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iwin] 蔡易余脸书发文 iwin暂时落幕

楼主: tupolevtu22m (Tupolev TU-22M)   2024-04-11 16:33:06
※ 引述《s7503228 (情报屋)》之铭言:
: : 2.动漫(含二次元创作)如内容含暴力、性虐待或人兽性交等而无艺术性、医学性或教育
: 性价
: : 值,依刑法第235条处理。
: 是说看了一下释宪 有个问题
: 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所谓散布、播送、贩卖、公然陈列猥亵之资讯或物品,或
: 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之行为,系指对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兽性交等而无艺术性、医学
: 性或教育性价值之猥亵资讯或物品为传布,或对其他客观上足以刺激或满足性欲,而令一
: 般人感觉不堪呈现于众或不能忍受而排拒之猥亵资讯或物品,未采取适当之安全隔绝措施
: 而传布,使一般人得以见闻之行为
: 刚有看到有人在提鬼灭啥的 可是刑法235只管猥亵物
: 1. 散布、播送或贩卖猥亵之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陈列,或以他法
: 供人观览、听闻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九万元以下罚金。
: 所以这个暴力应该不是指鬼灭那种断只满天飞的作品 而是指暴力性交之类的东西?
: 有谁比较懂得可以解释一下ㄇ
你要知道,这个条文不是只有在管动漫创作而已啊
举个例:
暴力 -> Best Gore上墨西哥毒枭跟拉美街头帮派的处决跟虐待影片、类似跳水爆头这种血腥影片还有像是少女浴室这种猎奇图片...
性虐待 -> 我个人是没看过啦,不过在Reddit的确是有听说一些很冷门的猎奇网站似乎有真人的性虐待影片???不过如果真的要举例的话Luka Magnotta的1 Man 1 Icepick还有Peter Scully的Daisy's Destruction就是蛮典型的性虐待影片,还有如果真的要往猎奇性欲走的话还有Crush Fetish里中国有人拍把兔子用厚玻璃片活活压死或是Zoosadism里前阵子澳洲Adam Britton拍的1 Bitch 9 Pups...
人兽交 -> 这个应该满多的不用我举例了吧,一些欧美小众的色情网站都可能有那种年轻辣妹跟狗在XX或是帮马匹用嘴巴含到喷白汁的影片了...
所以说虽然这个条文可能对ACG有些影响,但这条文主要针对的还是我以上举例的这些真人影片、图片等多媒体素材。你用创作的,尤其是非拟真的动漫类创作、甚至已经是非拟真到幻想程度的创作,像是猫娘,兽娘跟Furry等现实生活中根本就不可能存在的东西其实就可以用艺术性这条让这类素材保留在灰色地带,只需要记得做好分级跟防护就可以了。
作者: PunkGrass (庞克草)   2024-04-11 16:34:00
furry值得被多多推广
作者: ThreekRoger (3kRoger)   2024-04-11 16:34:00
您涉猎真广
作者: Xargon0730   2024-04-11 16:35:00
作者: SangoGO (隐世的外来人Lv.1)   2024-04-11 16:37:00
让我想到冰山之下的哏图,但真的这些东西的释出可能才是这条当初要管的,虽然也有可能有人会支持这些东西并不用管,但那就另一件事了
作者: Inelegant   2024-04-11 16:38:00
一直到处贴那条新闻所以那到底跟这次iwin有什么关系?真怕就去找立委改刑法啊 虽然困难度应该蛮高的
作者: dukemon (dukemon)   2024-04-11 16:39:00
上面那个新闻是检察官去办的,然后判刑还是因为修法理由(就是先前说沈说要改的那边)
作者: WildandTough   2024-04-11 16:39:00
你怎么那么懂= = 突然觉得我见识好浅薄
作者: Xargon0730   2024-04-11 16:39:00
站方不会有事 一般人还是有事 灰色地带就是有人要检举一样没办法
作者: dukemon (dukemon)   2024-04-11 16:40:00
那条确实是因为儿少性剥削法受罚,但地方法院无罪高等法院有罪的原因,是那个万恶的修法理由
作者: roc074 (安安)   2024-04-11 16:41:00
2018那次是台中地检跟二审法院乱来。
作者: dukemon (dukemon)   2024-04-11 16:41:00
那个就是警察跟检察官冲业绩的受害者
作者: LYS5566 (明灯❺❺❻❻)   2024-04-11 16:41:00
其实只要知道 红线是画出来的 举个例子像 真实犯罪之类的创作品 有些是很难用艺术性.医学性.教育性去护航 因为那就是个尺度比较轻的猎奇娱乐 但只是踩在红线上 可能就不至于会被铁拳重击
作者: Xargon0730   2024-04-11 16:44:00
网站不用怕被连坐 但个人还是一样 并不是加警语就好
作者: LYS5566 (明灯❺❺❻❻)   2024-04-11 16:44:00
当然 大众越不能接受的尺度 被铁拳重击的机率就越大
作者: s7503228 (情报屋)   2024-04-11 16:47:00
我好像看过疼痛奥林匹克==
楼主: tupolevtu22m (Tupolev TU-22M)   2024-04-11 16:48:00
22楼所以说是灰色地带啊,就看警察要不要抓而已啊,但警察几乎是不会管这些的,就像行人未依照斑马线擅自穿越马路其实也是违法的,但几乎没有警察会去抓这个。
作者: cliff880528 (万恶的考试)   2024-04-11 16:48:00
还好我只看得懂两三个
作者: Kaken (← 看到他请催稿)   2024-04-11 16:48:00
真的要让创作自由完全脱离法律的话,那个难度可能完全不是同一个级别喔
作者: Xargon0730   2024-04-11 16:53:00
iwin如果不断报警处理一样是没有灰色地带的
作者: toulio81 (恩...)   2024-04-11 16:56:00
那才不叫让创作自由脱离法了好吗?当分级是摆设?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4-04-11 16:59:00
兽娘那些是你的解释 不一定等于官方的解释至于上面用违规但警察懒得抓 也不完全适用当今天有人录影下来一直检举 警方还是要处理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24-04-11 17:00:00
PTT要搞到全站18+了吧,包含西洽在内,几乎全看版都有问题内容
作者: clifflee (亚尔萨斯)   2024-04-11 17:01:00
有检举不处理就是吃案了啊 只是很多在检方就结束了实务上 不只iwin 有检举第一步向来是发函平台/报刊通知如果对方没做任何处理 才可能会往下一步的检调送但有些人认为连这种通知都是在隐性箝制创作自由嘛...
作者: Irenicus (Jon Irenicus)   2024-04-11 17:05:00
您胃口真好==
作者: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24-04-11 17:18:00
什么隐性,就显性恐吓,连开单资格都没有的民间组织用寄信恐吓你删文章,哪来的隐性?
作者: clifflee (亚尔萨斯)   2024-04-11 17:24:00
反正各位要继续支持那类论述 就加油啊做杂志甚至连放厂商广告 都收过公机关来函说有人检举了当时我们也是一笑置之不管 要告就来啊 zzz
作者: sincere77 (台湾会更好)   2024-04-11 17:27:00
“之猥亵资讯或物品”法律文字真的有这么哪懂吗
作者: windnduck (be Human)   2024-04-11 17:44:00
您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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