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yate232 (CY)》之铭言:
: 100万感觉是拿的出来,但1和2个是要断人后露吗?
: 尤其第2个 超不合理,这年代 怎么可能不用社群软件,就我所知,只有新垣结衣没有
: 在用,但他有专属的官方网站
: 2的问题是就算他不做实况主,其他行业官方宣传还是会用到阿
: 如果mafu mafu要赔偿,讲真的12可以删掉只留3和4 还比较容易拿到那100万
: 然后这100万对现在有其他工作的三毛猫来说 也不是拿不出来..
: 结论:要光速切割就是求偿就好 因为钱能解决的事情 就不是问题
你看4就知道mfmf对钱根本不car
100万日币对这对怨偶来说跟10块钱没两样
这时候咪酱已经收到来自mfmf的民事诉状了 针对的是咪酱的匿名诽谤
所以连忙派律师去谢罪跟谈和解 希望能大事化小 能不闹大就不闹大
问题mfmf摆明了就是想跟咪酱对簿公堂 在法院真剑胜负 杀你个血流成河
别忘了mfmf同时还去警局报案 现在已经开启刑事侦查的流程了
所以mfmf的意向很明确 就是没要跟你咪酱搓圆仔汤把事情搓掉
既然如此 为什么会开条件1跟2 答案不就很简单了
开了你不可能答应和解的条件 那和解不就破局 那不就只能进法院了
对这两个条件你可以理解成是mfmf单纯找碴没要跟你和解的意思
这么严苛的条件 即使法官判mfmf赢 也不可能会禁止咪酱继续直播跟用SNS
最后法官判mfmf赢可能也只是赔个几百万给他而已
但很明显mfmf就是想要让这档事进法院去公开审理 跟老阿姨来个你死我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