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fulita (和泉政宗)》之铭言:
: 有KMT立委提案要加重刑法第235条的刑责了,
: 被抓到的话最多关七年或罚五百万,
: 还有KMT立委提案要奖励民众检举违反刑法第235条第1项的人,
: 以后买十八禁同人本还要小心不要被人检举…
有改的地方上色
https://pse.is/RPRUM
第二百三十五条
散布、播送或贩卖猥亵之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
人观览、听闻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五百万元以下罚金。
意图散布、播送、贩卖而制造、持有前项文字、图画、声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
者,亦同。
前二项之文字、图画、声音或影像之附着物及物品,不问属于犯人与否,没收之。
https://pse.is/R9NQV
第二百三十五条
散布、播送或贩卖猥亵之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
人观览、听闻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十五万元以下罚金。
意图散布、播送、贩卖而制造、持有前项文字、图画、声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
者,亦同。
前二项之文字、图画、声音或影像之附着物及物品,不问属于犯人与否,没收之。
第一项检举人应予奖励及保护;其办法由法务部定之。
构成要件都没变,刑责加重
本来不罚,多了鼓励检举难道就能罚了吗?
原po大概是认为买18禁本子是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