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建议禁止对水桶中板友落井下石

楼主: wizardfizban (疯法师)   2017-04-12 08:00:36
帮现在的板主说一下话。
简单一个问题,这个提议如果变成板规要如何处理?
人身攻击被水桶的人? 不是有人身攻击的板规。
所以变成要如何定义正常提及到人身攻击之间这段你所谓的落井下石的区段?
简化一下,如何定义正常提及到落井下石的分隔在哪?
如果不准板主们自由心证,那光规范就能写一页了吧!
那最直接点,不准提到任何被水桶的人,如何?
人家只是被禁言而已,把他搞的跟佛地魔一样不能提名字,这样都快变成社会性抹杀了。
作者: sdfsonic (S音)   2017-04-12 08:01:00
其实我觉得有条方法可以参考(?) 就是水桶都是秘密水桶就是[公告] 水桶版友A 永远水桶
楼主: wizardfizban (疯法师)   2017-04-12 08:02:00
水桶必须公告 这是规定 秘密水桶是违规的
作者: sdfsonic (S音)   2017-04-12 08:02:00
这样大家都不知道谁被水桶 自然也没有目前讨论的问题
楼主: wizardfizban (疯法师)   2017-04-12 08:03:00
而且现在板橘那不是连私信检举都要禁止了
作者: g9591410 (天帝零剑)   2017-04-12 08:03:00
要搞文字狱吗XD之前政黑就是这样搞到版主被拔
作者: sdfsonic (S音)   2017-04-12 08:03:00
是喔 如果是站规或是组规那就没办法了ww
作者: kuluma (墨駒)   2017-04-12 08:03:00
到时候就司法不公了,没人知道那个人到底有没有被桶
作者: sdfsonic (S音)   2017-04-12 08:04:00
嘛 其实我也不是认真的就是w 只是提出个搞笑方法
作者: kopune (無限期支持 i☆Ris)   2017-04-12 08:05:00
不愧是疯法wwwwwwwwwwwwww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7-04-12 08:07:00
你们先讨论脚臭算不算落井下石啦
作者: c121125 (宝特瓶)   2017-04-12 08:08:00
心爱没被水桶吧
作者: sdfsonic (S音)   2017-04-12 08:08:00
二次元人物是没有人权的
作者: zzxc0987 (卡尔可夫)   2017-04-12 08:11:00
而被水桶的比没被水桶的更有人权
作者: jasonchangki (阿特拉斯耸耸肩)   2017-04-12 08:12:00
有些冤狱先处理吧,讲得你们桶人都不会出错之前期间内丑二直接加重罚则不通知,挖精美一格洞
楼主: wizardfizban (疯法师)   2017-04-12 08:13:00
楼上你也跳太远了 这篇在说这串的议题难以立规怎会跳到啥冤不冤狱去了...你要不要自己去BM申请
作者: jasonchangki (阿特拉斯耸耸肩)   2017-04-12 08:14:00
之前永桶的放出来要不要溯及既往再桶回去
楼主: wizardfizban (疯法师)   2017-04-12 08:15:00
这串的板规都还没立就在讨论冤狱 你也太有未来性了
作者: kopune (無限期支持 i☆Ris)   2017-04-12 08:15:00
看来是难以立规啦 不过借由这种板务讨论 也是一种发声的
作者: kuninaka   2017-04-12 08:15:00
疯法都下台了你还叫他处理冤狱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4-12 08:15:00
所有发文推文的人全部都水桶就不会有不公平的问题惹(误
作者: kuninaka   2017-04-12 08:16:00
奇怪,我记得版规不是不准讨论本版版务吗之前有人被桶
作者: goldman0204 (goldman)   2017-04-12 08:17:00
版务不是有另外版吗= ="po在这干嘛?新血太多???
作者: kuninaka   2017-04-12 08:17:00
好像是旧版规 记错
作者: seaEPC (没看见,我没看见 >_<)   2017-04-12 08:17:00
在版务分类底下可以吧
作者: attacksoil (击壤)   2017-04-12 08:17:00
秘密水桶很可怕啊 版友一个接一个消失(抖
作者: c121125 (宝特瓶)   2017-04-12 08:17:00
版务底下可以讨论 不过讨论到别的去还是会桶
作者: kopune (無限期支持 i☆Ris)   2017-04-12 08:17:00
这是PP上台后弄的新游戏 只要你有想提的板务 去BM提出
作者: sdfsonic (S音)   2017-04-12 08:17:00
死者....是谁??
作者: c121125 (宝特瓶)   2017-04-12 08:18:00
然后这篇是去BM提议 够多人附议就会转到这来
作者: goldman0204 (goldman)   2017-04-12 08:18:00
通常版龟在版上龟很多只 大概就是要.嗯~老人知道就好
作者: jasonchangki (阿特拉斯耸耸肩)   2017-04-12 08:18:00
官僚杀人嘴一下犯法喔,玻璃心人人都有,看啥时发作
作者: kopune (無限期支持 i☆Ris)   2017-04-12 08:18:00
通过附议门槛后 版主竟会把你的议题放到这里给大家讨论
楼主: wizardfizban (疯法师)   2017-04-12 08:19:00
囧" 先生 你要嘴可以去BM 不是来这离题乱入呀 XD
作者: kopune (無限期支持 i☆Ris)   2017-04-12 08:19:00
作者: c121125 (宝特瓶)   2017-04-12 08:19:00
离题到别的议题上好像也会被桶XD?
作者: attacksoil (击壤)   2017-04-12 08:20:00
首篇是有说不能离题
作者: jasonchangki (阿特拉斯耸耸肩)   2017-04-12 08:21:00
你任内出的案例,在这篇下面推文臭了喔,虽然我知道
作者: kuninaka   2017-04-12 08:21:00
离题滚拉
作者: jasonchangki (阿特拉斯耸耸肩)   2017-04-12 08:23:00
立规改规的是板主,判决的也是板主
作者: kuninaka   2017-04-12 08:23:00
赶快去BM版提转型正义,惩罚过气版皇
作者: MikuNoPantsu (条纹胖次)   2017-04-12 08:23:00
中华民国法律也没有禁止对犯罪者落井下石啊
作者: hayato01 (kunsou)   2017-04-12 08:39:00
法律没禁止的事情不代表是对的
作者: the0800 (0800)   2017-04-12 08:49:00
某个对人不对事的就先不管,我看这篇文倒是没什么问题
作者: pinqooo (东条家的二里头)   2017-04-12 08:53:00
某人来搞笑的吗www
作者: WindSucker (抽风者)   2017-04-12 09:14:00
你就讲解法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