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lengx9900 (伦)》之铭言:
: 关于模拟器....如果规模弄大一点
: 比如NS,如果今天冒出一家厂商宣称他要卖一台叫做
: Taiwan Switch(TS)
: 说这玩意可以读取NS的正版游戏媒介,
: 拆开看里面的架构跟设计原理完全不同,
: 而且公司持有完全的开发历程与纪录,并且还有NS不具备的功能
: 那这东西合法吗XDDD
: 我是觉得合法,只是....为什么没人这么做啊??
: 如果在PS时期群雄争鸣,有人突然搞一台也可以读取PS的主机
: 那到底会如何呢???
模拟器是一回事,山寨机是另一回事吧
关于你举例的这种山寨机
在讨论著作权法之前,就可能有侵害商标的嫌疑惹
以台湾商标法的规定来说
“于同一类似之商品或服务,使用近似于其注册商标之商标,
有致消费者混淆误认之虞者”
就是侵害商标权的行为
当然实际上如何判定也满复杂的喇
还要考虑到属地主义、是否恶意申请等等
多半会变case by case的法庭攻防战
至于模拟器
有人讲说不抄程式码就合法,其实也未必喇
通常会去申请智财权的是算法、UX、行为模式等,而不是程式码
当然还是一样,最后总是会变成法庭攻防战、法官判了算
大guy 4 jo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