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oBoLung (泡泡é¾)
2020-11-11 10:15:30现行板规4-10针对散播漫画版权物的文字,仅有针对“数量”进行限制,却没有对“数量
如何计算”进行规范,这也导致在 #1T4Sco83 (C_ChatBM) 判决js板主自承“目前接力贴
漫画的情况,就目前版规并未有明确的规定,我认为目前仅限定,在单一ID的规范上。”
因此只进行劝导 #1T8laJmE (C_Chat) ,不以违规处理。而在 #1UvIdPLd (C_ChatBM) 板
友再次询问接力贴图问题,js板主进一步补充“我认为这行为不OK,但是要管很难,因为
你无法证明刻意,也并非完全行为。因为多人无违规的,贴图累计到违规,因此判罚到底
要罚谁,怎么罚都会是问题。”
然而很可惜的是,接力贴图的问题并没有因为劝导而消失,例如 #1Vc-6kIx (C_Chat) 和
#1Vc-nuNV (C_Chat) 两篇相隔不到一个小时,第一篇六页已达1/3,第二篇又贴三页,总
计超出限制,但是如果个别计算,按照过往判例又无法处理--我在BM板再次询问板主对
接龙行为的判断 #1Vdezb3r (C_ChatBM) ,也获得龙803板主相同的答案。
不过在此同时,我也以“引文”的方式回应此两篇文章,然后再附上两张图片(如果不引
文,那么按照过往判例想必也是无违规)此篇文章随后遭到检举 #1VeWdYsA (C_ChatBM)
并在今日获得水桶判决。我不确定板主们是认为“这样算是可以判断的接龙行为”还是因
为“数量计算以‘每人每篇文’为准,所以引文也包含在内”毕竟在水桶判决之前的提问
并没有获得回应。
所以在这边想要提起板务建议,是否可以把4-10的文字进行进一步的细化?
我的建议是增设一项“如何计算”的规定,而由于我也同样认为接龙行为并不OK,前文使
用引文的方式仅是想要凸显现行板规的掩耳盗铃(同系列文,只要不引文就没问题,但是
引文就有问题--然而不管引不引文,都不会改变贴出图片已经超出限制的事实)因此,
我的建议是增设“前项之篇幅限制以‘作品’为单位”的规范--换句话说,不管有没有
引文,只要有人贴满了额度,其他人再贴,就视为违规。
这有两个理由,其一是这条板规也是为了保障“看板”的利益,避免被版权方盯上。而对
版权方来说,他们在乎的版权物有没有被完整流出导致利益受损,只要以“看板”为单位
导致他们利益受损,他们才不会关心这是不是“看板的不同使用者”所为。那么为了避免
这种事情发生,接龙行为当然也应该禁止,不能只是劝导。其二是,虽然js板主说这不是
完全行为,但是先贴先赢,后贴的人就是超出限制,我看不出为什么有“判罚到底要罚谁
,怎么罚都会是问题”的问题。
毕竟如果你真的想要讨论,那么先搜寻一下板上文章,看看有没有人讨论过,不是很合理
的吗?然后看到有人贴了内容,就可以继续讨论啦,为什么要再贴其他内容呢?更甚至这
还可能达成使用者内部的博弈和自律,大家为了让其他人也有选择讨论内容的空间,于是
倾向主动减少张贴的篇幅,让其他人也能贴出自己想讨论的部份。从整体来看,这应该是
个有利无弊的修改。
(至于板规执行,这种东西本来就是热心板友会蒐证,然后统整,也不是什么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