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b1916 (冷静的鱼)》之铭言:
节录
: 卫福部仅以是否违反
: 《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
: 为考量,
: 法条内的文字都有清楚描述,
法条对象是被害人,也就是自然人或法人。
但是应该没人性癖是公司机构,所以"应该"都是自然人。
: 有无动作显而易见、
: 恶不恶心就是直觉判断。
: 至于网友不满“看起来像小孩”
: 的说法太过主观,
: 张秀鸳反问,
: “凡是认定不是都主观吗?”
: 她认为,
: 如果10个人中有8个人
: 看起来都像儿少,
: 或是外观、体态、其他资讯
: 透露角色是儿少,
: 都是不适宜的,
: 相关法规初衷是
: 希望提供儿少一个安全、
: 干净的网络环境。
: 张秀鸳坦言,
: 先前iWIN曾在年会中举办论坛,
: 对于此类议题反应两极,
: 儿少专业团体认为“绝对不行”,
: 但创作领域团体,
: 如插画、出版社或业界团队,
: 都觉得以言论自由的概念,
: 这些内容“不能算违法”,
: “我觉得办再多次,
: 结果都会是这样。”
: 然而,
: 张秀鸳强调,
: “把孩子当作猥亵、
: 甚至意淫对象,
: 这是我们不乐见的”、
: “儿少安全议题绝对优于言论自由,
: 无法兼顾之下,
: 会优先考量儿少权益”,
所以司长的意思是要把该条例的犯罪客体从
被害人(自然人)外,再把"风俗"也加进去吗?
这要请司长解释清楚,行政机关到底能不能这样扩张解释法条我就不知道了。
: 但3月的会议中,
: 应该会有漫画产业、动画产业
: 的代表性团体出席。
现在在吵的根本和儿童色情无关,就一直有人偷带
反对禁止幼态色图 = 支持儿童色情 = 儿少性剥削加害者
这种逻辑不通的推论进来淌浑水。
如果现在阅览出版这些图像入罪化,代表这些"创造"出来的角色都具有自然人格权了,
那玩FPS、MOBA类游戏整天杀来杀去的是不是该先抓一轮?
少年漫画作者发了便当是不是也该被抓起来,只因为他杀死了自己的角色?
电影剧本动作片战争片从此消失,因为角色受伤了,角色被杀死了。
文化部收一收吧,你没用了。
没有人反对儿少性剥削防治条例。
没有人认为未成年人应该受到任何侵害。
但是管制创作出版这种思想审查和管制网络的行为,实在不敢苟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