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imsun105 (天冷反而不想睡)》之铭言:
: 趁著这次改选板主已经选出新的继任者
: 我想同时提请版规增设板主渎职之相关规范
: 下次改选要等到八月了,故在此时提出
: 自从某板主遭到水桶过后
: 便开始检举他人,又不处理案件之情形
: 坦白说,目前无法可罚
: 举个例子:
: #1W9-kquz (C_ChatBM)
: 像是这篇,遇到1:2的情况下
: 第四位的判决就很重要
: 不要说没有时间判还是怎样
: 都有时间检举人了,谁会相信没时间判?
: 老实说,选出版主的目的就是要做事
: 不做事选了有什么用?
: 可能会有人提出为什么不直接罢免的提问
: 1.作业时间过长
: 2.最后罢免成功与否不是依连署人数决定,而是最后组务那里做出抉择
: 意思就是,上面要护航的话,多数意见有可能会被否决
: 故我认为应制定规范:
: 两个礼拜内,未履行任何板主之义务或几乎未履行义务
: 如颁布公告、处理违规事件未达总案件数之10%者
: 则暂时冻结其权力一周或施以罚款
: 冻结期间改用3位板主半数决定违规制
: 达三次则予以直接解职
: 这样才不会遇到如上述之判决这种情况
: 故我提请新增板主渎职处理办法于版规中
: 并移至西洽进行投票决定是否增设此案例
: 有投票的人内过半数同意则增设处理规范
:
简单讲几点
1.站规仅赋予板主管理看板的权限
2.板主的任免权在于小组长层级
结论:
在板务层级动到板主任免权,小组长层级会行使看板监督权直接介入
如果不服板主判决,或是认定板主没有正确的执行板务或有不适任的情形发生
请依照小组规规范的流程提出申诉、检举或罢免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