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私刑正义是恶吗?

楼主: sado5566 (5566)   2021-11-12 02:40:42
这篇 cipc444 大大的内容值得一看
回归这串根本的问题
私刑正义是不是恶
很多人都会去想 法律 也就是非私刑
想正义 想善恶
回归最初法律应该是没有正义
没有善恶 也没有对错的
纯粹就只是用来停止纷争用的
比如红绿灯
大家都得遵守才有秩序
但总是有贪快的会闯
闯红灯的当然就跑比较快
但要是大家都闯红灯那就很乱了也就快不起来
私刑正义我觉得也是差不多的概念
几个正义之士或许能当英雄
多了就很乱了
就像假冒麻匪闯民房欺侮民女一样
恶心
※ 引述《cipc444 ()》之铭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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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问题其实比乡民想的还要更大哉问。
: 基本上你去大部分的法律系学生或从业人员,关于私刑的问题,都很难得到确定的答案,
: 他们多半会嗤之以鼻,认为这种问题根本没有讨论的必要。
: 因为“刑罚是国家专属权力”这个前提,就是传统刑法释义学(解释学)的基本根基,这
: 就像你问一个建筑师父说,如果我把地基中最重要的龙骨给拆了,那要怎么盖房子?
: 师傅也只会像是看白痴一样的看你,而不会认真去思考这个问题。
: 刑罚最早的起源就是处理“氏族内族人纷争”与“氏族语氏族间”的纷争,也就是所谓的
: 血仇报复(Blutrache)。
: 血仇报复其实就是自力救济,允许被侵害人对他方施以相同的伤害,然后让纷争弭平,从
: 而使因为伤害产生的社会动荡平息。
: 直到中世纪与近现代的时间点,所谓的刑罚才和国家及政治结合在一起。简单来说,领主
: 或是教会,为了维持领地内的稳定,他们开始将刑罚收归于私有(公家的私有,也就是公
: 有)。透过社会契约论,这种论点又在一次被强调,人民与国家之间的契约约定,人民将
: 彼此报复的自力救济行为放弃并让渡给国家,换来国家的保护与对社会稳定的保证。
: 而这种刑罚公有化的论述,就是现代你所看到刑法的一切根本。
: 所有后来开展的法释义学或程序法,基本上都是在处理“国家与人民间的问题”。
: 整部刑事诉讼法,就是人民对抗国家刑罚权的历史。
: 我们很常听到有人说“那受害者的人权呢?”或“难道受害者的人权不重要吗?”
: 在这样的论述前提下,实际上受害者真的不重要。
: 因为受害者与加害者间的关系,实际上是私人间的纷争,那并不是刑法所需要讨论的。
: 刑法讨论的是“国家如何对待加害者,国家如何处罚加害者”。
: 所谓的人权(或是基本权),实际上是“人民对抗国家的武器”。
: 这里的人权是比较学术意义上的解释,而不是语言上的那种模糊用法,这必须要说明。
: 所以受害者对于加害者主张人权,无疑是荒谬的,因为两者都是人民的情况下,是没有从
: 属关系或支配关系的,所以你不需要用“人权”去对抗彼此。
: 所有的刑法学者与刑事程序法学者,终其一生所研究的都是“在假设国家是唯一合法使用
: 暴力的主体,那怎样对于人民施展暴力是合理的?”
: 讲白了,所谓的刑事程序,本质上是司法-行政-人民之间的三角关系,法官的作用就是
: 限制行政权无节制地对人民行使暴力。
: 在刑事法庭上,代表控诉的是检察官,也就是国家,而不是被害人。
: 被害人充其量就是给检察官提供意见的脚色,但他始终不是法庭结构铁三角的一部分。
: 当然我们的法律系学生在学校,学习到的也是这套,事实上这也是最实际的教学,因为现
: 实社会就是不允许个人报复,那研究那个对于培育法律人才的重要性就不大。
: 当然当代的刑法研究,其实也开始重视到被害人的问题,毕竟刑法重点是维持社会秩序的
: 稳定,如果处理结果没办法让大家满意,那自然不会有稳定可言。
作者: JakeiHoung (柳玄丁)   2021-11-12 02:51:00
8+9 任何时候都要剿 不剿不行
作者: liuedd (~柳橙~)   2021-11-12 02:54:00
8+9名正言顺就用你以为的私刑正义借口四处破坏
作者: cipc444 (宋亏西)   2021-11-12 10:09:00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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