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报] 京阿尼纵火犯青叶真司确定为精神病患

楼主: catvvine (catvvine)   2019-07-20 01:02:48
大家晚安,法律系路过
小弟姑且算是读刑法的人...姑且
这一系列文我都看过了,不过主要算是回fight大跟讨论的推文
其实我觉得这样的讨论满有意义的
刑法不是一个好学的科目,或许在考试上相对简单
反正三阶论套一套,写写实务见解,再用学说见解骂两句,分数就有了
但实际上这是一个越念会觉得越困难的学科,我在准备研究所的时候体会很深QQ
犯罪三阶论算是刑法的入门,构成要件、违法性、有责性,大家朗朗上口
必须要三者像塞...筛子一样,一层一层的检验过后,行为人才会成立“犯罪”
但其实有责性的检验,如果要深究的话,牵涉到了“为什么刑法可以处罚行为人”的问题
我觉得这是在法释义学当中,最接近法哲学的一块
但也因为这东西实在太困难,所以在立法上相对容易
刑法第18条用年龄来区分责任能力,第19条则是心神丧失的减刑或免刑
这是因为一个人的“主观状态”是不可探知的
只有行为人与全知全能的神(如果存在的话),可以探知行为人在行为当下真正的想法
而我们不是神,无法从事神的审判,只能用有限的能力,去做“人的审判”
而人类是愚蠢的、愚昧的、永远在重蹈覆辙而且不会反省的低能物种
这也是为什么现代刑法要讲求“刑法的谦抑性”
这是因为人类是有限的存有,我们无法探知到事件的“绝对真实”
所有我们用证据法则所得出的结果,都只是片面的“相对真实”
无能的人类所能做的,只是在经验法则与法律的框架下,小心翼翼的做出相对正义的判决
而所谓的绝对正义是不存在的
一个事件的发生,便是永久性的社会损害
民事案件当中,侵权责任是以损害填补为目标,力求“让损害停在原地”
今天车撞下去,一个家庭毁了,再多的钱也无法将一切还原到最原始的状态
就算让肇事的一方赔到死好了,那又怎样?也就是多拉一个家庭下来陪葬罢了
而在刑事责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今天犯罪发生了,有人受到了侵害
但我们能做了,也就只是把一切的伤害控制在最小,或至少不要再扩大了
再拉回来谈一下有关犯罪三阶论的内容
F大有提到,今天行为人确实做了一件坏事,为什么可以不处罚他?
这其实牵涉到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什么是“坏事”?什么是“坏人”?
其实三阶论可以用很浅显的方式回答这两个问题
坏事=构成要件该当+具备违法性
坏人=需要为某件坏事负责(具备罪责)
犯罪=坏事+坏人=构成要件该当+具备违法性+一个需要为坏事负担罪责的行为人
构成要件实际上是一个纯粹客观的检验
我们只看行为人所做的行为,跟刑法所规定的处罚事项,在客观上是不是相符
就可以“推定”这个行为是“违法”的
以杀人罪为例,一个性质为“人”的客体,被行为人以某种方式“剥夺生命”
并且行为与死亡结果间具备因果关系,这样我们就推定行为人的行为是“违法”的
但这样的推定纯粹是经年累月的经验所形成的法规范,还是可以用“阻却违法事由”来推翻
比较有问题的是构成要件当中的“主观要件”
这东西在犯罪行为论的最一开始是不存在的,最早的构成要件只讨论客观面,主观面完全交由罪责处理
而故意犯与过失犯的检验会提早到构成要件阶段,其实是我们将行为人的主观面“客观化”的过程
比方说,一个人自白了,说他故意做了某行为
但他就真的是“故意”的吗?难道没有虚伪陈述的可能性吗?
如果说一个人嘴巴讲出来的就必然是真实,那为什么以前的审讯需要用刑具?又为何会产生许多冤案?
回到我第二段所说的,一个人在行为的瞬间,心理的状态是什么样的,只有行为人与神才会知道
一个人坦承他犯罪,那是自白,是证据,是一个“客观”的判断工具
但我们无从检验这项“客观”的工具是否真实
只能从“没有被逼供”、“讯问时精神状况看起来还行”、“有给予充分与辩护人沟通案情的机会”等“客观”的条件当中
搭配经验法则,去“推论”行为人的自白“应该”是真实的
但这样的真实,实际上还是相对真实,并不是更核心的“一个人真正的意志”
一个人是不是真的“怀抱着恶意”(存心非价;存心不法),实际上还是“罪责”在检验的
而我们的刑法,只处罚“从事犯罪的行为人”(坏人)
所以用很白话的方式来回来答“为什么我们不处罚有做坏事的精神病患?”
因为他“不是坏人”,他“没有能力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也就是,欠缺“责任能力”
我知道看到这里应该很多人想跳起来了
前面kurai大有举一个“电脑故障”的例子,我觉得很精辟:
“严重精神疾患是因为大脑的运作已经失去正常功能了,
所以当下已经不是基于恶意或者蓄意造成伤害的结果,不是个人意志的选择了”
这里请大家想像一个情境,某天你走在斑马线上,突然被一辆摩托车撞了
第一种情况,撞你的人下车后赶快来询问你有没有受伤
道歉说“抱歉我连续加班好几天,精神不太好,才会恍神撞到”
第二种情况,对方是你的仇人,看到你就杀红了眼,撞你的目的就是要你死
两个情境下你都只有轻微擦伤
前者是典型的过失,后者是典型的故意
有感受到中间的差异吗?那份赤裸裸的“恶意”
为什么会有故意犯与过失犯的差异?就是来自于这份“恶意”
他不仅仅是对于法秩序的挑战,更重要的是,这份恶意带来的伤害不仅仅是一个人的身体或财产
更会侵蚀受害者的心灵,扭曲一个人的人格发展
从此你走在马路上会对往来的行车感到不安,甚至不敢出门
哪怕身体的伤早就痊愈了,但心理的伤却永远难以平复
这其实就是罪责的核心,那份“恶意”
为什么刑法要处罚行为人?后面当然有很多理论,应报、一般预防、特别预防大家都会背
但为什么要应报?报仇的标的是自己失去亲人的经济利益?还是失去亲人的伤痛?
为什么要做一般预防?是为了社会总效益不要再因为犯罪而溢失?还是避免这份恶意无止尽的蔓延在社会当中?
为什么要做特别预防?是为了让行为人可以重返社会成为有用的劳动力?还是让他可以放下心中这份恶意,用符合社会规则的方式与大家共处?
一个人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情,很可恶,没错
但真正可恶的是他做的事情所造成的伤害,还是那份恶意带给受害者、家属、社会大众的伤痛?
大概半年前有看到西洽讨论一个问题,内容是这样的
某个人有精神分裂症,主人格很正常,但副人格非常扭曲
主人格对于副人格没有支配能力,也没有任何记忆
某天副人格杀了人,主人格完全不知情,但回过神来人已经被抓了
当时有很多种讨论,但光就主人格而言,我们需要处罚他吗?
他有制造出与社会敌对的“恶意”吗?
把主人格所依附的那具肉体关起来,甚至杀掉,有任何意义吗?
回到刚刚机车撞人案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对方是因为加班过劳而不小心撞上你
你恨他吗?
我们会问说,为什么精神病患可以减刑
这件事情其实要分两个层次讨论
一个是实然面上的“行为人是不是真的有病”
另一个是应然面上的“我们要不要处罚一个无法为自己行为负责的行为人?”
在应然面上,重点并不是“检验行为人是不是病了”
而是在“行为人确实病了的前提下,我们的法秩序,选择不要发动刑罚权”
这个议题其实就是刚刚人格分裂案所在讨论的事情
甚至可以这么说
人格分裂案的主人格,甚至比过劳机车案的肇事者,还要更“不坏”一点
因为他的心是纯净的、洁白的,不带一丝一毫的恶意
而过劳的社畜选择在精神不济的情形下勉强骑车,我们仍旧轻微的谴责他的不小心
你可以选择用不同的观点来诠释这些案例,比方说客观上造成侵害就是坏,就是该死,这我都尊重
但我就问一个问题,如果你不恨那个过劳社畜,为何你要恨那个什么都不知道的主人格?
而如果真的有精神病患,在犯罪的时候就像那个主人格一样,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在精神上,他是清白的、是无辜的,就像你我一样
你又为什么要恨他?
就我的观点,其实一切的问题都出在“实然面”上
也就是“行为人是不是真的病了?”
我们常常把焦点放在一个人到底“有病/没病”的二分法上
但这两者间真的有那么一条泾渭分明的线存在吗?
就算存在,有限的人类,又如何探知到行为人真正的精神世界,去找到那条有病/没病的基准?
如同我们用“年龄”这样死板板的客观标准去区分责任能力
一个人到底是不是心神丧失,我们也用客观的“辨识与控制能力”去做判准
这才是真正应该要探讨的事情
一个人到底是不是精神病患,根本不重要
重要的是“行为的当下,他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做坏事”
以及“如果知道,他有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行为”
如果一个人根本不具备辨识能力,那他就是人格分裂案的主人格
如果一个人有辨识能力但却无法控制了,那他就是过劳机车案的社畜
问题出在“我们用什么样的标准去检验一个人有没有辨识与控制能力”
这也是我一直很肚烂台湾司法判决的一点
我们的法官,经常只是把这样的法条当作自由裁量的工具
我觉得行为人可怜,就说他有病,但可教化,减刑或免刑
我觉得行为人可恶,就说他没病,无可教化,处法定刑
但其实“可不可教化”本身是刑法第57条“放在犯罪已经成立(犯罪三阶都构成)”时,拿来斟酌的工具
跟什么有没有欠缺控制与辨识能力,是完完全全两个层次的问题
“重点在法官你有没有尽你的说理义务,
把行为人是否欠缺辨识与控制能力的客观证据与推论交代清楚”
今天法官你要消极不适用死刑,没问题
解释用法本来就是法院的权限,合议庭享有完整的司法权
但是你要把话讲清楚,把该讲的都讲明白,而不是“我不想判死刑,所以说你有病,剩下的你们自行揣测”
套一句我的恩师玉皇大帝的口谕:
“有错本该处罚,合尺度的罚、罪刑相当的罚,也就够了,刑法从未轻纵过犯罪者。”
我国还保有死刑,公民与政治权利公约也“没有”要求缔约国要废除死刑,而是说“非犯情节最重大之罪,不得科处死刑”
法官在量刑时自然要遵守法定刑的限制,而不是永远都拿19条说行为人有病,减刑,刚好回避掉死刑
要用19条,没问题,你要拿出合乎论理与经验法则的说理,而不是真的让自由心证自由翱翔
判决不附理由可是当然违背法令的上诉三审事由
轻罪轻罚,重罪重罚
罚得适当妥切,罚得恰到好处,这才是罪责相当原则
刑法讲求谦抑,但从未要求轻纵
如果行为人罪大恶极,满怀恶意,让社会带来无法抹灭的伤痛,处以极刑也是刚好而已
如果行为人丧失心神,无知无为,我们也只能谴责他所带来的“客观损害”,但无法谴责他的内心
因为他没有带来恶意,他的内心跟我们一样清白
只是某些外在的因素例如疾病,让他没办法像我们一样用自由意志控制自己的行为
最后回到这个案件
行为人是不是精神病患,其实一点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做这件事情的当下”
是不是在清楚的意识下,用自由意志控制自己的身体,犯下这些罪行
没有精神疾病的人,如果在行为当时因为种种原因而丧失心神,我们仍然无法苛责他
有精神疾病的人,如果在行为当下满怀恶意,试图将悲剧带到这个世界上,刑法仍应严惩不贷
作为一个刑法人,我只能为自己最热爱的刑法辩护到这边了
谢谢看完的各位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7-20 01:03:00
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9-07-20 01:03:00
这真的是西洽版吗 哈哈
作者: hedgehogs (刺猬)   2019-07-20 01:03:00
好文,但是慢了一步
作者: medama ( )   2019-07-20 01:03:00
你来晚了
作者: killord (皇甫平)   2019-07-20 01:03:00
你 太慢了
作者: killpolice (杀警察)   2019-07-20 01:04:00
赶快删可能还来的及
作者: kjeldsens (Kje)   2019-07-20 01:04:00
你快把内容复制起来 转去八卦版
作者: xiangying (xiangying)   2019-07-20 01:04:00
88,晚了
作者: brianoj (马可先生)   2019-07-20 01:04:00
这告诉我们以后要先发文再编辑
作者: as3366700 (Evan)   2019-07-20 01:04:00
这篇文一定是打到一半被板主暗算了==
作者: astrayzip   2019-07-20 01:04:00
不错,最后一篇是认真文不是废文
作者: umdfk (村长)   2019-07-20 01:04:00
这篇968p币欸
作者: bobby4755 (苍郁之夜)   2019-07-20 01:05:00
帮QQ 看要不要转到其他版吧 或自己留着做纪念
作者: jnaqhae (jnas)   2019-07-20 01:05:00
辛苦妳写一大篇968P 可是上篇给公告了
作者: nkes60917 (千叶りんご)   2019-07-20 01:05:00
88888888888888888888888
作者: freesakura (好懒的出门)   2019-07-20 01:05:00
88
作者: killord (皇甫平)   2019-07-20 01:05:00
968p 辛苦了...
作者: jacky1990b   2019-07-20 01:06:00
我是认为公告禁回要给个5-10分钟缓冲啦 可能有人在公
作者: qazthlin (电线一条)   2019-07-20 01:06:00
这篇很明显在公告前开始写的 看板主怎么认定@@
作者: afjpwoejfgpe (脖子黄)   2019-07-20 01:06:00
这篇好文 看你要不要转去八卦还是想办法换个标题XD
作者: xomega (热可可)   2019-07-20 01:06:00
看在最后一篇的分上
作者: hdjj (hdjj)   2019-07-20 01:06:00
最后一篇是认真文给推,不过你慢了.XD
作者: qaz80691 (qaz80691)   2019-07-20 01:06:00
好了啦 给乡民法普又不会改变他们的看法
作者: hatty1376 (ㄏ)   2019-07-20 01:06:00
前面一堆废文,不要罚这篇啦
作者: dklash (刘翰肥宅‧油腻boy)   2019-07-20 01:07:00
不用自删啦 版主通常会宽容
作者: morichi (我把你们当人看)   2019-07-20 01:07:00
建议发文先用记事本打草稿\|/
作者: jacky1990b   2019-07-20 01:07:00
起禁回算是合理的范围
作者: kenkenken31 (呆呆傻蛋)   2019-07-20 01:07:00
不用删拉,版主英明会开恩的
作者: soem (流水)   2019-07-20 01:07:00
可惜没有压线 QQ
作者: Puye (PUYE)   2019-07-20 01:07:00
这篇可以啦 QQ 但慢了一步
作者: kurtc (夏日的误会)   2019-07-20 01:07:00
打这么多字 公告时还没完成吧 应该不用罚啦
作者: dklash (刘翰肥宅‧油腻boy)   2019-07-20 01:08:00
以我的经验 你这种长度就算文思泉涌都没有停下来思考文章脉络 改错字 修改内容等等 至少也要打半小时以上
作者: kenkenken31 (呆呆傻蛋)   2019-07-20 01:08:00
这文比平时那些刷废文的(版上文发超过400)有用100倍
作者: ptt987654321 (低调)   2019-07-20 01:08:00
安啦大义名分在你这边 不会8
作者: ppumpkin (ppumpkin)   2019-07-20 01:08:00
刑法从未轻纵过犯罪者???平行世界吗?
作者: ak47123121 (小忍)   2019-07-20 01:08:00
这文不会掰啦
作者: irene160 (鬼出示人滚)   2019-07-20 01:09:00
好文推
作者: amsmsk (449)   2019-07-20 01:09:00
你可以去BM版了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19-07-20 01:09:00
可是汽车撞人预防再犯的可能性少 精神病杀人永久监禁或死刑则高我想这就是为何过失和精神病不能同等视之的原因之一
作者: NukAnah (‘ ’)   2019-07-20 01:09:00
推认真文xD
作者: rainxo6p (雷恩)   2019-07-20 01:10:00
这篇SAVE拉 禁回都有缓冲时间的
作者: f222051618 ( 珍 珠 奶 茶 )   2019-07-20 01:10:00
好文推
作者: gwofeng (宫山洋行)   2019-07-20 01:10:00
这篇文至少要打二十分钟吧,没看到禁回很正常
作者: knight45683 (今晚吃烤肉)   2019-07-20 01:11:00
楼上 是SAFE 不是V
作者: juunuon (NANACON)   2019-07-20 01:11:00
此文无犯意 ok der
作者: miracle0321 (芳杏萱)   2019-07-20 01:11:00
推认真文,辛苦你了打这么久
作者: cross980115 (叹息之雨)   2019-07-20 01:11:00
这篇好文 浅显讲解三阶论
作者: eiin (eiin)   2019-07-20 01:11:00
推 认真文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9-07-20 01:11:00
总算有认真文 帮你QQ
作者: same60710 (乂加藤小惠乂)   2019-07-20 01:11:00
作者: devilkool (对猫毛过敏的猫控)   2019-07-20 01:11:00
写得很好
作者: rainxo6p (雷恩)   2019-07-20 01:11:00
键盘就上下 手滑打错QQ
作者: ErROrGG (饵箱)   2019-07-20 01:11:00
优质文推 板主应该会给过
作者: dragonjj (简简单单的伤过 就不算白)   2019-07-20 01:12:00
好文已收藏,只是问一个泼冷水的问题,如果主人格是那个做坏事的精神病患,好人才是副人格呢?如果一个犯人他疯狂的时候占大多数,要怎么判定?
作者: isumienri (榆叶的第二帐号)   2019-07-20 01:12:00
推认真文
作者: secutor145 (Benvilla)   2019-07-20 01:12:00
推推法律人
作者: PTTjoker (视茫茫而发苍苍)   2019-07-20 01:13:00
推你认真, 想起以前啃法条的时光, 祝你研究所考得顺利!
作者: justinasd (v1c)   2019-07-20 01:13:00
写的很好欸,希望版主不要删掉
作者: biemelo157 (瓜瓜)   2019-07-20 01:13:00
推推
作者: justinasd (v1c)   2019-07-20 01:14:00
用尽量白话的方式讲了很多法律概念!推推
作者: apple80430   2019-07-20 01:14:00
推个
作者: AkikaCat (阿喵)   2019-07-20 01:15:00
刑法不是从未轻纵过犯罪者,而是较少轻纵。毕竟比起有钱有权有势的人数来说,一般人还是比较多。
作者: NukAnah (‘ ’)   2019-07-20 01:15:00
看完再推一次
作者: hanmas   2019-07-20 01:15:00
因为主人格很可怜 所以你就要放任副人格杀爽爽?
作者: kjeldsens (Kje)   2019-07-20 01:16:00
感觉safe了 下一篇被删而已
作者: NukAnah (‘ ’)   2019-07-20 01:16:00
大学浅薄的修过刑法概论,能体会其中的为难...人不是神
作者: f422665566   2019-07-20 01:16:00
推推推 得到很多资讯!
作者: wahaha303 (一坪的海岸线)   2019-07-20 01:16:00
推认真 话说猜个原po是不是在准备考警察才唸刑法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9-07-20 01:17:00
酒驾也没有行为能力,但是常识都知道是喝酒这件事造成的。那排斥治疗这件事能不能造成违反要件
作者: u9161031 (PREDATOR)   2019-07-20 01:17:00
推认真文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1:17:00
玉皇大帝,希望之后能上她的课QQ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9-07-20 01:17:00
原po可没说放任副人格杀爽爽
作者: cross980115 (叹息之雨)   2019-07-20 01:17:00
应该不是 都提到玉皇大帝了
作者: jasonx105 (神盾)   2019-07-20 01:17:00
好文给推
作者: genesys75 (不宅的某色)   2019-07-20 01:17:00
推这篇,希望safe
作者: hanmas   2019-07-20 01:18:00
我觉得让副人格用社会永久隔离非常有意义
作者: cross980115 (叹息之雨)   2019-07-20 01:18:00
哪可能是为了考警察...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9-07-20 01:18:00
因为排斥治疗所以丧失行为能力,为啥就能得到减刑保护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9-07-20 01:18:00
我看完以后想问"如果有人认为我恨你是因为你撞到我"而不在意那个人的心中想法如何呢?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19-07-20 01:19:00
排斥治疗刚刚有问到
作者: sie0924 (sie)   2019-07-20 01:19:00
看西洽增广见闻 推这篇!
作者: emilypu (肥胖爱蜜莉)   2019-07-20 01:19:00
好文推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9-07-20 01:19:00
过失犯一样会处罚
作者: NomeL (暱称是什么owo)   2019-07-20 01:19:00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19-07-20 01:20:00
难点在于精神病患不服药算不算自由意识的样子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19-07-20 01:20:00
认真文,推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9-07-20 01:20:00
他只要说一句忘记吃药了,那就是免死金牌get
作者: nozcw   2019-07-20 01:21:00
问题同93楼tw15
作者: shyin7089 (shyin7089)   2019-07-20 01:21:00
作者: nisioisin (nemurubaka)   2019-07-20 01:21:00
那如果副人格固定在初一十五出现24小时,可以每个月抓去关两天吗?
作者: bearking2 (火雷甲空 改好改满)   2019-07-20 01:21:00
推认真文
作者: crayon3shawn (Cheng)   2019-07-20 01:21:00
推用心文
作者: MutsuKai (夜羽大人的小恶魔)   2019-07-20 01:22:00
那怎么办 主人格无辜 不能关不能罚 副人格就没事啦?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7-20 01:22:00
我在日本就医咨商,我的医生有鉴定过多重人格的案子
作者: hyperyoujo   2019-07-20 01:22:00
看完我只觉得难怪法律被归类在文科而非理科,感觉跟
作者: elenar (阿~DSLR~好想上FF)   2019-07-20 01:23:00
太长了 箭头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7-20 01:23:00
他跟心理师都告诉我,副人格做的事就是主人格想做的事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19-07-20 01:23:00
我反倒觉得哲学偏理组
作者: pikaholo33 (台南狂暴龙)   2019-07-20 01:23:00
我还以为我来到法律版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1:23:00
好奇问一个问题,法学上会考虑到对社会的伤害或社会责任问题吗?用你的说法,因为精神病发作情况下犯罪,没有能力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他不是坏人。但是客观上他对社会造成伤害,则不论是物质或精神损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19-07-20 01:24:00
但文组比较偏美感、艺术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7-20 01:24:00
主人格其实也是坏人只是不想当坏人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9-07-20 01:25:00
如果撞我的人把我害成终身瘫痪 我有十足的理由恨他
作者: hanmas   2019-07-20 01:25:00
既然你现在科技没办法做到灵魂分离 那很抱歉 不管有多少人格做的事都要由同一个身体连坐负责
作者: Retangle   2019-07-20 01:25:00
社会不是自然人或法人 没有法益可以损失?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7-20 01:25:00
就算事丧失记忆的多重人格仍然有可能有行为能力而且还有一种事主人格跟其他人格合作
作者: cross980115 (叹息之雨)   2019-07-20 01:25:00
L大提的是医生的观点,这篇提的主要是法律的立意
作者: tt8otw (想吃西瓜)   2019-07-20 01:26:00
同样有疑惑 无法否定可能有良善人格存在 但做坏事的恶人格难道就可以被忽略吗?所有人格不都是构成这个人的要素之一吗?况且在副人格无法受控的情况下 如何确定哪个是所谓的“主人格”?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19-07-20 01:26:00
L大那个 应该是认为人要为潜意识负责
作者: Luvsic (FLCL)   2019-07-20 01:26:00
这块当然比较像哲学,法哲学本来就是存在的研究领域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7-20 01:27:00
对。人要为潜意识负责人要为自己不敢面对的黑暗面负责
作者: cross980115 (叹息之雨)   2019-07-20 01:27:00
不过我印象中好像有过主人格知情的案子 忘记是哪国了?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7-20 01:28:00
在医生跟咨商师协助下,我妈妈承认她主人格跟黑人格联手起来害我可惜没录到音
作者: MutsuKai (夜羽大人的小恶魔)   2019-07-20 01:28:00
不能禁锢肉体等于你完全无法阻止副人格伤害侵犯他人 怎么办
作者: qxxrbull (XPEC)   2019-07-20 01:28:00
这篇我不会依上方公告处分,毕竟看内文文字量的确可以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7-20 01:29:00
他很明白直接跟我说你妈妈在整你,多重人格不是重点
作者: ryohgi (疯狂阿行)   2019-07-20 01:29:00
你应该去教育一下八卦板那群XX
作者: mystletainn0 (我只是一碗鲁肉饭)   2019-07-20 01:29:00
但理想上跟实务上的落差有点太大
作者: misszozo (酒红拿跟妈妈看政论节目e)   2019-07-20 01:29:00
推 看到坏人坏事好熟悉XD
作者: king22649   2019-07-20 01:30:00
什么叫恶意?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19-07-20 01:30:00
但同时也有不合作的可能吧 这怎解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7-20 01:30:00
把主人格当纯净的...你们知道可以人为解离吗?人类如果长期排斥面对自己黑暗面事有可能人为解离的
作者: Ziegler   2019-07-20 01:30:00
作者: secutor145 (Benvilla)   2019-07-20 01:31:00
主副人格我觉得算是个漏洞 因为刑罚对象及犯罪者是以人的肉身来划分的 刑罚基本上没有针对一个身体中特定哪一个人格的设计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9-07-20 01:31:00
L的例子属于原po说的故意犯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7-20 01:31:00
正常人哪有可能有完美无瑕的人,切割那么干净那也是
作者: Hscyin (新竹边缘人)   2019-07-20 01:31:00
认真推
作者: cross980115 (叹息之雨)   2019-07-20 01:31:00
人格合作也是由医生鉴定,法庭判案还是要参考医生的鉴定报告,只是有些缺点就像文中那样...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9-07-20 01:31:00
虽然你强调不让伤害扩大,那为什么假释率和再犯率都这么好笑
作者: smart0eddie (smart0eddie)   2019-07-20 01:32:00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7-20 01:33:00
人可以选择要不要面对自己做错的事或惨痛遭遇
作者: j1300000 (JSL)   2019-07-20 01:33:00
推推 写的很好 不过我是PD派的 有少许不能苟同XD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01:35:00
若是讲回“重刑”且“累犯”的精神病患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7-20 01:35:00
她爱面子所以把黑暗自己切割出去,不愿为自己坏行负责非常奸诈狡猾的人格,主人格很会装成天使你们如果相信主人格无奈的说法会被耍弄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01:36:00
就算他们真的是在“无法控制自己”的状况下犯案
作者: gfabbh (David)   2019-07-20 01:36:00
好玩,每个人都有黑暗面,之所以没成为犯罪者,就是不想或是不敢行动。主人格不想或是不敢做坏事,这完全合于常人。只是因为多重人格,这不想或不敢的障碍瓦解了。
作者: takumi412 (人参啊~)   2019-07-20 01:36:00
推这篇,厘清如何去看待犯罪者。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7-20 01:36:00
老实说医生跟咨商师说我如果不咨商我就是下一个我也遇过要不要切割黑暗面的动摇时刻但我选择自己面对所以我很清楚人要不要承担黑暗面是可以自己选的请不要帮人格扭曲的人开脱帮她门的犯罪找借口
作者: jay860820 (米希钧)   2019-07-20 01:37:00
给认真推~ 但我觉得通篇没有解释到核心的为什么以“责任能力”来判断,主观说客观说其实最后都汇流到恶意我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7-20 01:37:00
这世界上多的是选择勇敢面对的患者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7-20 01:38:00
要让大家知道不管几个人格都是自己要负责
作者: jackeywu2003 (小虫一只)   2019-07-20 01:39:00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7-20 01:39:00
事实上我就直接教训我妈说你要为自己恶行负责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01:39:00
这样所散布的恶意、造成的伤害与付出的代价值不值得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7-20 01:40:00
不要把脏的都推给其他人格。要让她们学习自己作主自己负责承担,而不是让她们继续用这种解离大法开脱
作者: lcw33242976 (干嘛抢我暱称)   2019-07-20 01:40:00
太好了,我真希望我有多重人格,这样我就有理由去犯案且回避本来就该让我承担的责任了这面免死金牌真的有够自助餐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01:41:00
这是大多数不懂法律(包括我)所怀疑的吧?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7-20 01:41:00
我跟她说你要为自己恶行负责,她吓得要死 哈哈哈这才是所谓多重人格的真面目我骗她说现在法律不会允许多重人格犯案,她被骗了
作者: TheDraggers (TheDraggers)   2019-07-20 01:42:00
战人格的是文盲吗? 人格只是拿来论述的工具而已,其实整篇重点在最后面
作者: qize1428 (倫)   2019-07-20 01:42:00
无罪推定原则的核心就是宁可轻纵也不愿误判,在人无法全
作者: afjpwoejfgpe (脖子黄)   2019-07-20 01:42:00
然后你大概得一辈子待治疗院所 听起来超级划算ㄉ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7-20 01:43:00
最后一段?就算是在解离的瞬间也是自己的意志
作者: qize1428 (倫)   2019-07-20 01:43:00
法全知全能的情况下,坚守无罪推定原则就一定会有轻纵的
作者: TheDraggers (TheDraggers)   2019-07-20 01:43:00
重点在能否意识到行为的错误或是克制做错事的冲动,不在人格分裂与否
作者: suckme (pay me)   2019-07-20 01:43:00
作者: paul012011 (小全)   2019-07-20 01:46:00
更正一点 有两个人格以上的那个叫做多重人格障碍 也就是以前所谓的“多重人格”你讲的精神分裂现在叫做“思觉失调症”,是指幻听、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7-20 01:46:00
社会大众成年人士该做的是让她们学习长大负责任
作者: weizxcvb (XD)   2019-07-20 01:46:00
作者: GoogleHsuang (展焱霆)   2019-07-20 01:46:00
好文推
作者: zurxgulx (木头)   2019-07-20 01:46:00
看了那么多篇我还是无法认同精神病减刑幅度可以那么大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1:46:00
老实讲我觉得从刑法去探讨这种问题没意义 就像是已经
作者: secutor145 (Benvilla)   2019-07-20 01:46:00
刑罚是社会安全维护的最后一个手段 因病无法控制而犯罪者不应受刑罚而是受治疗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7-20 01:47:00
精神分裂跟多重人格是不同的疾病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1:47:00
知道答案了,在解释算式给你听而已。真正要做的是修法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01:47:00
还是觉得教化的代价是数年不到一条人命的期望值很便宜?
作者: secutor145 (Benvilla)   2019-07-20 01:48:00
若治疗无效 让他受刑罚当然是一种可能的选项 但我认为该先想想治疗无效原因何在并加强治疗吧
作者: TheDraggers (TheDraggers)   2019-07-20 01:49:00
那么黑人格犯罪主人格连坐的正当理由何在呢?这篇文就是在论证这种连坐的不正当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1:49:00
历史证明了精神病重罪犯是没办法全部透过治疗去除威胁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9-07-20 01:49:00
要治疗就得有强制力 总不能前脚送进医院 后脚就被接出去
作者: tt8otw (想吃西瓜)   2019-07-20 01:49:00
有疑问想讨论就被一句文盲毁了 呵
作者: jack990568 (这)   2019-07-20 01:49:00
我也是这样想 嗯嗯
作者: djar0611 (陈拼其)   2019-07-20 01:52:00
现实就是对精神病患硬限制不足软限制宽松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1:52:00
讨论,讲难听一点,这根本就是被洗脑了。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19-07-20 01:53:00
巨人的不战之约吗
作者: MutsuKai (夜羽大人的小恶魔)   2019-07-20 01:53:00
那放他出来 继续危害社会就让民众置身于危险的副人格下就很正当吗?
作者: mjonask (不是啦)   2019-07-20 01:53:00
专业文
作者: juicedrink (天气好热...)   2019-07-20 01:54:00
24个比利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1:54:00
我也知道以我自己的能力在这个体制下是没办法有什么影
作者: TheDraggers (TheDraggers)   2019-07-20 01:55:00
问题是他的论点是因为主人格必须为黑人格行为负责,所以应该连坐,没有像原文一样给出支撑观点的理由,最多只能算是各说各话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19-07-20 01:55:00
其实我们都是以肉体来观察假定存在的灵魂 那判决为何是用灵魂而非肉体做出的行为?以撞人案例来说 同样能观察到过劳和言语的恨意
作者: lazarus1121 (...)   2019-07-20 01:55:00
动物意外伤人都能安乐死 精神病患伤人却可以不用死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1:55:00
响的,只能看到这种法匠文章不断告诉大家"刑法的意义"
作者: AmaiNeko (生人勿近)   2019-07-20 01:55:00
好强 井井有条又好读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7-20 01:55:00
黑人格就是主人格的替死鬼专门帮主人格承担脏事跟责任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19-07-20 01:56:00
动物那个毕竟现实是人高于动物 不管你认为如何所以这倒是定案了 哪天出现比我们高阶且不愿沟通的外星人也是如此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1:56:00
看到推文很多人一看“疑好像很专业”就对文章没有半点质疑,真的满心酸的
作者: naya7415963 (稻草鱼)   2019-07-20 01:56:00
好棒的文章,虽然看到后面一整个头晕但是很有趣XD另外有两点疑问:1.如果没有行为能力而减轻刑罚,是不是应该用其他控制方式让他不会再犯?2.对于恶意的部分不太了解,怎么定义“恶意”?如果恶意是发病时才产生也算吗?
作者: HSUS (史蒂芬徐)   2019-07-20 01:57:00
很好奇b大的看法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19-07-20 01:57:00
其实质疑的也不少吧
作者: afjpwoejfgpe (脖子黄)   2019-07-20 01:57:00
毕竟所有制度和科技的前提都是"增进人类福祉",这是最大的前提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7-20 01:58:00
就是该人为了从脏事跟责任开脱而生出来的产物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1:58:00
刑法没有定义所谓的"恶意",只有"你是否以自己的思想意愿去做这件事"
作者: lazarus1121 (...)   2019-07-20 01:58:00
真要说精神病患不知道自己干的是坏事所以减刑
作者: zurxgulx (木头)   2019-07-20 01:58:00
我们质疑这个律法 你们却又用这个律法来回答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7-20 01:59:00
这是终极解离,而次一级的解离是找外界实体人类当替死鬼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1:59:00
z大说的就是我想讲的,刑法没有理由被当作讨论的基础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19-07-20 01:59:00
那判纳粹的话是怎判的?这样犹太长老和军官要嘛都被逼的要嘛一起定罪
作者: uegi (ㄩㄐ)   2019-07-20 01:59:00
发绿系帮推 优质好文QQ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00:00
刑法的确是有不知者无罪,但是他有规定你有"知"的义务
作者: lazarus1121 (...)   2019-07-20 02:00:00
法律跟本就没有定义可循 超不严谨的
作者: tt8otw (想吃西瓜)   2019-07-20 02:00:00
所以谁才能定夺犯人本人在犯罪时是“丧失无意识且非自愿的”?*丧失心智
作者: Erichikaunkr (兩百四)   2019-07-20 02:00:00
这篇厉害 我之前看过礼貌生的论述 就觉得刑法真的跟平常人想像的差非常多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7-20 02:00:00
就是所谓的投射性认同,一般B型PD找替死鬼的是这种
作者: TheDraggers (TheDraggers)   2019-07-20 02:00:00
不觉得黑人格是为了开脱而生,但我没有受专业心理学训练,我也无法举证反驳你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01:00
t大 目前就是根据经验法则做判断
作者: qazzqaz (qazzqaz)   2019-07-20 02:02:00
推 感谢分享
作者: cloudin (☁云应)   2019-07-20 02:02:00
感谢分享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02:00
法律是严谨的,但法律是讨论的"结果",不能当作"基础"
作者: PrSeven (Pr7)   2019-07-20 02:03:00
289楼,有,特殊预防、保安处分、监护处分了解一下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03:00
我真的很希望多一点人去质疑法律的合适性,才能推动修法,这种东西是需要靠公民共识成为洪流的。
作者: devillight   2019-07-20 02:03:00
优文给推
作者: colin1120 (SAN:13)   2019-07-20 02:04:00
“为何要对无恶意者科以刑法”其实没有那么复杂 纯粹只是一般大众(至少大多数亚洲国家来说)对于刑法的理解都根深蒂固于惩罚、或称为应报式的理解 且对于事件的处理追求的不是整体的最小伤害 而是责任与补偿 “有人受到伤害了 要有人负责 而且加害者该承受相对应的痛苦” 这个问题就只是法学或哲学与大众间的矛盾罢了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19-07-20 02:04:00
这篇关于恶意的部分写得很棒,但多重人格责任问题有机会烦请再三思
作者: shintz (Snow halation)   2019-07-20 02:04:00
这篇应该不能算,光打字就不知道要打多久了
作者: HSUS (史蒂芬徐)   2019-07-20 02:04:00
推C大看法 这就是刑法困难的地方
作者: lazarus1121 (...)   2019-07-20 02:04:00
因为无法让精神病患“知” 故可套用不知者无罪这样?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05:00
c大,死刑跟其他刑罚的意义是完全不同。
作者: zeratulleo (this moment)   2019-07-20 02:05:00
推 感谢分享
作者: TheDraggers (TheDraggers)   2019-07-20 02:05:00
不过我很好奇b大说的修法具体来说要修哪里,还有怎么修
作者: Erichikaunkr (兩百四)   2019-07-20 02:05:00
法律可以讨论是否有问题 但问题是大部分人连懂都不懂啊... b大太高估洽民的法率知识水准了吧
作者: CS0000000000 (喵老师ASMR)   2019-07-20 02:06:00
想起了撞死律师的那个案子,嗯逻辑又回来了
作者: ypes970813 (josh)   2019-07-20 02:06:00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06:00
死刑的意义是"判断该犯有必要与社会永久性隔离"
作者: comp2468 (ilikemiku)   2019-07-20 02:06:00
"民事案件当中,侵权责任是以损害填补为目标"那段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19-07-20 02:07:00
应报理论在死刑当中完全不占地位?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07:00
修法工程浩大旷日废时,不可能我一个人可以说出怎么修
作者: comp2468 (ilikemiku)   2019-07-20 02:07:00
意思是撞了就撞了 死被害者家就好了? 伤害最小 真棒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08:00
不过我可以说要质疑的地方就是大众一直好奇的"你说他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19-07-20 02:08:00
B大算自然法学派?
作者: TheDraggers (TheDraggers)   2019-07-20 02:08:00
可能我用字不精准,我是想问你对哪里不满,想大致往哪个方向修啦
作者: kevingamer (凯文)   2019-07-20 02:08:00
先推再看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09:00
你可以发现这整篇文章都不会提到这个部分,因为刑法没
作者: colin1120 (SAN:13)   2019-07-20 02:09:00
修复式司法与其核心理念 对一般大众而言 也许还太遥远
作者: LayerZ (無法如願)   2019-07-20 02:09:00
那么,带有恶意的副人格,则因善良的主人格而免行了?
作者: charlietk3 (阿洛小花)   2019-07-20 02:09:00
帮你整理成一句话吧
作者: fshlgf0614 (FSHLGF)   2019-07-20 02:10:00
作者: charlietk3 (阿洛小花)   2019-07-20 02:11:00
刑法处罚的轻重,可以说是根据行为人的法敌对意识程度而定的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2:11:00
想请问楼上colin大,如果主张修复式司法,那今天不判已犯罪的精神病患者死刑,可以修复什么,可以获得什么整体利益?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12:00
我一直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法学界的人都会回避修复式司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19-07-20 02:12:00
char大 那随机杀人不就能回避这点?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19-07-20 02:13:00
刚刚查了下 修复式司法的作为 会有二次伤害被害者的可能 以及暴露加害者的原因吧(虽然后者我觉得完全没必要去提防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13:00
修复式司法的理念大家都能到著背了,但是你绝对不能否认绝对不会出现一种人是你"永远无法教化的"打错了*你绝对不能否认有可能出现*在这种情况下修复式司法的存在意义是荡然无存的
作者: Eriri (英梨梨)   2019-07-20 02:16:00
我推c大 但我在这里要更推bas大 不是因为我认同谁的理论而是我知道像b大这种法律人在台湾是很难得的前面有人提到 这个问题是法律或哲学跟大众间的矛盾 但其实哲学跟法律之间也是存在矛盾的 但往往这种矛盾是很难在法律的圈子内被触及跟意识的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19-07-20 02:17:00
法学有条基础是摇脱离哲学独立的样子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17:00
我不是法律人 我只是喜欢看书 略有涉猎
作者: fth862 (Kilo)   2019-07-20 02:17:00
你文章讲一大堆 可是我有看没有懂 一堆概念一堆哲理 我只知道杀人要偿命 欠钱要还钱 就这么简单
作者: a37821910 (ji3cl3ap)   2019-07-20 02:17:00
对不起 看到人格分裂者杀人那段就无法接受了 副人格会杀人 而且主人格控制不了 那跟炸弹差在哪 不能关起来的理由在哪 不能要求他陪到死的原因在哪 今天他的副人格会杀人 但却依然到处闲晃让副有机会杀人 这跟恶意杀人差在哪
作者: DreamsInWind (不幸少女爱好会)   2019-07-20 02:18:00
太长了end 理论讲完了但其实没有回答到最素朴的问题:所以是要让他趴趴造继续炸吗 因为看起来是有意
作者: Eriri (英梨梨)   2019-07-20 02:19:00
好吧 原本我还想说 那么多年没跟台湾法律人相处 看来我对法律人可以更有信心一点的说XD
作者: hanmas   2019-07-20 02:19:00
法律的根本目的还是要服务人类社会 为什么会有“不知者无罪”的原则? 因为理论上有些人真的只是倒楣意外杀了人放他们出来可以为社会继续贡献而且不会有人受害 请问这个情节是能套到精神病患身上吗? 再犯率根本爆表啊 自己提了个不完备的理论原则 被现实打脸不去修正原则 反而到处呛人不懂 要别人吞下去 到底是在搞什么
作者: a37821910 (ji3cl3ap)   2019-07-20 02:19:00
今天一个人身上绑满定时炸弹 谁也不知道啥时候爆炸 可能永远不会 可能下一秒 那你认为这个人适合靠近人群吗老化一句 你说可以那就麻烦你负责
作者: iiscon (となりのぶたく)   2019-07-20 02:19:00
酒驾无罪?
作者: DreamsInWind (不幸少女爱好会)   2019-07-20 02:20:00
义的论述所以会产生反效果(法匠说)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02:20:00
上面就是大众标准的问题 可是现在看起来法学界好像都在天上打架 我们地上看戏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22:00
虽然这样讲很难听,但以法律做基础去讨论就是标准法匠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2:22:00
推楼上raye大,我自己就是学思想的,不懂为什么很多人喜欢强调自己跟一般人的差别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9-07-20 02:22:00
死刑议题几十年来都没进步阿,就法界自己在自嗨而已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9-07-20 02:23:00
大众永远就是只停留在杀人偿命的认知
作者: FuwafuwaCAT (羽毛猫)   2019-07-20 02:23:00
太深奥了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24:00
很多人只会提修复式正义,但是忘记修复是正义的大前提
作者: s12358972 (Spice)   2019-07-20 02:25:00
我觉得很多乡民最想要的作法就是盖个集中营然后把确诊精神病的全部关进去,最好是骗他们去洗澡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2:25:00
我一直觉得很奇怪,难道大众的认知、情绪就不重要了吗?
作者: wen17 (祭祀风的人类)   2019-07-20 02:25:00
法界有责任做法普
作者: colin1120 (SAN:13)   2019-07-20 02:25:00
我认为不判死刑的利益可以反著问“如果判了死刑,是否有可能损及某些利益。如果是,为何不选择也许能不损及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25:00
就是"让双方有办法回归正常生活",在受害者不可逆的损
作者: willywasd (dalikeanureeves)   2019-07-20 02:25:00
很多法学家在搬出一堆法学理论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02:26:00
虽然听起来挺胡闹的 但是不是该设计一些计算公式来计算“可教化”可能造成的成本
作者: wen17 (祭祀风的人类)   2019-07-20 02:26:00
更哀伤的是 传递者很容易两面不是人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26:00
害已经发生的情况下,再强调修复式只是沦为嘲讽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9-07-20 02:26:00
民众想要的是提高死刑的门槛/执行率,然后再增加鞭刑
作者: willywasd (dalikeanureeves)   2019-07-20 02:26:00
仿佛社会大众都应该要懂这些法东西
作者: z87803041   2019-07-20 02:26:00
人都车祸死了救不回来这一个前提之下当然只能以填补为目标啊,人死不能复生这个概念应该是绝对的吧?而填补的内容是不是真的符合受害者家属需求这应该真的没办法,只能求最大公约数
作者: lakeisland (WHO AM I)   2019-07-20 02:26:00
法律人继续活在象牙塔,明年换政府修理你们这些法匠
作者: ColaLing (抠拉另)   2019-07-20 02:27:00
谢谢你写这篇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02:27:00
高于一定值就判死之类的
作者: colin1120 (SAN:13)   2019-07-20 02:27:00
有一本书 叫“牛津英语辞典”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27:00
z大,填补有两个目的"补偿损失"、"防止后续伤害"
作者: DreamsInWind (不幸少女爱好会)   2019-07-20 02:28:00
情绪很重要啊 但这不是法院的范围 不然公审就好了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2:28:00
colin大,不好意思想再问,那么,将精神病患罪犯判处死刑可能损及什么利益呢?
作者: DreamsInWind (不幸少女爱好会)   2019-07-20 02:29:00
情绪会去压立法 立法过了再去压法院 电话打给立委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02:29:00
可能会损失一个有可能回归社会并做出贡献的人?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30:00
如果法律的制定真的是以社会福祉为目标,我认为避免后
作者: lm314v25 (飞驱鸟)   2019-07-20 02:30:00
你说在法理上绝对正义是不存在的,那我只能回你,在心理
作者: ancoga   2019-07-20 02:30:00
判死刑会剥夺犯人的生存权啊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02:30:00
可是教化失败 他再去杀人不也损失对社会有所贡献的正常人?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2:31:00
raye大,如果这么说,是不是对所有犯下可能被判处死刑罪责的人都应该这么看?
作者: joe841102 (joe841102)   2019-07-20 02:31:00
请先提出严格控管精神病患的有效方法再来帮他们开脱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31:00
续伤害,也就是将该"不可教化人"排除才是正解
作者: willywasd (dalikeanureeves)   2019-07-20 02:31:00
法学界484都直接照抄西方的东西 完全没考虑到台湾的社会
作者: lm314v25 (飞驱鸟)   2019-07-20 02:31:00
学上,绝对无主观意识这件事一样是不存在的。
作者: colin1120 (SAN:13)   2019-07-20 02:31:00
他们未来可能做到的事 要举例的话 我认为牛津辞典很可能在缺少了一个杀人犯后无法顺利成书够令人印象深刻了
作者: carzyallen   2019-07-20 02:31:00
是先知吗 现在怎么知道他教化一定失败,这跟盲信一定能教化有什么两样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02:32:00
jan大 我是疑问 不是回答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32:00
所以我说的是"确定不可教化之人"你废除死刑就等于是默认"所有人都可教化"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2:33:00
我觉得要讨论的就是,法律究竟要不要为大众的感情服务?或者,更实际地,为被害者及其眷属的情绪而改变标准?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9-07-20 02:33:00
我一直觉得法律是要符合该国国情的东西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33:00
死刑与其他修复式司法共存才是合理的,并没有说只能保存其一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02:34:00
我不是先知阿 只是提出了教化成功和失败所造成的可能损失而已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9-07-20 02:34:00
阿台湾实际上就是思想比较"落后",喜欢用重典喜欢死刑
作者: AMD5566 (超微56)   2019-07-20 02:34:00
你说的主人格/副人格 不是精神分裂症...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02:35:00
所有事情都有可能性 就像colin大所说的辞典一样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2:35:00
colin大,我觉得特例不能拿来作为举证,毕竟面向大众的东西本来就不为极少数特例服务
作者: lm314v25 (飞驱鸟)   2019-07-20 02:35:00
说到底,当初到底为什么会订出心神丧失免责这种法律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2:36:00
如果用极少数的特例,来后验一些决定的对错,这反而会造成更多误判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2:36:00
国情?要是没有西方法制 我们到现在都在升堂威武
作者: ert155 (芸芸)   2019-07-20 02:36:00
所以副人格要被控管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02:36:00
这并不足以拿来当作计算损失的依据
作者: lm314v25 (飞驱鸟)   2019-07-20 02:36:00
在无意识下作出有意识的行为,逻辑上完全矛盾...
作者: qwerty6z   2019-07-20 02:37:00
题外话请教一下版众,坏掉的电脑各位会留着吗?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2:37:00
如果是电脑,不会
作者: yu0117 (Yu)   2019-07-20 02:37:00
受教了。想额外问那有钱判生没钱判死的部分呢?
作者: VUVCOM (yuyu)   2019-07-20 02:38:00
好文 求版主给过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38:00
我知道q大想说啥,也知道有人会回啥XD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02:38:00
若考量正常人与犯人何者在生存的状况下可以造成更大的贡献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9-07-20 02:38:00
你去不记名投票搞不好高比例支持恢复午门斩首勒
作者: AMD5566 (超微56)   2019-07-20 02:38:00
精神分裂症的症状并没有多重人格
作者: z87803041   2019-07-20 02:38:00
bass大 如果犯人真的是所谓不可教化人的话,那我认同这个观点,只是前面有看到些留言我难以认同
作者: Erichikaunkr (兩百四)   2019-07-20 02:38:00
讲到国情的到底是在说什么@@ 台湾的国情和西方是有多大的差别 又和法律有什么关系@@
作者: liflguy (xxxwino)   2019-07-20 02:38:00
谢谢你对法哲学与刑法的介绍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19-07-20 02:39:00
可是再犯 也有剥夺被害人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可能性啊
作者: DreamsInWind (不幸少女爱好会)   2019-07-20 02:39:00
ㄜ 有钱判生没钱判死..可以勇敢犯个案 试看看法官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2:39:00
有钱判生没钱判死...纯粹疑惑,这20年有因为钱的关系而产生这样的差别吗?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39:00
z大,你可以把你不认同的地方找出来讨论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9-07-20 02:39:00
我是说感觉法界是跟着世界潮流在追逐废死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02:39:00
难道不是应该以当下该人能够有多少贡献来计算 不是吗?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9-07-20 02:40:00
但台湾人其实根本超爱死刑而且杀人偿命的思想根深蒂固
作者: goddog456 (桃园金城武)   2019-07-20 02:40:00
似是而非 酒驾犯撞死人当下也完全无判断能力 也应该减刑
作者: weltschmerz (威尔特斯克˙闷死)   2019-07-20 02:40:00
这篇解释很清楚 谢谢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02:41:00
而非用不确定性的未来来判定
作者: AMD5566 (超微56)   2019-07-20 02:41:00
文章说的主/副人格 那是解离症的一部分 文章用人格来讨论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刑罚问题完全是错误的
作者: willywasd (dalikeanureeves)   2019-07-20 02:41:00
台湾国情和西方没有差别!?
作者: lazarus1121 (...)   2019-07-20 02:41:00
其实我觉得让犯人贡献度最高的方法就是送到北韩挖矿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2:41:00
原因自由行为可以解决酒驾却被减刑的问题吧?
作者: hungdino (たかひと)   2019-07-20 02:41:00
推,忍住睡意看完了QQ
作者: carzyallen   2019-07-20 02:41:00
19-3 原因自由 = =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19-07-20 02:42:00
ray大 我觉得要包含未来可能性与过去贡献 不然小婴儿在过去贡献这块太不利了
作者: Erichikaunkr (兩百四)   2019-07-20 02:42:00
西方的国家杀人偿命的想法很少吗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02:42:00
话先说到这 我要先中离去睡了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9-07-20 02:43:00
北韩挖矿比得上拿来做贤者之石吗
作者: cavamina (沛沛)   2019-07-20 02:43:00
这篇写得很好耶
作者: z87803041   2019-07-20 02:43:00
并不是后面这些认真讨论的留言啦XDD没事没事,bass您说的我大多都可以理解接受的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43:00
z大再不回我我也要去睡了 一直抽菸强撑著= =
作者: willywasd (dalikeanureeves)   2019-07-20 02:44:00
那要看你所指的西方是哪里囉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2:44:00
回原po前面回我的,其实我觉得会让许多人不满的,并
作者: z87803041   2019-07-20 02:44:00
别称啦我也想睡了XD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44:00
我毕竟不是纯粹的法律人,思想上有错误我觉得很正常,如果有错我是很希望有人能纠正我= =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19-07-20 02:46:00
那个西方可能是东方主义的西方吧
作者: qoosometime (小伍)   2019-07-20 02:46:00
用心 推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2:46:00
其实我觉得加害人补偿、负担对被害人的责任这点,是民事要去努力的,而非刑事的重点
作者: eeEthan (ethantaiwan)   2019-07-20 02:46:00
推推推
作者: carzyallen   2019-07-20 02:47:00
我们就还在以刑逼民,这风气可能还会持续好几年
作者: Erichikaunkr (兩百四)   2019-07-20 02:47:00
那要看所谓西方法治是指什么啊 英或美吧
作者: john91018 (JoJoå°‡)   2019-07-20 02:47:00
同样是刑法组大推
作者: stinger5009 (歪歪歪)   2019-07-20 02:48:00
那部份本来就是民事 刑法上当然都没提啊XDDD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48:00
现在的台湾的法律应该是德日混种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2:48:00
楼上angry大,但是比如造成恐慌或愤怒这种损害,这是刑法范围内才有办法确实处理的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2:49:00
但是仍旧有不少声音认为只要加害人没有够重的刑罚,就是没有对被害人负责QQ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2:49:00
台湾人把民事的损失填补(最新的当然也有惩罚性质)跟刑法的惩罚与回复自身理性混为一谈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2:49:00
我所说的损害并不是单纯财产损害
作者: stinger5009 (歪歪歪)   2019-07-20 02:50:00
你想要精神上的抚慰一样是民事范围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2:50:00
不是学法的,可能用词上不精准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2:51:00
真想问这些人 刑罚让这个人去蹲去死到底帮助了当事人什么?赔钱才算是真的有意义。今天当事人也希望加害人受制裁就罢了,有时候社会还不让当事人在道德意义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2:51:00
并不是指精神赔偿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51:00
讲到这个,我一直很喜欢大家用日常用语去讨论法律
作者: DreamsInWind (不幸少女爱好会)   2019-07-20 02:52:00
没吧 他讲的是社会大众观点法秩序被动摇的问题 不是被害人精神慰抚民事求偿..
作者: Mikudance0 (咪)   2019-07-20 02:52:00
不处罚但是没办法管理病人=放出来再杀人。 我很好奇你对这点怎么看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52:00
我觉得所谓用词不精确才能点出法律跟大众思想上的矛盾
作者: willywasd (dalikeanureeves)   2019-07-20 02:52:00
不同的国情当然有不同的法律面貌难道全世界法律都一样?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9-07-20 02:53:00
用词精准这件事情有很大的成分是装逼性质
作者: Mikudance0 (咪)   2019-07-20 02:53:00
像法官常嘴的立法怠惰,自己去跟委员讲
作者: goddog456 (桃园金城武)   2019-07-20 02:53:00
如果他先进入醉态才有犯罪行为你要怎么原因自由 这就跟精神病患减刑一样啊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53:00
全世界的法律持续进步总有一天会一样 因为法律是正义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2:53:00
如果是大众观点下的法秩序被动摇而作为处罚理由...也就是侵害的法益是“大众的法感情”本身吗…嗯…这不是菜鸟我可以思考的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2:54:00
是的,我想问的应该就是像楼上D大所说的
作者: febonach (真菌)   2019-07-20 02:54:00
同是法律系的给推,你真认真做法普
作者: Mikudance0 (咪)   2019-07-20 02:54:00
上面还有在讲法律是正义的,醒醒吧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54:00
神狗大 喝酒能够自律 精神病不行 这就是原因自由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2:54:00
那问题变成在刑法目的的讨论 这是大哉问 很多刑法学者都否定把刑罚当作稳定社会减少恐惧 甚至成为政治工具 这条线非常微妙 因为刑法的性质高度社会化 民主政治也是透过社会大众的民意来维系 所以很多时候死刑的行刑时间点都很妙
作者: weltschmerz (威尔特斯克˙闷死)   2019-07-20 02:54:00
g大酒驾的问题很好 我看了下到今年也解决不了XDD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55:00
我讲的法律不是"现行法律"而是"法律的存在意义"
作者: Hsieh455125 (Hsieh455125)   2019-07-20 02:55:00
写的好猛,我跪了
作者: hanmas   2019-07-20 02:56:00
西方? 美国陪审团是几乎无敌的 乡民团爱怎么判就怎么判才不管你法盲不法盲 要不要参考一下?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2:57:00
可是稳定社会、减少恐慌不是本来就应该是法律要达成的目标之一吗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2:57:00
看到那么多人质疑法律我就放心了 去睡觉了晚安
作者: DreamsInWind (不幸少女爱好会)   2019-07-20 02:57:00
"理论上"法院判决(否定的否定)能够恢复法秩序的动摇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2:58:00
美国陪审团有多长的历史 台湾的现代法制从大约1910到1920年代上路,还没有人家乡民团文化的时间长
作者: YoshinoOuO (Yoshino)   2019-07-20 02:58:00
推法律人
作者: DreamsInWind (不幸少女爱好会)   2019-07-20 02:58:00
"实际上"会政治解决(立法) 反XX战争 零容忍之类的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2:59:00
稳定社会减少恐慌是内政、教育、媒体、长照、医疗等等的责任…法律是最终手段啊
作者: loveliveptt   2019-07-20 02:59:00
写的很优 推
作者: goddog456 (桃园金城武)   2019-07-20 02:59:00
bass大你好 喝酒能不能够自律是另一个问题 有些人的确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2:59:00
最终手段,表示他也必须有该功用啊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3:00:00
喝酒当下能否预见自己喝罪后会犯罪也需要考量吧?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3:01:00
楼上z大我觉得不用一下把这种问题等同对岸,监督制衡的架构是否存在,这就会有不一样结果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3:02:00
有啊 台湾的法律都有在执行啊 只是程度让某些人不满意 就觉得没有到满足某些人的法感情上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3:02:00
神狗大,这就像是不知者无罪,但"你有知的义务"。你必须了解到你喝酒之后可能会做出你自己无法控制德行动。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3:03:00
其实问题就在于那些人为什么还会觉得不安或愤怒如果法律人放弃去了解这个问题,我觉得会跟社会大众永远平行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3:04:00
依我对原因自由的认知一来,其实要喝到完全无责任能力,才有原因自由讨论的实益。如果依然有责任能力,19条二项终究是“得”减。二来,如果真的喝到无责任能力了。如果在喝醉前有想到自己喝醉后可能会犯罪,依然有原因自由行为的适用。(也就是也有过失的类型)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3:04:00
台湾其实是从一个非常严厉而有所谓“稳定”、“高强度执行”的社会演变到现在的。真正的法治施行在台湾的时间大约30年以下,很多人都经历过台湾很“稳定”的时期,当时反而没有什么大法官可以制衡,大法官多数迫于政治现实而相当保守,现在能制衡法律的就是大法官。
作者: PlantainYe (芭蕉叶)   2019-07-20 03:05:00
谢谢你发这篇文,社会学、法学都没那么那么容易,法本
作者: b852258 (Lion)   2019-07-20 03:05:00
如果一个人在被催眠下杀了人,该怎么办呢?
作者: PlantainYe (芭蕉叶)   2019-07-20 03:06:00
来就没办法那么简单的二分
作者: stinger5009 (歪歪歪)   2019-07-20 03:06:00
被催眠只是犯罪工具 无罪啊
作者: carzyallen   2019-07-20 03:06:00
自首如实以告,等候判决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3:06:00
其实这也是我最想知道的:法律到底是不是需要服务多数民众的感情?或者,为被害者及其眷属改变原则。如果真的这么做了,又有什么潜在的问题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3:09:00
以前的警总模式情形,大家不安愤怒的情况会比较少吗?还是什么样模式大家的不安愤怒会比较少?法律为何
作者: sxn1000 (玉莲天天嫁豪门)   2019-07-20 03:09:00
认真文 推
作者: callTM (TMD)   2019-07-20 03:10:00
这应该可以抓他家人吧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3:11:00
其实我觉得z大似乎把两种不同的维稳混在一起说了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3:12:00
生气胖球大,原因自由19-3已经明文不适用了,喝酒不管喝到什么程度都不适用19-1 19-2
作者: Erichikaunkr (兩百四)   2019-07-20 03:12:00
用词精确是在装逼?是在讲什么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3:13:00
实际上他们的施行模式并没有差很多…当时坏人就诛的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3:13:00
只看过失跟故意而已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3:13:00
一种是消灭任何可能造成不稳的可能性,一种是既成的不稳需要被消灭
作者: isanasanai (左内)   2019-07-20 03:14:00
法律是人订的 不意外出现欧洲口水吃太多施用死刑就是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3:14:00
其实这就是我对原因自由觉得微妙的地方。我认为,如果还有责任能力,根本不必排除第二项,毕竟第二项是得减而非必减,事实上有衡量空间,不必直接排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3:15:00
然后当后者不能被满足,就反而会去追求更极端的前者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3:15:00
其实j大想要知道的 所谓判决 法感情 社会稳定的那条线 已经在原文讲得很清楚了 就是法官要好好解释为什么他这样判 为什么他不那样判 死刑不是不能去动用而是要解释为什么用或不用 否则没办法说服大众 大众的心就不稳
作者: lorenzero (罗亮佐)   2019-07-20 03:16:00
push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3:16:00
我觉得杜特底上台就是个很典型的例子是的,z大这个推文说到我觉得的重点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3:16:00
我觉得你讲反了,如果还有责任能力更不能识用19-2,不然如果喝到无责任能力就能够试用19-1吗?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3:17:00
法官做出无效的说明,民众无法被说服然后双方没有一方试图理解对方立场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3:18:00
但是如果已经解释的很清楚 写在判决书里面 只是大众觉得无法接受 那法院就要为了让大家心情上可以接受而改变实体上应该或不应该判死的心证 而为大众的法感情服务 那其实法官应该就要在审理前审酌民意想不想要这个人死 然后再先射箭后画靶的模式去进行判决 这样是正确的吗 这样是否已经违反法官的基本原则?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3:19:00
互呛知识低落、恐龙法官
作者: TohnoMinagi (远野)   2019-07-20 03:19:00
精神分裂症的举例写错了
作者: stinger5009 (歪歪歪)   2019-07-20 03:19:00
法官实际上是该独立判决不受政治力或大众影响的吧
作者: Eriri (英梨梨)   2019-07-20 03:20:00
Bass大真的辛苦了 其实不是说我反对c大说的 而是从我自己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3:20:00
可能大脑不清楚了XD但我不认为一项能被适用,而是认为二项可以不必排除而已
作者: carzyallen   2019-07-20 03:20:00
想到阿罗的不可能原理w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3:22:00
Er大说的有道理,我想这是我也需要改进的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3:22:00
其实比较容易受社会大众质疑的是,法官的确做出说明,但是在一些非法理的、用以推断的论述超出法官可知
作者: Eriri (英梨梨)   2019-07-20 03:22:00
方自有以社会契约论作为基本的前提 但这个前提在东方社会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3:22:00
我觉得怪怪的,你是不是把法条看反了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3:23:00
我觉得双方互相理解是很重要的 法院的所有判决书都是公开资讯大家都可以看 看懂了再骂 所以法学普及教育是很重要的 这也是为何说教育跟媒体要改善 要是没有媒体的推波助澜 台湾人跟法院的撕裂不会这么严重 反
作者: Eriri (英梨梨)   2019-07-20 03:23:00
我常常觉得 两者之间不应该是如此断裂的 如果台湾的法律圈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3:23:00
比如最近警员执法过当,或是之前勒死小偷判防卫过当的例子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3:24:00
19-1是完全不罚,19-2是减罚。
作者: Eriri (英梨梨)   2019-07-20 03:24:00
当然 或许这也不只是法律界该做的事 我也知道法律人已经做了很多了 相比十年前 很多事情还是有在进步的
作者: yangyunjie (云杰)   2019-07-20 03:25:00
思觉失调症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3:25:00
如果你会认为19-1完全不能适用,19-2怎么会可以适用,这两项的适用大前提是一样的"精神障碍或心智缺陷"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3:25:00
我觉得j大目前在质疑的就是法官解释不清楚没说服力的问题 那确实就是法官的问题无误 就是本篇文章的重
作者: Erichikaunkr (兩百四)   2019-07-20 03:26:00
媒体不会让这事发生的 他们最喜欢让民众讨厌法官了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3:26:00
点啦 跟我讲的东西关联性就很低 不过真的要大家都看过那些判决 并了解判决的意义 才去感到不安不稳定 这样才是有实际价值并可以付诸讨论的议题 否则大家接受媒体喂养然后高呼不满 就是为人诟病的民粹了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3:26:00
我不太懂你的想法欸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3:26:00
还有像这种精神病教化可能的问题
作者: kagami07521 (kagami)   2019-07-20 03:26:00
认真文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3:26:00
我大脑CPU严重降低,请见谅QQ19三项排除一项(不罚)跟二项(得减轻)的适用,就是未来让故意或过失有原因自由行为发生时,可以直接论处。不过我认为,一项的排除的确有道理,让他直接不罚就是漏洞了。但是排除二项没有必要,毕竟如果届时仍有责任能力,只是有降低,事实上依第二项仍然是可罚但得减轻。只是法官也能衡量而不减...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3:28:00
嗯…或许是我说明的方式不太好,请B大指教QQ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3:28:00
我是觉得最大的责任应该是片面给予非客观内容的媒体制造业啦…
作者: kevin851120 (RainyDay)   2019-07-20 03:28:00
说的真d好,不过如果是我的家人或是重视的人被他人夺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3:28:00
我觉得说写在判决书,但是你没有去看,这种被动期待你吸收的方法,其实是有点不现实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3:29:00
台湾媒体有问题不是第一天的事了,但是民众可以吸收的就是那种难度的资讯
作者: lorenzero (罗亮佐)   2019-07-20 03:29:00
一起承担的逻辑才是完整的,给某位一直跳针并存论的。
作者: lorenzero (罗亮佐)   2019-07-20 03:30:00
人本来就是有许多可能存在,这些存在构成社会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3:30:00
台湾的媒体不知为何对于撕裂社会造成对立很感兴趣 台湾顶大的学生 聪明的大脑会被鄙视 专业被践踏 是谁造成的结果?在哪个跟台湾经济发展程度相近的国家,民众会去藐视法院法官以及法学大家?台湾法学素养在各国保证算是名列前茅,但是大家都好恨法律人不知道是谁造成的XDD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3:31:00
因为看看搞烂台湾的政治人物有多少法律系的(茶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3:32:00
的确从不少推文能看出很多人对法律恨之入骨啦…但我觉得放下键盘,可能也不一定都是这样(?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3:32:00
我大概懂你的意思了,用白话讲就是你觉得喝少一点,在尚有控制能力的时候犯罪可以减轻,但如果喝多了完全没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3:32:00
然后撕裂族群是台湾政党惯用的圈票手法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3:33:00
然后族群被撕裂后就放弃沟通我觉得问题更大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3:34:00
不一定可以减轻,也是看状况交由法官衡量。只是没必要用三项完全排除二项的适用。所以才认为,还有责任能力的状态,其实不必动用原因自由,用原本的二项就能斟酌了
作者: IMGOODYES (传奇般的洗厕所终结者)   2019-07-20 03:34:00
哪个国家的记者会不喜欢撕裂族群?喔中国例外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3:35:00
虽然没有经过统计 但我敢说台湾人恨法律人不是因为蔡英文 马英九 陈水扁 以及各位法律人出身的政治人物 那只是次要的。媒体才是重点,大家会恨这些政治人物媒体也发挥了很大的效果,大家对于法院的厌恶也是媒体的手笔。多少人看到媒体说:法院判XX无罪,结果是因为那条罪名根本不适用,而应适用另一条罪。大家会看吗?媒体会写这么清楚吗?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3:35:00
不,B大,我不认为要减轻哦!而是没必要把原因自由行为包涵二项。正因为更难以饶恕,毕竟二项是“得”减轻,所以本来就能够不减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3:36:00
你这样的想法好像跟19条的意义是相违背的,19条的意义是"尚有控制能力下犯罪要罚的比无控制能力更重"。
作者: yuuirain (时不知鱼)   2019-07-20 03:36:00
法普推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3:36:00
其实我的点不太重要啦XD就是“还有意识的状态其实不必动用原因自由”而已
作者: p1227426 (詹)   2019-07-20 03:37:00
请问一下 神经病杀人 但减刑了 关几年出狱了 但他的病还没好 不是说有教化 但出狱了 继续杀人 这样要算法官的责任 还是立法者的责任 还是由下一个被害者来扛责任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3:38:00
我觉得从哪边开始恨上很难说啦,我倒是觉得两边都有可能。我觉得最大问题除了媒体,还有就是法律人讲话一般人听不懂啊(摊手
作者: kody8624 (kody8624)   2019-07-20 03:39:00
看到坏人坏事,你是不是上易台大的课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3:39:00
嗯,倘若喝到无法控制,那么要排除一项,以防漏洞。倘若还能控制,其实不必动用原因自由行为排除二项,因为原本的二项本来就能不减。这只是我个人的想法而已啦XD虽然曾经写在期末考卷上,但也不知老师怎么看待就是((汗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3:39:00
但是你前面说“完全喝挂了不能适用19-1”又说“有意识更加难以饶恕所以要适用19-2”这不是矛盾的吗?这不就会变得完全喝挂了有机会判的比喝少一点还要重吗?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3:39:00
一个跟你不同的价值观、又跟你无法沟通、又跟你说你要听我的,这不仇视才怪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3:41:00
其实我觉得是医生诊断,认为神经病已经安全了的责任((汗但是就算再进步100年,都没办法清楚判定精神问题吧…
作者: carzyallen   2019-07-20 03:41:00
怎么不直接看立法理由w
作者: peter105096 (升)   2019-07-20 03:41:00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3:42:00
j大这个变成是教育面的问题 大家很可以接受电脑科学跟物理学的学习者学了十年变成超级专家大家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就额手称庆 不学也没差 大家觉得反正我学不来要学很久才能跟上他们的专业 那就当作他们讲的都是对的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3:42:00
我不太懂特地不排除第二项然后强调“可以不减”的意义。第二项一直都是“得减”也就是有机会减。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3:43:00
因为人文学,根植于人民生活天天接触使用的东西跟环境这情况在我的专业更严重(茶
作者: carzyallen   2019-07-20 03:44:00
那个立法理由看起来比较像抄作业抄一半的结果(误
作者: foxbite (SyNC)   2019-07-20 03:45:00
没办法阿,监所教育惨成那样,照理来说应该像回收桶,让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3:45:00
不然我换个方式问好了,你觉得原因自由不排除第二项,会对什么情况下的案子产生影响?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3:45:00
但是不能接受法学博士念了台湾学士四年 硕士三年 外国硕士一年或JD三年 法博再念四年 念了十年书却只因为讲的东西贴近社会生活 而且大家“好像看得懂”就决定跟这样的专业起冲突。对于法律专业者而言,为什么我学了十年还要跟完全没有观念的人去争?他讲的苦口婆心,遇到的人80%以上是八卦板那种态度,要是大家都有西洽人的理性,法普推行程度会是过去的数倍。教育面是大课题,因为很多时候法律专家的短文包含的是他一生学到的精华,每个字每一句都是法学精神,这是要学很久的喔XD大家有兴趣花一样多的时间去理解吗?
作者: carzyallen   2019-07-20 03:47:00
不会 只会得到掉书袋、象牙塔之类的回嘴
作者: foxbite (SyNC)   2019-07-20 03:47:00
监所教育的功能失能代表一件事,就是投入的资源显然不够,光就这个环节讨论,不讨论为什么形成这种人的问题,那造成这样一个大垃圾桶就变成社会要一起承担的成本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3:47:00
明白D大的意思了的确,毕竟是“得”,所以有那个“机会”判得和完全喝挂还轻。不过我是认为“本来就不应该”这样的,先喝酒后犯罪的情况,就算仍有意识,也不应减轻。而依照二项的得减,也的确能解释这个状况...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3:48:00
这个社会对于法律专业是很不友善的 唸法律的人都超有勇气 尤其那些肯念到法博还愿意进行法律通俗化的人根本是国家教育界的伟人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3:48:00
楼上z大,我的专业是中文,你说的这些可以全部套到我的科系然后再严重一点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3:49:00
z大,我反而觉得有冲突是好的,找出正确答案的最有效方法就是争论不是吗?当然如果所谓的冲突是立场情绪上的冲突而不是为了探讨答案,这个时候就只是在浪费时间
作者: foxbite (SyNC)   2019-07-20 03:49:00
法律白话文很难啦,光学说内意见相左就斗起来了,白话之后不同的解释方式又要再打一轮,还不考虑到底是不是白话到一般人看得懂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3:49:00
但是我还是觉得应该努力让别人搞懂我们在说什么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3:50:00
我觉得中文的专业度博大精深 我很愿意直接接受专家喂养给我的东西XD 但我不太愿意去花一样多的时间来获得一样的国学知识 但我没看到台湾人跟学中文系的人冲突啊 台湾歧视文学院出身的人跟法律这种带有社会意义的比较不一样 歧视中文系跟歧视生科系的意义反而比较相似…
作者: littlelion (go go go)   2019-07-20 03:51:00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3:51:00
B大安安 台湾的冲突一向是情绪之争 理念之争(不带有逻辑讨论的那种) 那我宁愿大家不争
作者: foxbite (SyNC)   2019-07-20 03:52:00
华人争论只是互骂不是为了得到真理
作者: carzyallen   2019-07-20 03:53:00
因为中文离不开历史跟左岸邻居,然后就会遇到政治狂人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3:53:00
怎么会没有歧视中文咧,一天到晚被骂糟粕,所有价值观问题都是中国思想的问题,中文没用,最好连作文都废掉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3:53:00
我觉得你好像被“得减”中的“可以不减”给束缚著了,这种时候你要想一下“什么样的情况下”适用第二项与不适用第二项所产生的判决会有差异就好。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3:54:00
其实就是没必要的一个地方啦XD我觉得原因自由没必要排除第二项,因为此时法官仍有量刑余地,这本身就是可以不减的,所以解释上的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3:55:00
我觉得中文 作文都不能废 但考试方式要改变 不过在这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3:55:00
确也通。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3:55:00
其实重点是这种困境人文学科都会有啦
作者: carzyallen   2019-07-20 03:56:00
我觉得第三项就只是明文化,说难听点就为政治服务白化文给民众看的。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3:56:00
B大说的也是,我这个讨论,充其量也的确只在一个点上打转罢了
作者: carzyallen   2019-07-20 03:57:00
跟今年的酒架条例有87%像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3:57:00
因为被日常使用,所以被轻视。难的部分又真的难到必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3:57:00
好吧,如果你有自己的一套逻辑可以说服你的教授就好XD
作者: Erichikaunkr (兩百四)   2019-07-20 03:57:00
其实就只是不尊重专业而已,尤其是现在人比起用科学方法想事情,更爱用感觉的,自然科学都可能有这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3:58:00
谢谢B大讨论啦…越讨论越觉得我刑法还要多加强orz
作者: Erichikaunkr (兩百四)   2019-07-20 03:58:00
种现象,社会或人文科学想必更惨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3:58:00
但是如果因为这些困境就放弃甚至敌视,那被淘汰的绝对是学者不是民众
作者: kochiyainori (东风谷 祈)   2019-07-20 04:00:00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4:00:00
我觉得民众除了不尊重专业的问题外,很多学者也不尊
作者: kevin51521 (momo)   2019-07-20 04:02:00
同道 给推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4:02:00
你千万别这样想,我是没有经过正规法学教育的我的法学知识都是边看法条边跟人讨论出来的
作者: foxbite (SyNC)   2019-07-20 04:04:00
19III和同条前两项,我觉得也能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来解释,但理论基础就真的有讨论空间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04:04:00
我自己的专业更偏向中文跟宗教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4:05:00
要不互相敌视 最有效的改变也是从教育跟媒体着手…这也是为什么我虽然是学商管的却认为没什么东西的力量
作者: foxbite (SyNC)   2019-07-20 04:06:00
教育这代没希望了:(,媒体这辈子没希望了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4:06:00
比得过教育跟媒体,就算是政治力跟钱也一样。(不过政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4:06:00
那更是超强的呀QQ
作者: agape9453 (心之俱足)   2019-07-20 04:06:00
感动,隔壁漾班刑法路过。很可惜的是,以抽象的法哲学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4:07:00
我也是漾班的XD 我十学分的刑罚都是漾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4:09:00
周漾沂老师?怎么办这么多学长们((汗虽然我没有上过他的课(X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4:10:00
周老师超棒的 不过他的理论比较难落实
作者: agape9453 (心之俱足)   2019-07-20 04:10:00
要说服社会,还有很长远的路。加油!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04:11:00
下学期有打算再旁听一轮刑总,如果有机会没冲到就去看看!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04:13:00
我觉得教育是最重要的啦,但是眼下的问题其实是在教育成功、时间让族群组成换代前,如何处理当下的冲突跟情绪,不然这种不满可能根本撑不到你教育成功的时候
作者: kinomon (奇诺 Monster)   2019-07-20 04:17:00
u文
作者: iratriog   2019-07-20 04:18:00
推这篇和底下的讨论
作者: Restia903 (Restialolz)   2019-07-20 04:26:00
作者: Fuuin (FSErureido)   2019-07-20 04:28:00
结尾还不错。但中间的过劳社畜举例还是觉得不太好,你加班你过劳就算是为了生活为了家境终究都是”你家的事”,为了”你家的事”加班过劳撞到无辜第三人就是去负责,甚至拿命来抵都不足惜。凭什么无辜第三人要为了”你家的事”而被重创?
作者: Eighter (8)   2019-07-20 04:30:00
作者: Fuuin (FSErureido)   2019-07-20 04:30:00
其实文章本身总结是好的,但还是希望能有更合适的举例来说服更多人。
作者: nrxadsl (异乡人)   2019-07-20 04:30:00
跟我知道的学说一派一样
作者: actkz (脑子)   2019-07-20 04:30:00
作者: aegis43210 (宇宙)   2019-07-20 04:31:00
可以理解,我们是人不是神,要不然在战场杀人的军人不是都该死刑吗D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4:31:00
楼上 为了受害者负责是民事这边的问题 刑法上是处罚人的犯罪行为 疲劳驾驶的罪责自然低于故意撞人 除非是故意跟过失要以同样标准量刑 至于民事赔偿 理论上故意跟过失要是一样的 因为是看损害多少去做填补 不过现在的慰抚金制度或各国法例会让故意的赔多一点作为惩罚
作者: h332563145 (费尔迎乐芙)   2019-07-20 04:33:00
作者: canis831025 (炽鸑)   2019-07-20 04:33:00
所以呢?干我屁事?我要是死者家属我赌上性命也要犯人偿还反正他都精神病了,对于偿还应该也是没概念,不如让自己得到一些安慰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9-07-20 04:37:00
你有听过民事吗?虽然他能偿还什么再说..如果你想赌上性命也觉得偿命也是种偿的话...
作者: hazdali   2019-07-20 04:39:00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9-07-20 04:39:00
虽然我比较神经病觉得放出来让更多人尝到痛楚比较爽
作者: Atako (阿塔扣)   2019-07-20 04:42:00
理论很美当你看到实务界的人把理论当保护伞恣意妄为的时候你才会知道理论就是形上学的东西罢了说到底 国家刑罚就是满足压抑的人们杀人的欲望很无奈 哈哈哈哈哈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4:43:00
现在开始给予世界痛楚
作者: Anth   2019-07-20 04:44:00
作者: canis831025 (炽鸑)   2019-07-20 04:47:00
我觉得,管你今天什么病,交给受害者处理最公平你欠谁债,当然由债权人决定怎么还债学法律的能这样说什么几个人格什么能不能负责的那是因为你不是受害者我今天要是受害者我管你几个人格?我也可以说我主人格很自私对于事件没有看法,但是我的副人格很在意家人被杀所以我要复仇,啊你不能说我错喔这不是我能控制的?而且你要怎么衡量一个人有多少人格?今天我会反思我会自我对话,就代表不只一个了这样判断根本谁犯罪都没错啊,每个人都是杰奇医师,犯罪的都是海德,你怎么知道现在的我是哪一个?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4:54:00
所以才会有犯罪侦查跟精神鉴定啊…你如果不愿意相信的话也可以私刑制裁或用私力救济的方式处理债权债务纠纷,届时法律也会找上你,你再看看怎么用私人力量去对抗法律吧,如果对你来说值得的话。
作者: canis831025 (炽鸑)   2019-07-20 04:57:00
心理学自己争议就一堆了,精神鉴定可信?不过反正这就是社会,也因为这样才有人选择私刑处理我想我要遇到这种事应该也是走私刑吧
作者: wino (噪音)   2019-07-20 05:02:00
那死刑犯也不用枪毙了 反正只是多一个家庭被破坏
作者: Ebergies (火神)   2019-07-20 05:03:00
我觉得分歧点就在于“精神鉴定”到底是不是足以令人相信
作者: wino (噪音)   2019-07-20 05:04:00
你读一本内容有问题的书 读得再熟还是错的
作者: Ebergies (火神)   2019-07-20 05:04:00
如果所谓的精神鉴定其实不足以证实犯人当时的状态那就完全不能够使用其结果来做为减刑的依据
作者: Erichikaunkr (兩百四)   2019-07-20 05:06:00
法盲看了真的会头痛
作者: Ebergies (火神)   2019-07-20 05:07:00
一个理想的逻辑,代入了不正确的前提结果仍然会是错的换个比较没有争议的东西,假设走在山上一棵树倒下来把人给压死了,我想不会有人想去惩罚那棵树,因为这棵树没有行为与负责的能力,是没有争议的
作者: Qoogod (God)   2019-07-20 05:11:00
喝得醉茫茫也是失去行为能力没有记忆 所以酒驾无罪
作者: Ebergies (火神)   2019-07-20 05:11:00
因此我不认为一般人与法律人的意见有差到那么多
作者: s7172001 (羊八四)   2019-07-20 05:12:00
真的是废话太多 一直用举例来辩驳 实际上是坏人比较好啊可以直接恨 如果不是蓄意恶意不是更复杂 受害人有怒气也发泄不出 什么叫哪边比较恨 比较恨跟又恨却没办法恨谁
作者: Ebergies (火神)   2019-07-20 05:12:00
反倒是为何法律人能相信精神鉴定,或许才是需要讨论的?
作者: nakomone (nakomone)   2019-07-20 05:12:00
同为法律人先推一个
作者: s7172001 (羊八四)   2019-07-20 05:13:00
为什么没有被限制或安置 要让悲剧发生 只会马后炮讲责
作者: nakomone (nakomone)   2019-07-20 05:13:00
楼上有人说 说个最负面的“如果遇到同样的事会选择私刑
作者: s7172001 (羊八四)   2019-07-20 05:17:00
如果没有责任能力就该被同情 是不是洗脑一堆精神病患去自杀攻击大家也不能说话
作者: canis831025 (炽鸑)   2019-07-20 05:17:00
如果都走到私刑了当然是同归于尽谁要给自己都不信任的东西去处理?
作者: Eriri (英梨梨)   2019-07-20 05:21:00
动用私刑最大的盲点 就是如果你可以动用私刑 任何人都可以
作者: nakomone (nakomone)   2019-07-20 05:21:00
纸上谈兵的废文 ?
作者: nakomone (nakomone)   2019-07-20 05:22:00
有不同标准吗每个都在嘴不同情被害者 谁不同情 发生事
作者: Eriri (英梨梨)   2019-07-20 05:22:00
自己的情绪对人动用私刑 所以私刑反而是更不安全的选择
作者: Ebergies (火神)   2019-07-20 05:24:00
如果动用私刑者自己愿意承受后果,其实无所谓
作者: Eriri (英梨梨)   2019-07-20 05:24:00
某些限制的 无法所有事情都满足情绪 即使面对那些不遵守限制的人的时候 也必须如此可是 我必须要说 台湾的法学界 有一些人反而就是不这种限制的人 于是很自然的 台湾的法学界没有办法找出说服民众放弃刑罚报复论观念的方法“台湾的法学界 有一些人反而就是不接受这种限制论的人”
作者: Ebergies (火神)   2019-07-20 05:26:00
报复论是心理上的需求,问题应该在于法律需不需要为民众的心理服务或者值不值得
作者: s7172001 (羊八四)   2019-07-20 05:28:00
你知道你活在书本象牙塔? 因为很多实例都是你没有真正去看过 只在理论上假设东假设西 实际上你根本也不知道怎么做才是正义 剩下的就是拿词汇站在高处压人
作者: Plink086 (爱喝汤)   2019-07-20 05:31:00
这些都是理论 但实际上就是有很多藉著找医生精神鉴定轻判的杀人犯 甚至是行贿关说逃掉应有刑责的情况 撇开日本不谈 我觉得台湾法律的现况就是理论讲得很美 但做出来的
作者: s7172001 (羊八四)   2019-07-20 05:31:00
Eriri: "人们应该多数的会选择让渡行使私刑对权力 换取
作者: Plink086 (爱喝汤)   2019-07-20 05:32:00
图修正这样的情况而不是只会讲一些形而上的东西
作者: s7172001 (羊八四)   2019-07-20 05:32:00
定要私刑啊 都豁出去你 真的是象牙塔法匠欸 一直搬理论
作者: nakomone (nakomone)   2019-07-20 05:32:00
当你写到那边是正义两个字你就根本没搞清楚这个社会 你
作者: Eriri (英梨梨)   2019-07-20 05:38:00
那是因为你假定了 你不会成为这个社会允许私刑的受害者
作者: nakomone (nakomone)   2019-07-20 05:39:00
如果可以去看看legal high 吧虽然很扯 但他提到很多最初浅的法律基本再来想想
作者: sodagreen18 (忧伤请汪洋地放)   2019-07-20 05:39:00
推认真,但法盲看不懂你的三阶理论只会跳针说为什么精神病人不唯一死刑
作者: Eriri (英梨梨)   2019-07-20 05:40:00
这样说好了 原始社会的人类为什么会放弃自己可以为所欲为对权力呢? 我们一直都活在现代社会中的保护 所以没有察觉
作者: nakomone (nakomone)   2019-07-20 05:41:00
认真觉得基本法学要列入国中教材
作者: Eriri (英梨梨)   2019-07-20 05:41:00
到 让渡自己的某些先天权力 可能是对于自己的一种保护不过 我不是要说这个可以说服你 我理解你的情绪
作者: Plink086 (爱喝汤)   2019-07-20 05:41:00
另外,楼上那些选择私刑的其实还有一个不会伤害自身的选择:基本上你只要有钱、懂得钻漏洞,想杀死一个人却不被捕完全是可行的,法律看似公平但执行它的是人,最后懂得玩法的人才是社会上真正的赢家
作者: nakomone (nakomone)   2019-07-20 05:42:00
很多人都再跳针全六法惟一死刑啊他们根本没想过刑度比例的问题p大上面说的这段我到是同意
作者: Eriri (英梨梨)   2019-07-20 05:45:00
我只是想要表达 其实通过法律本身 甚至是道德本身 追究是很难彼此找到共识的 这就是为什么 西方演化出一套透过操作定义来讨论与辩证到的方式
作者: nakomone (nakomone)   2019-07-20 05:46:00
没有任何一件事是绝对美好也没有任何绝对正义要看纯正邪两派对决?现在连剧本都不会这样写了
作者: maple0116   2019-07-20 05:56:00
好文推
作者: cheric (Respect)   2019-07-20 05:57:00
可是台湾人最爱犯XX罪唯一死刑
作者: moneta   2019-07-20 06:09:00
好文,专业又浅显易懂!!
作者: KirkSynder (Be good @.@)   2019-07-20 06:20:00
受教了,感谢您的好文
作者: keroro39 (华人一直以为自己是动物)   2019-07-20 06:40:00
纯推
作者: windhiei (天锁斩月)   2019-07-20 06:40:00
直接 end
作者: Gary21 (MOMOFUN)   2019-07-20 06:44:00
可以
作者: herochang ("心"病无药医)   2019-07-20 06:45:00
随便,反正社会自有方法惩罚他
作者: gm79227922 (mr.r)   2019-07-20 06:50:00
高中考小六法比考公民好多了
作者: egghard29 (haha)   2019-07-20 06:51:00
法律是社会学科 但研究法律的人很少配合台湾社会民情大多数都是以高大上的态度去教育人民社会
作者: JamesChen (James)   2019-07-20 06:54:00
把主人格所依附的那具肉体关起来怎么会毫无意义?实质上阻止了未来他的副人格伤害人的可能啊。公民包含法律啊... 而且还有同等重要的经济学与政治学目前的教材内容够不够好是另外一回事
作者: com8077919 (PK)   2019-07-20 06:56:00
看完了 推更了解了
作者: Jerrybow (芝心披萨)   2019-07-20 07:00:00
看了这么多篇文,深深觉得这是民主社会所需背负的昂贵代价,如果可以随意把我们认为不正常的人通通抓去治疗坐牢处死,那就跟独裁极权没两样了
作者: j56a1y1   2019-07-20 07:06:00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19-07-20 07:10:00
杀人偿命,但是杀小偷无罪,你要我的钱我要你的命,这就是乡民逻辑^.<~*
作者: Fice (Fice)   2019-07-20 07:11:00
优文
作者: bbkingck (Twister)   2019-07-20 07:15:00
一直以来的疑问是,为何法律允许一颗有引爆前例的炸弹走在路上?
作者: Dolphtw (是阿泰)   2019-07-20 07:15:00
好文 可惜推文里还是有那种只听得懂”发大财”的人
作者: Fice (Fice)   2019-07-20 07:17:00
说到不处罚无行为能力者,我看过有人问遇到活尸怎么办?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19-07-20 07:18:00
对啊,法律人都脑残,犯罪应该唯一死刑,街上保证没有前科纪录的人,还是乡民聪明
作者: tiuseensii (自由主义不可信)   2019-07-20 07:24:00
该考虑监护人连坐法了,自由主义漏洞百出
作者: hoohjoe (玖玖玖)   2019-07-20 07:25:00
推一个, 留言还是有杀人偿命倒底多文盲
作者: howryou (fine)   2019-07-20 07:25:00
推 看ptt长姿势
作者: hanmas   2019-07-20 07:26:00
野生动物咬死人要处理 凭什么你没行为能力就能不处理?要就以人类的身份负责被处死要不就被当害兽扑杀
作者: tinkfrog (青蛙人)   2019-07-20 07:30:00
作者: eddiego (zato)   2019-07-20 07:31:00
推这篇青叶真司确定为精神病患应无罪释放 那是他副人格
作者: mwt (Waiting)   2019-07-20 07:35:00
不认同 不懂为什么这么多人推
作者: LWEN (加油吧)   2019-07-20 07:35:00
可以不被刑法惩罚,但至少也要有其他措施吧,有很多用精神疾病开脱后又犯罪例子不是吗
作者: Otter3 (P毛)   2019-07-20 07:43:00
大推
作者: alinwang (kaeru)   2019-07-20 07:45:00
对疯掉的人而言,再多处罚默认根本没意义。
作者: Ectel (哦..)   2019-07-20 07:45:00
玉皇大帝学生+1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9-07-20 07:49:00
糕点学徒推
作者: ttt3698451   2019-07-20 07:49:00
能理解刑法的判决方式,但不认同因为无行为能力,就能有效减刑的概念,我认为应该每件判决都以结果论来裁定,是不是能减刑,由被害者方裁定。法律有个重要
作者: kshslinyoga (雄中林宥嘉)   2019-07-20 07:50:00
优文
作者: ttt3698451   2019-07-20 07:51:00
的目的在于行使公平正义,无行为能力减刑?这个应该倾听大众的声音。
作者: Ectel (哦..)   2019-07-20 07:52:00
说法匠的那些人 又有多少曾经去看判决书 甚至实质去查阅证据认识事实与脉络 大多只是从报导中窥得事件表面吧懒人包承载不了一个犯罪事件的始末
作者: aaaaaz22 (小穹)   2019-07-20 07:53:00
红明显,主观故意过失和责任能力层次不同,车祸案、主副人格的举例似乎不尽完美
作者: Ectel (哦..)   2019-07-20 07:54:00
但现阶段的刑法还不能让这些人信任也是事实 需要时间进步
作者: XDDXDDXDXD (XD大师)   2019-07-20 07:56:00
作者: albert221 (op)   2019-07-20 07:59:00
推讨论
作者: sean10649 (sean10649)   2019-07-20 08:00:00
好文推
作者: aaaaaz22 (小穹)   2019-07-20 08:00:00
把“恶意”套到主观故意和罪责之间,混淆分际,很危险。避免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中,是有处罚过失犯的,因此在大家阅读时若有试着套入本案事实,即显得通篇说服力不足。换句话说,只用故意过失,或者“恶意”来判断的话,无法得到“不处罚”的结论。
作者: elve7878 (Rev34)   2019-07-20 08:03:00
台大法律的吼 总觉得论点看起来很熟悉
作者: aaaaaz22 (小穹)   2019-07-20 08:04:00
真的要讨论的话,不应该举一些过失犯罪(例如车祸)为例,直接讨论“是否处罚有恶意、与社会敌对的精神病患?”会比较打到重点。今天他购买汽油、泼洒、放火、口中嚷嚷着去死,你说这没有刑法上故意?我觉得很难...
作者: asws0808 (串烧油条)   2019-07-20 08:05:00
废死联盟的法匠?
作者: hereiam1022 (回旋舞)   2019-07-20 08:05:00
狂推!
作者: albert221 (op)   2019-07-20 08:08:00
这篇又没讨论废死 楼楼上在干嘛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9-07-20 08:12:00
就法匠发明一堆自我感觉良好的理论 把法律神格神圣化
作者: jason1515 (SoSho)   2019-07-20 08:12:00
可恶的是行为造成的结果吧
作者: SEELA (爱汝)   2019-07-20 08:13:00
读书读太多来替加害人脱罪是不需要的,少了一个精神病只是让这世界更美好而已,不管是对被害者或是加害者家人。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9-07-20 08:13:00
规避社会对于整个法界把精神病患当宝来保护不满的责任法律的本质终究是社会对秩序渴望交给国家执行的暴力正义没有绝对的 标准也没有不能质疑的 是否带有恶意只是又另一个法界发明出来当神谕或圣旨来崇拜的标准罢了
作者: tuna0214   2019-07-20 08:17:00
嗯嗯 不是坏人
作者: rax0010205   2019-07-20 08:18:00
补血 一堆死宅无脑嘘
作者: mwt (Waiting)   2019-07-20 08:20:00
对啊嘘的都无脑推的都很有脑
作者: jamesyang456 (人生,快乐就好。)   2019-07-20 08:21:00
看看这篇论点,看看台湾司法,...通篇一律,难怪台湾司法不让人信任
作者: z2v2r2mk2 (快乐是自己找的)   2019-07-20 08:23:00
像基多拉那样,可以只关一颗头吗?身体是凶器不用处理吗?
作者: kscute (dreamer168)   2019-07-20 08:28:00
作者: homer00 (肥宅乡民)   2019-07-20 08:33:00
QQ
作者: ronniechenz (411337)   2019-07-20 08:41:00
好文
作者: nalthax (书虫一枚)   2019-07-20 08:42:00
我是认为青叶真司犯下这种事应该要死刑,但是如何预防?如何使千金之子不死于盗贼之身?这些人的产值何止表面上
作者: a1379 (超☆鲁肥宅)   2019-07-20 08:43:00
里面有些人浪费了一篇好文啊
作者: nalthax (书虫一枚)   2019-07-20 08:43:00
的数字呢?是一个国家、一个产业、一个文化的栋梁啊!政府管理好这些人与行为,保护的是这个国家所有可能被伤害的千金之子,绝对不是浪费资源。反正回到事件发生之前,很明显他应该没有好好服药、就医、回诊、辅导,给他钱结果买了40公升的汽油跟一堆凶器......这才是最可恨的事吧!
作者: Eriri (英梨梨)   2019-07-20 08:47:00
其实Ja大说的很是 但所以我才一直觉得 也许比起一直在法哲学的框架中 试着让更多人了解到 社会与权威的本质可能其实是比想像中奇怪的 或许其实是更加有意义的方式例如说 如果对于秩序的渴望 可以赋予国家行使暴力 那么这种暴力是否存在界线? 什么是设定界线的原则? 究竟又为什么要遵守这种原则呢 ? 又该怎么区分 所谓社会的渴望 到底是你自己的渴望 还真的是多数人的渴望? 即使是半数以上人的渴望 就真的可以动用权威来行使吗?其实这一切在西方的政治哲学中都讨论很多了 但是 我感觉 台湾的法学界 其实在这类似关于权威本质的讨论 在很多其他的议题 常常倾向直接肯定多数人的意志必定存在 并且必然先验地大过于权威 所以在刑罚议题上 反而找不出新的叙述来说服大众我其实同意 并不存在什么绝对的正义 尤其是跳脱法学的框架对现代哲学来说 几乎没有什么是无法解构的但 我只是相信 如果有更多人都能借由思考重新思考这一切或许会比较了解其中的困难 或许就比较不会觉得 满足多数人的各种情绪必然是最优先的目标(但也可能不一定)
作者: bm200300127 (逼M)   2019-07-20 08:53:00
推 嘘的想搞清楚就去问去讨论 没人有义务教你
作者: a1379 (超☆鲁肥宅)   2019-07-20 08:55:00
多数人的以为的法律根本不是实际运行的法律实际上没有也不可能有全知全能的法官做出大家满意的判决
作者: Eriri (英梨梨)   2019-07-20 08:58:00
补刚刚第一段的漏字:也许比起一直在法哲学的框架中“打转”
作者: a1379 (超☆鲁肥宅)   2019-07-20 08:59:00
法律就是赋予国家维持秩序权力的工具 才无关什么正义而这个权力必然要有个上限做限缩 否则只会养出一只巨兽偏偏多数人多数人在被这只巨兽吞掉前都觉得养得越大越好
作者: nisioisin (nemurubaka)   2019-07-20 09:01:00
在这边不能问不能讨论吗?呵呵
作者: DivineSX (H是不行的)   2019-07-20 09:02:00
法律人推
作者: nisioisin (nemurubaka)   2019-07-20 09:03:00
多数人觉得养越大越好?我倒觉得怪物已经够大,只是他
作者: AinalRami (梦读)   2019-07-20 09:05:00
推!!
作者: Eriri (英梨梨)   2019-07-20 09:05:00
可是 这个巨兽同时也在很多方面保护着你 于是 缩限与扩大必然是同时发生的 这就是困难所在 而在判定那个界线之前
作者: XXfrederXX (独行德)   2019-07-20 09:06:00
推这篇
作者: Eriri (英梨梨)   2019-07-20 09:06:00
或许该决定的是讨论的方式与前提 否则 永远找不到一个common ground 决定最起码的共识
作者: s7172001 (羊八四)   2019-07-20 09:07:00
一堆鸡巴毛在扯有没有绝对正义 根本没人care 重点是如果你要说不能私刑不能制裁不能怎样怎样 至少讲一套怎么避免这种没责任能力罪犯酿祸的规范 而不要只在这种时候放个至尊道德高射砲然后就惦惦 不然充其量只是说书的井蛙
作者: offstage   2019-07-20 09:10:00
优质好文
作者: chean1020 (嘻嘻)   2019-07-20 09:11:00
所以厉害的登能法律人不治疗 不管理精神病患,就把这些人放回社会继续残害人民赞赞赞!
作者: nalthax (书虫一枚)   2019-07-20 09:13:00
这类人应该要怎么管理,政府能干涉到什么程度,属于政治与道德哲学的讨论议题
作者: carzyallen   2019-07-20 09:14:00
笑死人 平常没钱管理的时候怎么不见你们跳出来要求政多补助社会资源,提高税收做更多事
作者: qtgeorge ( ′▽`)=○# ( ̄#)3 ̄)   2019-07-20 09:15:00
这里这么多凶宅是看不懂人话的
作者: jay860820 (米希钧)   2019-07-20 09:16:00
我自己学习刑法的经验,是觉得刑罚目的论的解释最直观:林钰雄(我熊粉)老师说“死刑与其是针对罪犯、不如说是针对观众而发”,倘一个“合理公正客观裁判”的是自然法观点中群众团体交付武器权给国家的基本司法想像的话,探求“群众真正想要什么”便是实证法领域的中心,比如大家真正想要的是京阿尼不要被烧,想必比起应报或杀了犯人更重要吧,那这个避免犯罪的目的要怎么达到、社会风险责任要怎么分配,现代的结果就是精神犯罪不
作者: AnastasiaC (克莉丝汀)   2019-07-20 09:19:00
推超认真
作者: jay860820 (米希钧)   2019-07-20 09:19:00
罚但予以特别处置这样
作者: nisioisin (nemurubaka)   2019-07-20 09:21:00
推文被截断…怪物已经够大,只是他很挑食
作者: justbecause0   2019-07-20 09:24:00
推 这才是理性与专业
作者: DMWei (DMWei)   2019-07-20 09:31:00
认真文顺路科普,原文的例子应是解离症; 精神分裂已正名为思觉失调症,症状主要是妄想与幻觉,可能并有情绪障碍,但不含多重人格。
作者: skullxism   2019-07-20 09:32:00
“恶意”就扯太远了,没有道德没有是非就像捏死蚂蚁一般谈何恶意,伤害就是伤害,毫无来由的伤害怎么就不可恶?
作者: Abby530424 (亚斯卡雷)   2019-07-20 09:33:00
我个人认为如果将法律往上溯源到禁忌而至低阶宗教
作者: atien666 (...)   2019-07-20 09:35:00
探讨人格那部份让我想到致命ID,看完那部对这段论述很有感
作者: Abby530424 (亚斯卡雷)   2019-07-20 09:35:00
我们就得面对规范的起源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自我的归属感与解释 而这种层面上当接受一种广泛的解释时
作者: papapapa5566 (56)   2019-07-20 09:37:00
所以以后精神病患都放在法律人住家附近看管,他伤害你也没恶意,不要怪他,要吗?
作者: Abby530424 (亚斯卡雷)   2019-07-20 09:37:00
他就是对原本的自我界线做部分的抛弃
作者: rnmrn (o0O0o)   2019-07-20 09:37:00
作者: ATONG25   2019-07-20 09:39:00
你都说绝对正义是不存在的 那你下面那一串是在干嘛呢
作者: carzyallen   2019-07-20 09:41:00
解释为什么不存在,以及在这样的状况下该怎么走
作者: alen3568184 (alen)   2019-07-20 09:42:00
放纵副人格为所欲为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9-07-20 09:43:00
电脑零件有问题会拿去修或是放在旁边不会用,总不可能让它
作者: Abby530424 (亚斯卡雷)   2019-07-20 09:43:00
而从这谈起时 法律就成了一种用于偷走自我感的东西
作者: Abby530424 (亚斯卡雷)   2019-07-20 09:46:00
而作为一种窃取自我的存在 法律的目的 满足这些受管辖者的欲望即是一个重点
作者: mist0310 (子皓)   2019-07-20 09:51:00
红明显。无恶意做出罪大恶极案件之人,当你做出符合你心中尺度的判决时,社会的恶意仍在持续。甚至扩大。你有根据,你心安理得,但在其他人心中你也是无恶意做出罪大恶极之事之人,当然,这不是坏人。
作者: same60710 (乂加藤小惠乂)   2019-07-20 09:54:00
作者: eagleleo (EagleLeo)   2019-07-20 09:55:00
所以那33得人就该死?有精神病杀人都可以不用负责?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09:57:00
任何一个法律人推文都没有说不用负责啊…若当时他明确有害人的故意 意识也清楚自然就是罪大恶极 被判死都不意外我很想知道为什么大家会得出杀33个人没事的结论
作者: mosqutiolamp (捕蚊灯)   2019-07-20 10:01:00
笑死,有的人到底有没有读内文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10:01:00
要是管理有疏漏 让人跑出去了 是不是又是法律人背锅
作者: skullxism   2019-07-20 10:01:00
认真老实做人,可能有一天受到伤害只能自认倒霉才是社会大众无法抹灭的阴影和伤痛:D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10:02:00
大家把太多的责任一概往法官身上摆
作者: mosqutiolamp (捕蚊灯)   2019-07-20 10:02:00
要反对也讲个论述出来,直接跳针干嘛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10:03:00
一边觉得法律应该解决一切问题 一边因为法律无法解决一切问题而憎恨法律人 一开始前提就错了的东西 为了错误的结论产生负面的情绪 然后造成对立 哀哉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9-07-20 10:06:00
也不用那么快就上纲到集中营,你自己的延伸也不见得有帮助
作者: skullxism   2019-07-20 10:06:00
感觉是法律人觉得法律应该解决一切问题既然是管理机构就是管理人负责啊,可教化的难道有人负责吗
作者: anchun (孤舟)   2019-07-20 10:09:00
整篇除了将刑法自己束诸高阁以外对大众根本毫无用处 ,问题不在于刑罚有没有意义 ,而是现在刑罚以外的防护跟补救措施根本没有发挥应有的功效 ,大众最后还是只认定刑罚才
作者: st305018 (十者)   2019-07-20 10:10:00
国考考过了吗
作者: anchun (孤舟)   2019-07-20 10:10:00
能有效保护其他人 ,与社会永久隔离才能稳定大众心理上的安全与平衡
作者: vm00110 (C妈脑粉)   2019-07-20 10:14:00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10:14:00
法律人从一开始就知道法律无法解决一切问题了…https://i.imgur.com/OgXny8U.jpg
作者: camelliaking (Yupei)   2019-07-20 10:26:00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9-07-20 10:27:00
是啊有些事情不是司法机关能解决的,但就是会有某些案件某
作者: felix1031 (芥川)   2019-07-20 10:28:00
大赞,精神病患不是不用负责,只是现在的社会还没有那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9-07-20 10:28:00
些类型的突然变成能解决了,这套说词不被信任也不用太意外
作者: updowntheof (立花响俺の嫁)   2019-07-20 10:32:00
精神病患也许不是坏人,但你有想过别人的安危吗
作者: riva5410 (riva)   2019-07-20 10:32:00
法律和法官不就是为了保护大部分民众而设的吗?所以在判决时,是不是应该考量放出去后再犯的可能性现在科技进步 一个人拿到危险的东西可以轻易杀死数十人
作者: updowntheof (立花响俺の嫁)   2019-07-20 10:34:00
为了精神病患者的人权,犠牲大多数人的人权,这样是
作者: BisWang (胃痛提督)   2019-07-20 10:34:00
醉酒者亦可主张无行为能力,驾车非其意志
作者: jeter8695 (kuangkuang )   2019-07-20 10:34:00
推优文
作者: simon315tw (那样的耀眼)   2019-07-20 10:37:00
当下意识不清楚犯罪就可以不被苛责,那常见的酒驾吸毒到意识不清的犯罪行为也能被容忍?
作者: song (喵的)   2019-07-20 10:38:00
好文推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9-07-20 10:41:00
上面扯酒驾的到底在共三小 不懂法律无所谓 至少知道我们有处罚酒驾吧 用错误的逻辑搭配原po的文章得出的错误结论还沾沾自喜...照理讲应该能推知酒驾处罚的论理依据不在文章里吧 到底....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10:44:00
发现推文讨论了这么多 新推文还是一样的问题真的可以想见法律人有多无力
作者: bomb1000 (bomb1000)   2019-07-20 10:44:00
我认为有人把我撞到瘫痪 是不是恶意真的不重要了 我觉得只有在受到的伤害不大时才可能有余力去管你是否怀有恶意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10:47:00
当一个人心里有不可动摇的既定价值观 用再多逻辑去跟他们沟通也是无用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9-07-20 10:49:00
这种说词套在法律人身上也通,这才悲哀
作者: ATONG25   2019-07-20 10:54:00
用酒驾比喻没那么不合理阿 有些人就是控制不住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9-07-20 10:54:00
看了很火依旧无法认同,这种论述对于受害者遗族太残酷
作者: m5575   2019-07-20 11:03:00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11:04:00
酒驾上面有讨论过了,因为19条第三项所以不适用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9-07-20 11:04:00
大家是不是把法律当万灵丹啊...讲真的 你越去钻研法律越觉得法律其实根本很无力 尤其在刑法上例如警察抓到犯下多起重大犯罪的犯人 警察赢了吗 不 早在犯罪者做出犯罪行为时 警察 乃至于整个社会早就输了 我们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11:05:00
楼上 是的 大家都把法律当万灵丹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9-07-20 11:05:00
根本没有赢的机会 法益早已被破坏
作者: zouelephant (毛象)   2019-07-20 11:06:00
不只把法律当万灵丹 也把法律人当万能人
作者: csydebbie (csydebbie)   2019-07-20 11:08:00
虽然我觉得你讲的很有道理,但我还是觉得其实所谓的刑法就是要被害人吞下去,有意见去找民法(天晓得民法官司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9-07-20 11:08:00
大家有这种倾向也跟法律人习惯跟这篇一样用法律去解读
作者: qaz80691 (qaz80691)   2019-07-20 11:08:00
早说了何必帮乡民法普 反正也没人在乎 骂的继续骂
作者: csydebbie (csydebbie)   2019-07-20 11:09:00
路上被有前科的神经病杀了只能说我们衰小这样,跟被棵树砸死一样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9-07-20 11:10:00
一般人可能只能自认衰小,法律人可不见得会自认倒楣。
作者: ATONG25   2019-07-20 11:11:00
谁把法律当万灵药 把法律人当万能人阿 想抽离精神病患意志的不是法律人自己吗把世界想像成理想模式的好像不是一般人吼
作者: SiaoHan (静的平行世界)   2019-07-20 11:14:00
台湾司法有救?黄国昌就不会整天在立法院被气的要死
作者: BisWang (胃痛提督)   2019-07-20 11:15:00
所以处罚酒驾抽象危险犯合理,但知有精神疾病不就医,出问题了就是无行为能力也很合理两者不都是能够事前预防而不作为?
作者: csydebbie (csydebbie)   2019-07-20 11:15:00
因为法律不是万灵丹,所以只好自己解决,可是又不能自己解决喔,因为法律会解决你喔>.*
作者: SiaoHan (静的平行世界)   2019-07-20 11:16:00
觉青只会叫别人去看什么狗屁与恶的距离 根本呵呵
作者: ATONG25   2019-07-20 11:17:00
捧黄国昌最觉青了吧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9-07-20 11:19:00
也难怪很多人都去找黑道乔事(虽然代价很大),因为法律不是设计来解决人民个别问题的。
作者: benhut (念念)   2019-07-20 11:19:00
那喝醉的人,应该不是坏人,为何要加重处罚??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9-07-20 11:19:00
法律人并不是把事情理想化 只是他们的专业和职业不允许他们只想到一般大众想得到的答案...他们必须更深究问题 不
作者: qaz80691 (qaz80691)   2019-07-20 11:20:00
好啦 以后有病的都抓起来扑杀掉好了 反正这些人在你们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9-07-20 11:20:00
法庭上的法官 看着卷宗里一张张犯罪证据 尸体验照片会没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9-07-20 11:21:00
又一个喜欢过度延伸的跑出来了
作者: ATONG25   2019-07-20 11:22:00
就算只看逻辑 你们的逻辑也无法自圆其说阿黄就是废死一派的吼 一边看了很火一边捧黄 真是神奇了
作者: nok1126 (Nok)   2019-07-20 11:34:00
同学推
作者: PCDK   2019-07-20 11:39:00
这个世界人已经够多了,不缺精神病患
作者: WoodPunch (木头拳)   2019-07-20 11:42:00
推讨论。学习学习
作者: BelkanWar (哼哼)   2019-07-20 11:52:00
原来如此
作者: ChicagoParty (芝加哥派对)   2019-07-20 12:01:00
你这好文乡民哪看得懂啊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9-07-20 12:03:00
管理精神病患是大众不理性加诸在司法人员身上的重担?如何管理对大众有随机危险的精神病患如果不是个法律问题
作者: b1987517 (come on!!come on!!)   2019-07-20 12:04:00
推刑法科普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9-07-20 12:04:00
到底什么鬼才是法律问题?法律人高高在上觉得大众都不懂法也不理性只是想追求情绪上的报应爽度 才是阻碍对话妨碍整个社会理性讨论法律的最大障碍死刑无法解决问题 刑罚遇到贵族般的精神病患就转弯
作者: as80110680   2019-07-20 12:07:00
很简单一句话,X你妈为什么不让精神病患强制接受治疗你们在谈人权简直是笑话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9-07-20 12:08:00
就问你法律应该怎么订才能再降低民众的风险 满嘴543
作者: PTTJim (迷恋伊人)   2019-07-20 12:10:00
推法律科普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9-07-20 12:12:00
想必一般人犯罪强制被关的时候人权都不笑话了
作者: sophie17812 (邪恶安迪)   2019-07-20 12:12:00
推你的阐述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9-07-20 12:13:00
要求成年精神病患犯下重大伤害罪行时应比照一般人办理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12:13:00
目前就是政府在其他控管方式上失能 而法律人在精神病患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9-07-20 12:14:00
应该是个可以讨论的话题 然后就一直要被套法盲理盲大帽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12:14:00
再次累犯的状况下 仍旧选择了这个失能的方式来判决才会承受大众的怨恨不是吗?当然这些控管成本不该是法律人来负责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9-07-20 12:21:00
又不是在说国家应该要全面管控精神病患现在的问题是有伤害前科的精神病患一再被放纵持续伤害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12:24:00
今天就是国控管手段失能才会看起来像是一再放纵 要分清楚前因后果
作者: willywasd (dalikeanureeves)   2019-07-20 12:24:00
现在就是要尽量推广法律知识的普及那滑坡谬论来指责社会乡民没逻辑是没什么说服力的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12:25:00
但法律人真的不知道这些控管手段失能吗?
作者: Abby530424 (亚斯卡雷)   2019-07-20 12:32:00
知道啊 但是就是资源不足啊监狱位置不够 社工不够 啥都不够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12:40:00
就是因为资源不足才更需要最佳化操作不是吗而这些最佳化的判断难道不是法官的职责之一吗?
作者: Abby530424 (亚斯卡雷)   2019-07-20 12:44:00
这是个好问题 可惜用你们提案的方法 绝对会开始大释宪时代 顺带各种缠讼官司
作者: jan06010504 (3RD)   2019-07-20 12:44:00
配套措施不完善就先开始片段施行,这不是最容易被炮的学半套吗
作者: Abby530424 (亚斯卡雷)   2019-07-20 12:45:00
我不认为会好很多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12:47:00
所以最后仍是全民承担这个成本?(扶额 毕竟这个失能的政府正是由我们全民所选择的?
作者: Abby530424 (亚斯卡雷)   2019-07-20 12:47:00
不然呢 谁叫你运气好生在这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12:49:00
那也没什么好说好讨论的了 毕竟就是全民的错 完毕
作者: mwt (Waiting)   2019-07-20 12:50:00
如果问题还在发生 就代表观念或做法该要被修正
作者: Abby530424 (亚斯卡雷)   2019-07-20 12:51:00
那就难了 问题总会发生 就跟手残的我不管怎样都没法FC我自己的立场跟前面的法律专业朋友不大一样我是走从法律或规范的历史性起源去思考本质为何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12:54:00
一切都是理由衡量,有利有弊啦…像这次这位嫌疑犯,他还能谋划到这种地步,在大咖集合时纵火,就算
作者: mwt (Waiting)   2019-07-20 12:54:00
原po跟推文很多人一直强调"这才是正确的法律观念" "法律本来
作者: Abby530424 (亚斯卡雷)   2019-07-20 12:54:00
然后基本上就是死刑很棒 能让人忘记自己处在一个被奴
作者: mwt (Waiting)   2019-07-20 13:00:00
尽信书不如无书 死抓着现存的定义不放 直接用"法盲"来指责反对者 结果就是无法改善现况 也让法律人跟民心越走越远
作者: Abby530424 (亚斯卡雷)   2019-07-20 13:01:00
我觉得两边都一样啦 我也觉得ok 我看得爽就ok
作者: MutsuKai (夜羽大人的小恶魔)   2019-07-20 13:01:00
法律也是人订的 怎么就不能改了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9-07-20 13:02:00
反正如果是我,我才懒的理她妈的法律怎么判我一定是用任何管道找到人自己处理
作者: MutsuKai (夜羽大人的小恶魔)   2019-07-20 13:03:00
已经有重大刑案在身 还减刑甚至无罪 放出来等他继续杀梦游杀人无罪 那你就继续让他梦游吗? 下一个被杀的呢?犯下杀人刑案最少要做到永久隔离很难吗? 放出来是?
作者: Abby530424 (亚斯卡雷)   2019-07-20 13:05:00
我自己是走真理系统可能不存在的啦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9-07-20 13:05:00
如果今天我是家属,而王景玉没判死刑我一定不管他是不是有可能编出什么鬼牛津百科
作者: MutsuKai (夜羽大人的小恶魔)   2019-07-20 13:05:00
减刑根本毫无道理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13:06:00
刚刚讨论的结果就是全民的错 因为民智未开 所以由全民承担这个恶果
作者: Abby530424 (亚斯卡雷)   2019-07-20 13:09:00
啊 我的结论不是民智未开喔 我的结论是因为人活着 所以可能承担
作者: bps05 (゚∀。)   2019-07-20 13:15:00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13:18:00
民智未开这个想法是我自己的想法啦 刚刚去看了挪威枪击案 他们的想法与作为现阶段完全不可能在台湾实现不过挪威这个案例可能得要花上数十年的时间来证明是否有效
作者: Abby530424 (亚斯卡雷)   2019-07-20 13:22:00
西欧的废死有着强烈的十字教背景
作者: csydebbie (csydebbie)   2019-07-20 13:23:00
只对于犯下重大刑案的精神病患做管制很难吗? 没有道理吗? 为什么都要无限上纲到说所有精神病患? 到底为什么
作者: Abby530424 (亚斯卡雷)   2019-07-20 13:25:00
没啊 我看推文不少是要把一定严重性的精神病患送进去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13:25:00
这就要问问在天上打架的他们了 我也不懂不明白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13:25:00
还有种东西叫做保护管束就是了,倘若真的真的精神病而杀人被判无罪,还是必须接受强制治疗类似关火云邪神的那种地方啦,和监狱87%像
作者: Abby530424 (亚斯卡雷)   2019-07-20 13:27:00
我是觉得两边想像中的画面差很多啦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13:31:00
想也知道差很多(苦笑 而今天两边的想法差了这么多却又希望大众能够放下自己的想法完全接受法律人的想法
作者: Abby530424 (亚斯卡雷)   2019-07-20 13:36:00
我看大众也想法律人放下自己的想法啊 凡事都是互相的反正多刷几篇文 骂恐龙的法盲的刷废文的赚P币的都爽
作者: raye68od (兔肉料理)   2019-07-20 13:38:00
大概就跟一个完全不懂建筑的人要他走在大峡谷的玻璃步道上 却又完全不解释一样
作者: FunkySoul (おっぱい星人)   2019-07-20 14:41:00
作者: Meow0306 (ヾ(・ω・ ) )   2019-07-20 15:09:00
推~!!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9-07-20 15:11:00
法律人就是你跟他讲说有过伤害前科的精神病患应该不适用减刑或者应该加强管束 他们就会跟你扯这是对人类人权的侵害 你这比杀人犯还要不能教化的法盲那么喜欢权威吗?讨论空间基本上是零 有伤害前科的精神病都无条件可教化那现阶段教化或治疗资源不足怎么办?那是国家和社工的事社会自然会产生精神病 被精神病杀当天灾就对了真的是不知道台湾怎么把法律教成宗教的上帝自有安排 你今天衰小被法官减刑轻放出来的精神病杀是种自然风险 必须承担觉得死刑或许还是有存在的必要 就是喜欢被国家不正义奴役 明明就不信十字教 讲起国家不该有杀人的权力比什么十字教徒都狂热虔诚 阿们
作者: carzyallen   2019-07-20 15:36:00
楼上自己扎个草人打很好玩吗
作者: angryfatball (★上将潘凤✩)   2019-07-20 15:38:00
嗯,上面那种“法律人”应该是存在于集体潜意识里面,和我的妹妹是同一种概念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9-07-20 15:54:00
我都是摘这篇文章里有出现的法律专业见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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