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建议修订C_Chat板规3-4

楼主: LiNcUtT (典)   2018-05-06 15:55:58
现行C_Chat板规
第三章 使用者规范总则
3-4 板主判决时得依需求为辅助处罚,并应与3-3之处罚合并执行,其种类如下:
一 退文
二 删文
建议将3-4修订为
3-4 板主判决时得依需求为辅助处罚,并应与3-3之处罚合并执行,其种类如下:
一 退文(需经板主群多数决)
二 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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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被退文是3天后可消除
再来每一次就要等180天才可再消一篇退文
时间计算是以申请消除退文的时间决定
若超过180天又再度退文则还是要等3天才可消除
退文算是ptt很严厉的惩罚了
不只影响到当前板面
还会一并影响到其他板的发言权限
此建议不是要拔除板主惩罚权
只是觉得如此重罚不应被轻易滥用
加点限制似乎会比较合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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