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Dragonball版主gkc过失且不愿作回应

楼主: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6-12-29 21:45:26
Dragonball #1OMvQSTk
此案属于无争议非意见分歧
仅为单纯平复权利之请求
但版主gkc却再三推托,甚至反过头指责我
参照12/22版上的公告文
版主曾对我作出错误判决
未依法执法(新规没作公告)而恣意将我文章劣退水桶
导致:
1.滥删我的文章而不恢复原文,也不同意我自己重发的权利
多次在版上争取无效
竟公然宣称要我自行向站方要求时间回溯
拒绝对自己的滥删行为负责
2.虽然恢复我的发言权,但劣文纪录仍在,等于前科留底
影响我在其他版面的发言权(有劣文纪录)
因看了本版才知道有劣文纪录这件事
昨日发信给版主gkc请他负起责任申请撤销劣退
截至目前毫无任何回应
察看gkc已看过信件且在上篇文继续与y50争论“他版事务”
显见其故意不行为的一贯态度
因此前来向小组长申诉
gkc判决错误删我文章不恢复已经侵犯我的权益
现在又不恢复我的劣文前科
清白之人蒙受不明之冤
我拿他无法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12-29 21:50:00
反他被水桶很正常,我推个文就水桶了,龙板得加油保护权益阿他多的是时间嘴砲,大家得自求多福,歪理你就说不过他哈哈哈我还疑问一个11月来龙板,之前也都未曾发文龙板,真能当版主?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29 22:35:00
看到这篇我比较好奇,为何我们龙珠版版友都有不看版规和和违反规定的习惯,小组长已经说要先和版主申诉。然后才到小组申诉,为何仍然有人要违规??你22日来信说我没公告,要我恢复你的发言权我也恢复了。等到今天29号才来信沟通说要撤销退文,看来你是认为版主是你要配合你,随时回你信,按规定我168小时内回你信就可以。何况过了7天你才提,我也该斟酌一下。所以这篇,你没等我回信就擅自申诉到小组版。等于无视小组长的劝告,所以这篇我有权不回复你~!!
作者: YoursEver (猪是妳)   2016-12-30 00:36:00
建议你不要说自己是七龙珠版版友...如果不信,不妨回七龙珠版办个投票,看看有多少人把你当版友.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2-30 02:06:00
按规定 按规定 就是再拖 大师就是大师
作者: yiao (嶢)   2016-12-30 02:13:00
他还有小组长说这招 科科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6-12-30 02:28:00
整天把这个挂嘴边真的很另人无言 干脆说 妈妈~杂抠好了
作者: yiao (嶢)   2016-12-30 02:33:00
请问除了妈宝跟爸宝之外,有没有规宝这种东西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0 06:41:00
规宝?? 守规定是应该的吧。不然要规定干嘛?如果要求别人十几个小时内就必须回复,没做到就是在拖。这个才叫不合理吧~!!公然违规就反而说别人规宝,怪不得会违规被桶。
作者: Knulp (歪帽)   2016-12-30 07:02:00
嗯 就跟恐龙法官一样
楼主: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6-12-30 18:16:00
gkc利用职权违法乱删劣退,本来就该认错负责,主动恢复对我的侵害,然而1.文章不还 2.劣文不撤销 3.反过来怪我,奇怪今天是gkc做错事耶又不是我,这态度真是无耻!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0 18:21:00
我看是说你自己吧~明明是你上次根本没要求删劣文这次还不依程序违规申诉,那是你的问题。看到你的信4小时内别人就一定要配合你,这样的心态才有问题吧。
楼主: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6-12-30 18:28:00
你有权不回复但我的申诉程序不是你说了算,内文已说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0 18:31:00
那静待带小组长裁示我应不应该回复你。
楼主: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6-12-30 18:46:00
你就闭嘴静待吧。反正我已寄信给你两天了不回是你缺德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6-12-30 18:47:00
楼上..道德不是他考虑的范围阿...
楼主: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6-12-30 18:58:00
这件事本来就没争议,他做错事在先就应该事后修复不懂要这样拖延又都怪是别人的错,刻意杯葛是为什么
作者: Knulp (歪帽)   2016-12-30 19:06:00
只能静待最后罢免结果了 跟这种人说什么都浪费时间 他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怪我们龙珠版衰吧 怎么选这种人当版主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0 22:40:00
道德?? 29日回信别人刚看信4小时内就认定别人不回这叫很有道德喔~反叫自我中心。原来依规矩做教活在自己世界喔
楼主: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6-12-30 23:14:00
因为你欠我的,是你作错事又耍赖耶,只会辩解不做事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0 23:15:00
你自己到29号才寄信来,然后我看到信正在考虑时才过1小时你就违规申诉到小组版,当然摆明不尊重人。这根本违规,我本来想替你解决,但你违规申诉以为别人24小时随传随到的心态,才是让我不想答辩这篇的原因。
楼主: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6-12-30 23:30:00
做错事还反怪我没提醒你,恶心。168小时继续倒数中本文都有写明我申诉的程序了,一切公开请勿再与我纠缠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0 23:33:00
你没等我回信就申诉,所以除非小组长表示我要回你这篇。不然我有权拒绝你。
楼主: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6-12-30 23:39:00
时间不等人,根据站规168小时倒数中。请勿再搬弄事实。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0 23:43:00
随便你~你未依程序我本就有权不答辩,组务也有权不受理。到底谁无耻?? 连复制都不敢复制完整,心虚??最后一句补给你~(但组务往后仍然希望申诉者于申诉前能先行与板主沟通)
楼主: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6-12-31 00:02:00
不管怎样请gkc遵循1.小组长指示 2.168小时需回信的站规何况我不是没沟通,我文内已经说明我的申诉程序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00:03:00
如果小组长有指示要我回你这篇,我就会回~谢谢。你引述但少贴的最后一句话:(但组务往后仍然希望申诉者于申诉前能先行与板主沟通)总之如果真得要回你这篇,小组长自然会给我指示~不用跟我说
楼主: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6-12-31 00:17:00
简直公然无视小组长的声明啊,目无法纪的一贯作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2016-12-31 00:18:00
是你无视最后一句话吧。总之等小组长通知~感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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