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ONE_PIECE 板主 fm17

楼主: kid725 (凯道基德)   2014-10-12 05:49:40
关于此申诉案 申诉人DDRMIX申诉之要点为:
"板主fm17未依板规劣退及删除申诉人之文章"
其争议内容 在申诉人DDRMIX回复fm17之公告文
违反不得使用公告发文之板规A-9而受到处罚
并质疑过去板上也有回复公告之情事 是以误判板规
以下对于申诉人DDRMIX所提问要点 在此一一回复
1."回复"公告不应视为"发表"公告
板主认为板规所订"回复"[公告]视同"发表" 此节组务方可接受
在现况上 许多看板都有禁止发表/回复公告文之规定 并非海贼板所独有
行走PTT 对于板主公告可能不能任意回复 应是使用者需具备的基本常识
若使用者发文前有参阅板规 更应在见到相关板规时有所警惕
对板规有所疑问 应先咨询板主
而非先行发文触犯板规后 再来质疑板规上有所疏漏
DDRMIX亦有查询板上之公告文 而海贼板上公告文超过300多篇
若公告文可任意回复 何以当中之回复公告文者寥寥无几?
若更深入查证 当中回复者若非具有管理者权限 就是由他板转入之文
故此节并无法为使用者误触板规开脱
2.若公告不得回复 为何小板主可回复 而外部亦可转入公告文?
根据fm17之证言 过去于海贼板上非板主所发表之公告文
或为转录他板公告 或为板务所回复
小板主被板主视为板务 有回复公告文之权限 此节组务无异议
而外部转入之公告文章 原文并非该板所发 故可允许转录公告文
在现况上 他板亦有循此一方式处理者 故组务认为处置方式合理
3.站规保障使用者可提出对板务之建议 故使用公告回复建议合理
对于此节 站规此规定
并不能保障使用者可以以"提出建议"的名目
任意于板上无视标题分类讨论板务
若要讨论板务 发文者亦须在遵守板规的前提下进行
此节亦无法为使用者误触板规开脱
4.板主应对劣退文发出公告 在收到申诉前未发公告有疏失之嫌
对于此节 板主说明此处置原意在等组务判决后再行公告
实际上是可以先发公告 再等组务判决
但因无相关确切规定 故是否发公告 及发公告的时间点
这部分交由板主判断并无不妥
基于以上理由 此案维持原判 并请板主补上对此一案件的判决 并说明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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