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iwin] 蔡易余脸书发文 iwin暂时落幕

楼主: d8888 (Don)   2024-04-11 17:10:55
※ 引述《evangelew (uwe)》之铭言:
: ※ 引述《spw050693 (线下潜水客)》之铭言:
: :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nK8zjTSHrjxiYseL/?mibextid=TrneLp
: : 二月份延烧至今的“动漫圈炎上‘iWIN’事件”,今日总算顺利落幕
: : 今天我和 黄捷 委员、 沈伯洋 委员一同召集卫福部、法务部以及ACG相关代表协会讨论,
: : 为了避免法令解释模糊,使二次元创作受限,会议中达成三点共识:
: : 1.儿少性影像、以真人所绘制之色情图画、AI生成之拟真色情图画依儿少性剥削条例规定处
: : 里。
: : 2.动漫(含二次元创作)如内容含暴力、性虐待或人兽性交等而无艺术性、医学性或教育性价
: : 值,依刑法第235条处理。
: : 3.儿少不宜观看者,依儿童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46条,请平台业者补正相关防护措施(
: : 如警示性防护、阻拦性防护、严格年龄限制)。
第二点释 617 “人兽交”可以解决,紧咬“人 = 自然人”就好
释 617 的发生背景,是晶晶书库同性恋真人猥亵物与刑 235 引发的争议。在释宪背景是
真人猥亵物情形下,释 617 人兽交的“人”指的只能是自然人,不是动漫人物不是猫耳
娘不是芙瑞。而据小弟认知,也从来没有其他大法官释宪或是法律,将“人”的概念扩展
到虚拟或想像之人物。我猜大法官也想不到,会有“鬼才”将虚拟人物也认定成“人”。
因此,在引用释 617 判断创作是否为硬芯时,需检视作品人物是否如照片般逼真,足以
认定为宪法和法律上的“人”(自然人),是“人”才有可能成立人兽交。若人物不逼真
,与“人”无关,必定无人兽交,最多只算软芯。若不如此解释,任何多数人性秩序尚可接
受,内容温和,于分级限制下可流通的成人读物,只要女方画个猫耳就升格成硬芯通通入
罪,显非大法官兼顾多数人性秩序与言论自由之本意,既不符言论自由,也与多数人性秩序
相悖。
若要规制虚拟人物,请仿照国外作法进行修法,瑞士和英国都禁虚拟儿童色情,但两国条
文分别用 non-genuine sexual acts with minors(Swiss Criminal Code)、image of
an imaginary child(Coroners and Justice Act 2009)等词汇,明文指出虚拟人物也
属规制对象。如无在法律中明示虚拟人物也属规制对象,那硬说现行条文就能管虚拟人物
就只是笑话。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24-04-11 17:12:00
解释的不是你,判断有无问题的是那些团体的"专家"不服上法院,你觉得法官会懂这些?
作者: jayppt (绝代香蕉)   2024-04-11 17:14:00
人兽交 很难界定 请问美女与野兽为何不下架?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24-04-11 17:15:00
我讲的是当创作需"检视"时 本身就陷入限制自由
作者: jayppt (绝代香蕉)   2024-04-11 17:15:00
我看见贝儿亲野兽就恶心 看见公主亲青蛙 吐了
作者: SonyXperiaZ3 (ソニーモバイル)   2024-04-11 17:15:00
所以现在要用这动漫有艺术性来呼拢过去囉
作者: dreamnook2 (dreamnook)   2024-04-11 17:15:00
可是东支那的法律是参考用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24-04-11 17:16:00
问就是艺术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24-04-11 17:17:00
现在是带风向 论述就是反对政府 哈哈
作者: roc074 (安安)   2024-04-11 17:20:00
本来就是要用艺术性来给自己打好地基,不然你想在法院上怎么跟检察官攻防?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24-04-11 17:21:00
被害妄想吧,展翅又不是检察官iwin也只是寄个警告就拍拍屁股走人而已
作者: charles226 (查尔斯)   2024-04-11 17:23:00
问题是刑235保护法益和儿少法不一样,从保护“善良风俗”的目的来看,区分自然人与否有必要吗?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24-04-11 17:26:00
何为善良风俗 不同意见书中有提到 很有意思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4-04-11 17:31:00
其实释字617理由书里面写的很清楚了,不管你的性癖是飞机干大楼还是超浓起司钻狗狗屁眼,只要你有设警语或保护到至少不会让任何一个人在无防备且不刻意的状况下看到不该看到的恶心东西,原则上都受宪法保障你的自由。其实我个人觉得完全没问题,保障不想看的人的自由也保障了想看的人的自由
作者: jayppt (绝代香蕉)   2024-04-11 17:32:00
到最后全是心证啊 心里爽就好 自然人不自然人https://i.imgur.com/HFYYKp0.png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4-04-11 17:33:00
甚至怎样算猥亵或不善良风俗、就算真的超级猥亵但有满足宪法保障的自由的话可以怎么处理...等,在解释文都有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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