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er2324》 之铭言:
: 法律人其实就遵照法条办事而已。
: 法规怎么写就怎么做。
: 至于改法条那是你们人民的事情,
: 这是你们的权利。
: 让人不爽的是法官自由心证才对。
: 杀1个人免死,理由是可教化。
: 杀15个人免死,理由是可教化。
: 更别提让十几个人送命,结果法官说一句加害者没有想杀人意图就直接免死。
: 到底在干嘛...
ㄚ那个
立委不也一堆法律系的
一样是法匠没错吧
而且又没有立委会在政见写放宽死刑的条件之类的
人民要怎么选没有的选项
就算要走公投
没有那个政党来带风向台湾不可能通过的
偏偏那个党什么没有法律系最多
所以嘛
还是法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