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Dragonball版主gkc挟私怨判处水桶.

楼主: YoursEver (猪是妳)   2016-12-31 00:58:21
[主旨] 申诉七龙珠版版主gkc曲解版规,
并以C_JapanBoard内前一申诉案为由,挟怨未经公告未列违规条文,
恣意判处水桶.
[说明] 1. 争议缘由可见于 DragonBall版, 文章代码: #1OPTKXNM
2. 本人遭判处水桶起因于以下嘘文:
嘘 YoursEver : 这人甚至用版主权限来干预罢免案讯息的转录, 12/30 21:33
→ YoursEver : 行为卑劣,恬不知耻. 12/30 21:34
嘘 YoursEver : 任何想知道前因后果的版友,请赴小组版C_JapanBoard 12/30 21:41
3. 显然,"行为卑劣,恬不知耻"八字,
乃针对gkc"利用版主权限干预转录罢免案资讯"一事所下的批评.
此案涉及七龙珠版版务及版友权益,为可接受公评之事.
4. gkc于推文中所下评断如下:
注意自己的措词,违规申诉就算了,你的问题我也给你文章代码解答了,还在这骂人
带风向,卑劣和舔不知耻已涉及违反版规四谩骂和引战,故依法规水桶。不另行公告

4-a) "违规申诉就算了,你的问题我也给你文章代码解答了",
此言可证, 基于本人于C_JapanBoard组务版所提出前项申诉事件,
gkc对本人心怀怨怼.
4-b) "还在这骂人带风向,卑劣和舔不知耻已涉及违反版规四谩骂和引战",
如前述第3项所述,"行为卑劣恬不知耻"乃指gkc干预罢免案资讯一事,
所批评者为其<干预行为>.
gkc刻意断章取义,略过<行为>二字不谈,挟怨指控本人言论为谩骂引战.
4-c) 本人不解何谓"引战".
批评可受公评之事,
告知诸版友目前正有与"版主干预罢免资讯"有关的删文申诉案,
岂可以"引战"论之?
5. 针对以上所述,吁请小组长拨冗处理此申诉案,撤销gkc对本人的30日水桶.
6. 亦敦请小组长尽速协助处理gkc罢免案,盖除此人已恣意滥权不可理喻之外,
尚拒绝与诸版友沟通,极不适任七龙珠版版主.
7. 本人将于发文后,转寄此文至gkc信箱;
本人发文前向gkc申诉之私信记录,将转录于本文之后.
8. (本项新增于2016.12.31/1:05修文时)
自寄信要求gkc提供回复时起算(2016.12.31/0:08:56),
若gkc于168小时内可提供令本人满意信服之答辩,
则本人愿意撤销此申诉案.
谢谢.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6-12-31 01:01:00
Y大 他已经对好几个人用这种手段了 不敢公布水桶名单也是怕闹笑话而已 一堆人 不想让人知道他行为多卑劣而已不敢把作为摊在阳光下受他人检视的人真的很糟糕
作者: elvismao (alive...)   2016-12-31 02:13:00
不信天理唤不回,支持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10:25:00
请问~在公告推文里已经明说水桶(代表谁被水桶非常清楚)叫做不敢公布水桶名单吗?? 这内容是在公告里写大家都看的到这些都是在公开公告的推文里写的,并非私讯。表示谁被桶一清二楚。另外~组务真的可以不用理会这种自我中心的违规申诉者。居然还有半夜12点限人6小时回信(当别人是奴才要配合他)那我可不可以限小组长6小时结案??如果每个版友都这样违规越级申诉,组务早就被烦死了。所以本篇明摆着又不依规定申诉~所以我有权不回复。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11:19:00
又在越级 又在违规申诉 又在不回应 这三招用不烂耶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2-31 12:51:00
感谢某版主,让我看到人真的可以没有下限的最佳范例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13:28:00
问题是我在信中已经告诉他会找时间回复他的申诉。我没说不处理~但它没有等我回复就申诉到组务当然是违规申诉。那我补充组务的说法给你:(但组务往后仍然希望申诉者于申诉前能先行与板主沟通)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13:38:00
仍然希望 对上板规 1申诉 2告知 3成立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13:38:00
另外即使版主仍在站上~你也无权对版主颐指气使命令6小时内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13:39:00
在贴一次本板板规http://i.imgur.com/yKRfwHB.jpg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13:40:00
很道歉喔~小组长之前就有发公告解释了所以没有问题。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13:40:00
板规完完全全的提出顺序了 你不要再拿小组长说出来救援好吗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13:41:00
你没看清楚~不表示实际就是这样。好那我再引用: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13:41:00
希望 ok?别再引用了 板规放在那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13:43:00
就这样?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6-12-31 13:44:00
malonsing 跟只会段章取义的人解释 你不累吗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13:44:00
1申诉 2通知 3转通知信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13:45:00
那你再看看小组长这句话的前面推文是什么??推 gkc: 若有需要申诉 请记得依照流程先向板主申诉 若申诉无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13:46:00
他脸在痛的时候还可以继续违心之乱 很强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13:46:00
若申诉无效再往小组申诉。(这是上篇小组长说的)然后小组长回说: (是的)所以很抱歉是各位曲解意思,既然说是(申诉无效再往小组申诉)问题出在你在版主这关,版主都还没回复了,何来(申诉无效)?本来正常的逻辑就是版主这关乔不定,不服才往上申诉。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13:48:00
那请问你的小组长有提到无效判定? yours大寄给你 你没回应 他主观认定无效 并申诉在这 也是合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13:49:00
就像和地方法院申诉无效才上诉高等法院。而不是说你想上诉就上诉。请注意喔~我已经说会找时间回复他,请问有超过168小时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13:50:00
所以哪里规定嘛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13:50:00
没回信给他吗?? 如果超过时间你没收到信再来小组版才合理。不好意思喔~申诉无效当然是指协调破局。既然版主需于168小时回应小组问题,表示168小时是在小组可接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13:52:00
这样还不破? 和解亦如是 我说多少钱 你不要 那就是破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13:52:00
受的范围。特别是我已经说会找时间回复它了。还上诉组务。那就是恶意违规了。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13:53:00
局了嘛 Y大请你6小时内回复 你不要 破了嘛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13:53:00
当然不是~因为你本来就没有权力命令别人限时回复你。你本来就没有这权限所以根本不叫协商。 不然请问你依哪条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13:54:00
他没有命令阿 他请你 你不要 此次申诉就是破局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13:55:00
法律规定,我需要配合你的命令六小时回复??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13:55:00
不然请问你用哪条认定这不是破局嘛
作者: Kulan (九首)   2016-12-31 13:55:00
22号闹到现在 笑死人 你的版皇派头快没得摆了 哭哭喔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13:56:00
到底在说什么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13:56:00
无关。 会限定别人6小时回复究竟谁自以为皇??
作者: Kulan (九首)   2016-12-31 13:56:00
要不要去看罢免你的票有多少了? 一个小版可以做成这样 lol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13:57:00
你要不要看看选项3在有转文的情况下竟可第2高票@@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13:57:00
讲罢免 提投票 你可以不要跳吗
作者: alone10350 (舒洁)   2016-12-31 13:57:00
管你几小时或有没有破局 板规顺序就是先发申诉而非通知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13:58:00
上面讲得很清楚先跟版主申诉协商,协商失败才申诉小组。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13:58:00
别自说自话 他只说 你六小时内没回复 他则要继续往上申诉 别扣人犯法帽子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13:59:00
问题出在6小时内没回复,上诉组务是违规,我在信中已说明了。因为并无规定版主需6小时内回你信。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6-12-31 14:00:00
之前有人都说龙珠板平常人气81人 所以投票要41人以上才有参考价值 只是他可能失忆吧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14:04:00
这人真的太扯了 怎样都能辩耶先睡觉去 晚上跨年还要上班 惨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14:05:00
不是撙样都能辩~遵守规定照规定走很难吗??看下去几乎都是在钻规则的漏洞。实实在在按规矩来是基本吧~版规也是组规也是都在游走边缘~实在守法是基本的公德心吧。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2-31 17:15:00
如果你没错,怎么会被这么多人罢免?难道每一个都跟你有仇?有眼睛的都看得出你做法有问题如果你不是玻璃心,为什么不是公告后直接惊叹号而是跟乡民炒两句凹不下去才以公告可以惊叹号为名设!乡民不是白痴,你也不要太高看自己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18:14:00
哪是凹不下去,昨天公告是因为判罚标准已经说的很明白了。也已表明该版友的解释不采纳,跟凹不过有何关连。
作者: alone10350 (舒洁)   2016-12-31 18:22:00
你到底要不要回答为何公告完不马上锁文 在跳什么针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6-12-31 09:01:00
Y大 他已经对好几个人用这种手段了 不敢公布水桶名单也是怕闹笑话而已 一堆人 不想让人知道他行为多卑劣而已不敢把作为摊在阳光下受他人检视的人真的很糟糕
作者: elvismao (alive...)   2016-12-31 10:13:00
不信天理唤不回,支持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18:25:00
请问~在公告推文里已经明说水桶(代表谁被水桶非常清楚)叫做不敢公布水桶名单吗?? 这内容是在公告里写大家都看的到这些都是在公开公告的推文里写的,并非私讯。表示谁被桶一清二楚。另外~组务真的可以不用理会这种自我中心的违规申诉者。居然还有半夜12点限人6小时回信(当别人是奴才要配合他)那我可不可以限小组长6小时结案??如果每个版友都这样违规越级申诉,组务早就被烦死了。所以本篇明摆着又不依规定申诉~所以我有权不回复。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19:19:00
又在越级 又在违规申诉 又在不回应 这三招用不烂耶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2-31 20:51:00
感谢某版主,让我看到人真的可以没有下限的最佳范例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21:28:00
问题是我在信中已经告诉他会找时间回复他的申诉。我没说不处理~但它没有等我回复就申诉到组务当然是违规申诉。那我补充组务的说法给你:(但组务往后仍然希望申诉者于申诉前能先行与板主沟通)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21:38:00
仍然希望 对上板规 1申诉 2告知 3成立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21:38:00
另外即使版主仍在站上~你也无权对版主颐指气使命令6小时内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21:39:00
在贴一次本板板规http://i.imgur.com/yKRfwHB.jpg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21:40:00
很道歉喔~小组长之前就有发公告解释了所以没有问题。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21:40:00
板规完完全全的提出顺序了 你不要再拿小组长说出来救援好吗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21:41:00
你没看清楚~不表示实际就是这样。好那我再引用: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21:41:00
希望 ok?别再引用了 板规放在那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21:43:00
就这样?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6-12-31 21:44:00
malonsing 跟只会段章取义的人解释 你不累吗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21:44:00
1申诉 2通知 3转通知信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21:45:00
那你再看看小组长这句话的前面推文是什么??推 gkc: 若有需要申诉 请记得依照流程先向板主申诉 若申诉无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21:46:00
他脸在痛的时候还可以继续违心之乱 很强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21:46:00
若申诉无效再往小组申诉。(这是上篇小组长说的)然后小组长回说: (是的)所以很抱歉是各位曲解意思,既然说是(申诉无效再往小组申诉)问题出在你在版主这关,版主都还没回复了,何来(申诉无效)?本来正常的逻辑就是版主这关乔不定,不服才往上申诉。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21:48:00
那请问你的小组长有提到无效判定? yours大寄给你 你没回应 他主观认定无效 并申诉在这 也是合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21:49:00
就像和地方法院申诉无效才上诉高等法院。而不是说你想上诉就上诉。请注意喔~我已经说会找时间回复他,请问有超过168小时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21:50:00
所以哪里规定嘛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21:50:00
没回信给他吗?? 如果超过时间你没收到信再来小组版才合理。不好意思喔~申诉无效当然是指协调破局。既然版主需于168小时回应小组问题,表示168小时是在小组可接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21:52:00
这样还不破? 和解亦如是 我说多少钱 你不要 那就是破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21:52:00
受的范围。特别是我已经说会找时间回复它了。还上诉组务。那就是恶意违规了。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21:53:00
局了嘛 Y大请你6小时内回复 你不要 破了嘛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21:53:00
当然不是~因为你本来就没有权力命令别人限时回复你。你本来就没有这权限所以根本不叫协商。 不然请问你依哪条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21:54:00
他没有命令阿 他请你 你不要 此次申诉就是破局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21:55:00
法律规定,我需要配合你的命令六小时回复??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21:55:00
不然请问你用哪条认定这不是破局嘛
作者: Kulan (九首)   2016-12-31 21:55:00
22号闹到现在 笑死人 你的版皇派头快没得摆了 哭哭喔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21:56:00
到底在说什么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21:56:00
无关。 会限定别人6小时回复究竟谁自以为皇??
作者: Kulan (九首)   2016-12-31 21:56:00
要不要去看罢免你的票有多少了? 一个小版可以做成这样 lol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21:57:00
你要不要看看选项3在有转文的情况下竟可第2高票@@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21:57:00
讲罢免 提投票 你可以不要跳吗
作者: alone10350 (舒洁)   2016-12-31 21:57:00
管你几小时或有没有破局 板规顺序就是先发申诉而非通知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21:58:00
上面讲得很清楚先跟版主申诉协商,协商失败才申诉小组。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21:58:00
别自说自话 他只说 你六小时内没回复 他则要继续往上申诉 别扣人犯法帽子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21:59:00
问题出在6小时内没回复,上诉组务是违规,我在信中已说明了。因为并无规定版主需6小时内回你信。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6-12-31 22:00:00
之前有人都说龙珠板平常人气81人 所以投票要41人以上才有参考价值 只是他可能失忆吧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1 22:04:00
这人真的太扯了 怎样都能辩耶先睡觉去 晚上跨年还要上班 惨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22:05:00
不是撙样都能辩~遵守规定照规定走很难吗??看下去几乎都是在钻规则的漏洞。实实在在按规矩来是基本吧~版规也是组规也是都在游走边缘~实在守法是基本的公德心吧。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7-01-01 01:15:00
如果你没错,怎么会被这么多人罢免?难道每一个都跟你有仇?有眼睛的都看得出你做法有问题如果你不是玻璃心,为什么不是公告后直接惊叹号而是跟乡民炒两句凹不下去才以公告可以惊叹号为名设!乡民不是白痴,你也不要太高看自己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7-01-01 02:14:00
哪是凹不下去,昨天公告是因为判罚标准已经说的很明白了。也已表明该版友的解释不采纳,跟凹不过有何关连。
作者: alone10350 (舒洁)   2017-01-01 02:22:00
你到底要不要回答为何公告完不马上锁文 在跳什么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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