时间点是在""2"",2之前我还没公告。所以不溯及既往~但既然我已经公告,那在3以后的文就需合规范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1:55:00
既然有公告~那就表示一样生效。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1:56:00
所以F自己没搞清楚~我连公告的连结都有附~连F自己的申诉文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21:58:00公告等于版规??XDDDDDD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2:02:00
有公告表示~已声明需遵守。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22:04:00那毕竟就“还不是板规” 你这样又是一个滥权的例子小组长可是要求你有需要的话"修改板规并做出说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2:07:00
有告示就表示(已告知这样做会被判罚)。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22:08:00的确是人治没错 呵呵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22:47:00gkc你清醒了没? 还是你眼晴抹了屎还没擦干净?小组长才在01/05判决了我的申诉文 你文章说的等同无效 你要修改板规就要公开说明 但你没有 先后次序都搞不清楚 不过你也不是第一次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2:51:00
你才清醒了没?? 有公告就应遵守。他判你的申诉文是因为你的时间点""在公告""之前。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22:53:00笑死我了 连阅读都不会难道你公告你可以无理据桶人我也要遵守吗? 你省点力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22:55:00
IQ162但毫无公民素养就算了,连中文字也不会认了吗?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22:55:00气吃奶吧你 连板规修订要正式书面公函也不会 跟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22:55:00公告当版规?跟人家谈法治?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22:56:00我谈法规? 塞钱给你口袋也要你有能力接受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22:56:00有人笋丝团的自介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22:57:00没关系的 你的脸早已被大家打到脸癌了 你顶多也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22:58:00
去粉丝页看ㄏㄏ,欢迎FB搜寻冠元大师ㄏㄏ一点进去那个说话的口气你马上知道是他...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22:58:00只能多玩几日 继续好好享受阿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2:58:00
事实小组长内文有说回公告文确实可做认定,然而过去无相关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22:59:00
大师你粉丝页上说研究所榜首不用讲一下什么系所吗?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2:59:00
判例。所以之后依此要求当然可以。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23:00:00
被打脸之后:“其实没有打脸啦,我们还是站在同一边的!”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23:01:00号称400多人的粉丝团 文章按赞数顶多十几个 还有自己回自己号称400多人的粉丝团 文章按赞数顶多十几个 还有自己回自己文章的 真是有够好笑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23:01:00
想一个早上结果就只想到这些跳针内容,会不会有点弱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3:02:00
~~~~~阅~~~~~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23:02:00跟边缘人的fb有87像啊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23:02:00
大师你IQ162粉丝团上有没有证据啊,不然这样算诈欺敛财吧大师你国中老师没教你公民就算了,连打字的中文有全角半角都没教会你吗?该不会小时候测出IQ162就以为不用去上学才变成这样吧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0 23:05:00就一个南北啊 呵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23:09:00
越看你脸书越觉得有趣哈哈哈哈哈哈
~~~~~阅~~~~~ 是老师在用的,你又不是老师你凭什么用?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3:12:00
0210我看你除了扯些不就事论事的事来攻击我看也没别招了。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23:15:00
告诉你啦,我自认为是所有版友里面前几有耐心针对公民素养、民主、法治来跟你沟通观念的人了啦,我甚至还打算自掏腰包买书送你呢,不过既然你就喜欢独裁,想走暴力,又拼命跳针这种路线那我们就来玩啦啊你IQ162的证据要不要拿出来,不然我等等就报警啦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23:17:00
民主不是多数的暴力,我也不认同申诉案没结束,没让你充分反驳就罢免你,不过我是觉得你脸都被打成这样,还要用自己的意思曲解民主跟法治,我寄几本书给你你读一下比较好啦想要的话随时可以站内我你方便取货的便利商店,我等等就去书局买给你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3:22:00
你自以为别人走独裁,但事实就非如此。你要认为我没办法。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23:22:00
错字就算啦,跟你其他问题比起来错几个字感觉都没什么了不起了既然你不在乎大众的看法,硬要抹成是个人看法,不如先把IQ162的证据拿出来,不然这应该算是诈欺吧我已经跟你说过你对民主和法治有很彻底的误会,一些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3:24:00
你如果想看~改日可以让你看看。但因与本案无关~故不岔开话题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23:25:00
推文也说不清楚,真的不如一本国中课本你好好翻一翻啦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23:26:00笑死 阅读障碍很严重 你就不要再断章取义小组长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23:26:00
不如站内我,顺便说一说你方便的便利商店,不只是为了龙珠版,世界上少一个人对民主有偏狭的想像和误会,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23:27:00公告而未受惩处之文章故组务认定依照七龙珠板执行之惯例为"回复公告并不违规" 若板主认定此节公告须更为完善 可修改板规并做出说明你的公告就叫修改板规????? 以后法院修规贴告示就行囉 何须三读通过? 也无须过渡期囉 院长说了算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23:30:00
就说gkc根本不懂民主和法治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3:33:00
人家都说这样认定""亦无不妥"",既然无不妥,表示公告认定标准即可。话说懂法治居然还会说(骂人脏话是陷阱)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3:35:00
光是这句要说法治就根本没有说服力。不用脏话骂人是应该的。
连先后顺序都要乱搞,越来越没有板主该有的作为了gkc你现在更没说服力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3:36:00
我做出说明当然当然属更加完善化。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23:36:00你真的很可怜 我当作施舍为你当免费义教" 虽" 若此条规范要视为"回复公告等于违规" 亦无不妥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3:37:00
一个"自认"最聪明的人,认为别人无能我只能苦笑。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23:37:00虽是虽然的意思虽然你要把回复公告当作是违规这件事无什么不妥,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3:38:00
楼上你自己才可怜~你要问得我在版上都已经说明清楚。现在还再重复。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23:38:00" 但", 但表示 但是、可是 转折句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23:39:00经组务参阅七龙珠板上公告文后 发现过去亦有回复公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3:39:00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23:40:00故组务认定依照七龙珠板执行之惯例为"回复公告并不违规" 因此正解是 回复公告文并无违规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3:41:00
你就继续贴吧~~已经告诉你你要说的版上我都回复了。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23:41:00你真的很可怜 要人一句一句伴读 不过你看不懂也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3:42:00
你在讲自己可怜吧~你那些版上早就都讲过~自己不去看,无言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23:42:00回公告文当作修订板规喔?XD 你发明的法规?XDD
刚逛了一下大师的粉丝页 发现去年11/1的那篇文阿 那张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3:43:00
也就是在F过去有被认定没有违规的案例~但后来有认定有违规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23:43:00时间点根本不是重点 重点是你有没有公告修订板规
图不是村田雄介的图吗 你直接拿来粉丝团公开用也没标出
@kirbycopy:直接向FB检举,不必客气gkc你是用手机推文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3:44:00
也就是如有依据证明(有此认定),那就并无不妥。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23:44:00我认为你的做错绝对是错 你是违规的 我这想法无不妥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3:45:00
之前的公告就是新依据。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23:45:00
啊我不就说你根本不懂民主法治,不要在自己望文生义好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åƒæœ‰ä¸æ»èº«..)
2017-01-10 23:45:00我也有依据证明 只是你无能力阅读,那是你的问题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23:46:00
要不要读一下公民课本,站内我我会寄给你啦...真的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3:46:00
对于骂人脏话都可以认为是陷阱,讲法治基本可以略过。因为没有说服力。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23:47:00
gkc我这边真的有一些书可以寄给你,要不要读一下民主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3:47:00
骂人脏话都有被判刑的按立了,还会认为是合理。法治?公民?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3:48:00
我是说这样的说服力基本可以略过不看。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23:48:00
要不要去读一下法治相关的书,还有法治背后的伦理道德规范等等,我可以去书局挑一本不会太困难的,不要一直用自己的道德观举例啦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3:49:00
你的建议我会参考~不过你在版上的话基本已没有说服力。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23:49:00
不要一直用自己的价值观来判断事情啦,还是你想读一些逻辑的书?会对你的民主和法治很有帮助
一直拿我讲过的话重复跳针,我可以考虑控告你侵犯我的著作权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23:50:00
你以为有没有说服力是你发了公告就算喔哈哈哈哈哈真的拜托多读一点书,硕士班榜首是哪个系所的要不要说一下
你会参考我的建议?不,你根本就是要解决我,才不是什么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3:51:00
我是说你说的(忍住脏话不骂人、因为是陷阱的发言)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0 23:52:00
请那位说的人,然后又强调看法治书的人自己自首吧。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23:52:00
便利商店店到店,保证我不会知道你的个资,要不要参考一下gkc真的啦,世界上有这么多伦理道德,脏话也有他在不同脉络下的法律和意义,建议你读点书在说话啦,这样比较好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0 23:55:00
你想读哪方面的书反正不太多的钱我可以负担,不吃亏吧我也不会探究你的隐私,你随便想指定什么便利商店都可以,这样很顾及到你了吧?还是你有什么明星包袱不敢走进便利商店?我会挑有名的书,不会让你失望啦
插播 组务版从来没有爆过的文章,不知道这篇有没有机会当第一个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1 00:49:00真的这样要是有人人朝圣 还真的满丢脸的....
不会 至少我们勇敢起来对抗自以为是版皇的人,勇敢争取自己的权力,如果台湾每个人都像我们这样敢勇敢争取就好了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1 00:57:00
推个C大
光本版就辩了快3页 龙珠版上不知道还有多少篇 到底明了没阿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1 01:10:00很明显的某人还不懂 不过不清楚他是真不懂还是拉不下脸
明了啊,只是该当事人现在不回应而已两个都有,现在正在CD中想继续诡辩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1 01:55:00
就请0210自己自首在龙珠版说(用脏话骂人叫做陷阱)。什么时候脏话骂人本来就不合理,几时变成合理合法??还陷阱连这话都讲得出来~谈法治、公民有说服力?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1 02:17:00
所以我就说,你多读一点书,了解在不同脉络之下语言的道德、法律性质,这样不就可以明白了;我愿意寄书给你你不要,又要来这里大放厥词?我认为在民主为普世价值的体系之下,对独裁者的行为本身使用脏话,并不违反道德跟法律上的界线,况且脏话随着他使用的脉络时机而有不同意义;我当然尊重你的道德洁癖,不过道德洁癖是用在自己身上的,建议大师你不要强加自己的道德洁癖在别人身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1 02:20:00
事实就是我的做法都是合理处理方式~独裁是你在讲。过去都有因骂脏话被判刑的案例了~还扯法治跟公民与道德?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1 02:22:00
说到底这是稍微有点哲学的问题,我不觉得版友会想看,不过说脏话“本来”就不合理的这个“本来”,终究就只是您去脉络、没头没尾的个人狭隘想像而已,把自己的想像讲的好像普世价值一样,稍微自大了点吧?讲难听点啦,那你怎么不他妈去看看过去有没有说脏话没被判刑的案例,还是都取你想看的就好?合理处理方式会连续被打脸五篇,真很合理呢我奉劝你不要到处断章取义、去脉络只取一自己想读的内容啦但我想你也不是真的在乎民主法治或逻辑思辨,你不过就是要把大家都批评得一文不值,借此削弱众人对你批判的正当性,并且稳固自己的权力罢了给你一点时间慢慢CD,想到要怎么回再来回啦或者是我也可以提供您一个台阶,您只要继续做一些理盲的批判,就可以借由批判我们,来说“你们讲的话根本不需要参考”,借此来躲避版友的质疑,就像你现在正在做的这样我真的奉劝你有时间算命想算到股票中99趴,真的不如多读点书,赚钱重要脑子也要顾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1 02:32:00
我之前就举判例了,没被判刑的有~有被判行得更多。重点是你说出来的话一点说服力都没有,普通人也知道。一个胖子来卖减肥药有说服力??说出那种话的人讲法治有说服力?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1 02:35:00所以一个逻辑差 行为偏差的人要替人算命指点有说服力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1 02:36:00
我支持你继续借由理盲的说大家讲话没说服力来替自己找台阶;不过劝你不要错误类比啦,减肥药这种有实体效果的跟民主法治并不能这样错误类比另外我已经跟你说过,你对民主跟法治和道德的想像完全是错误的,可以求求你多读点书在出来说话吗?我相信我是真的很有心要帮你理解这些事情,你真的不考虑稍微,稍微就好,想一下自己对民主法治道德的认知有哪里有偏差吗?给你时间CD,不是要看你回来崩溃跳针欸不想多说什么,假如你的治理合法,不会被打脸五篇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1 02:41:00
你也只剩这些空泛的话可以讲了~这跟实体有关喔。那打个比方海角七亿的人跟你谈清廉有说服力??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1 02:42:00
你的治理合法会不会被打脸五篇啦?你一心想要抹黑我不懂民主法治,但你有没有想过你对民主法治的理解彻底偏差呢?还是说已经三十三岁了,没办法面对自己一直以来相信的事情土崩瓦解,其实彻底充满偏差呢?另外海角七亿的例子基本上跟减肥药相同吧?反民主的江宜桦行政院长一样可以是著名的民主研究者,懂了吗?不过真正反民主,不懂得法治而频频闹笑话的人是谁,这个版滑一下就可以看的很清楚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1 02:46:00
光是完全按程序和组务意见的投票,都在批了还谈法治。还有你连我的岁数都搞错,你的话基本可以~~~阅~~~了。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1 02:48:00
所以我就说了,法治完全不是你想像的那样,然后我甚至打算自掏腰包寄有关法治的书给你阅读,你有沟通障碍吗?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1 02:49:00
不用了~你已经失去说服力和可信度了我没兴趣。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1 02:49:00
我其实并不赞同多数暴力,不过既然你对版友的疑问无法答复、一心只是想要抹黑版友、耍嘴皮子,不如你就把大家的话都~~阅~~了,这样罢免案也可以赶快结束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1 02:50:00joe对牛弹琴只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1 02:51:00
我们就不用花太多时间跟没有思辨能力的你耗,直接任由民意的暴力决定事情,你觉得怎么样呢?我实在是不觉得你一直~~阅~~对你的处境会比较有帮助欸我实在是不想花时间跟你认真,不过既然大师这么会狡辩,我们就来慢慢辩下去不好意思占用大家版面,只是我实在是不希望透过多数暴力来逼迫gkc,但既然这就是大师想要的,我们就来看看一样不符合民主,但多数暴力的答案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1 02:55:00本来我也觉得我们这样作很像在霸凌...但只能说可怜之人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1 02:56:00小小龙珠版可以搞到公民不服从 南北先生威力强大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1 02:56:00必有可恨之处 很多事一一浮现终致如此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1 02:56:00
毕竟投票大概就是大师您唯一认识的民主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1 02:58:00真的是东西南北只剩南北 相当有自知之明的暱称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1 02:58:00
大师莫怪罪,我自己对于传递真正的民主法治这件事已经问心无愧,被罢免下台之后想要看看书一样可以站内我,我帐号还在的一天答应你的事情永远有效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1 03:24:00目前已经两个创举了 1.删板务文 2.在卡漫组规板爆还有龙珠板第五篇爆文 其人气已可比拟鸟大 只要他还没下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1 03:26:00
爆文不能怪他啦都我们在洗,不过某人用点脑袋的话也就不用搞成这样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1 03:26:00台一天 相信我们可以期待更多吊诡的记录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乔) 2017-01-11 03:27:00
还有连被打脸纪录
作者:
ahobo (捕捉闪耀的瞬间OA)
2017-01-12 05:41:00不太懂为什么要等申诉都处理完才能轮到罢免,他这样一直利用被申诉来拖延被罢免,很扯。即使是政治人物,先下台后再去清算他的罪行,不是更妥当的做法吗他一天不下台,这里的申诉和争论就一天天再累积下去
作者:
licajlh (lica)
2017-01-12 09:00:00制度有够鸟,完全漠视大多数版友权益
作者:
Kulan (九首)
2017-01-12 09:17:00一个被罢免中票数高达95:10的家伙 到底凭什么还能执行板务?
作者:
dong531 (猫王)
2017-01-12 18:20:00感觉在玩"版规游戏",至于原因是不是因为在其他版被处分(他觉得是不当处分)就不知道了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2 21:22:00是说连署结束至今好像也过了一个礼拜了
照理讲按照组规 12/30就算受理成功了不过对于并没有限制要在几天内公布罢免结果所以能做的也只能继续等了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1-14 02:36:00请大家去AboutBoards看gkc如何两套标准,有嘴申述不反省自己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14 07:08:00
果然不出我所料~~事情平缓的时候某些人出现囉。谁又要中这些有心人士的计,就自己想想看囉。
作者:
dong531 (猫王)
2017-01-16 17:51:00我只知道某个人出现之后龙珠版就乌烟瘴气
作者:
VdustR (京)
2017-01-19 17:43:00到底谁才是有心人啊 政见说一套做一套 整个板被你搞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