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串下来我看不太懂
因为这些疑问,所以自己去查一些东西来试着回答自己,有错还请指正
讲在先的是个人信仰,因为也许有违各位的常识,我个人是这么认为:
<作游戏>跟其他创作一样这件事要能持续且正常的运作
必须要有确实的收入,而不能只靠热血运作
以生产创作为生和其他职业一样,都存在很现实的生存风险
而同人本一本150~200块,逛逛会场看好像大家花得是都不手软啊 这就是同人市场的热情
但相信大家都能同意同人本的利润大概比作摊家餐饮差一点,所以...恩...(尽量不扯远)
这些利润必须要能支撑创作者(也许是部分)的开销,他才有办法投入心力创作
(紧急撤掉一些当事人不想被公开于此的消息)
>所以我第一个疑问是募资得来的98W到底有多少钱
我这么检视成本看看:
FB的粉丝页是去年九月设的,但这年头大概也只有国中生说做游戏会先从粉丝页开始作起
所以我猜开发从企划上线到现在大概也过了一年
雨港找CV来全语音其实超级有心的对吧,但在台湾配音便宜也不是新闻
日本配游戏一天就能收录完,台湾只有更强的道理
三个声优加领班钱根本也不用到四千块,加上录音室租金整个大概一万上下
所以 (假设配音时间八个小时)
配音事小。(音乐我不懂 但求职网站上开五万居多)
但常态的人事费就很可观了
工作人员列一列至少六个人常驻,就都算2.4W美工薪资吧(真可怜)
一个月假设全员是六人上线,每个月人事就喷掉14.4W,
假设他们在粉丝页设立的九月前已经完成企划,之后以六个人常驻的人事来看
到五月底人事就已经支出129.6W (都假设在家工作 ←我自己都想吐自己J那五抠连)
至今七月底光是人事支出就已达158.4W。
...光看人事费用就比经营小餐饮高上非常多
这部分在雨港基隆的FB上提到先期资金有一笔贷款,
还好是贷款,现在景气这么差都有人为十万块翻脸的,希望他们没有向老婆娘家借钱...
而就算!就算雨港基隆真的使用了五月FV的募资来周转(但要说是限定版预购也说得通)。
也很够种!也撑得够久了吧!!!
所以我想问各位:五月以FV募得的一百万,有很多吗?
就算他们把募得的98W全拿去贴人事也不过只让他们能够正常运作6.8个月......
而这还都没算到募款回馈所必须的实体产品生产的支出
这只是我自己好奇制作费作的计算,
而我个人认为他们是不需要向工作室外的人交代这些事情的
我相信大家都没有听过卖产品要交代成本及资金运用给大众或消费者这种事
顶多就是交代材料是否安全生产过程是否符合法规云云
因为我不是工程师,所以没有听过软件商品有什么规范,
但以高法规一大阶的 道德 来看:
也就是产品不会破坏电脑;不会开后门 把使用者的小祕密公诸于世罢了吧?
更何况,雨港以flyingV募资是募在很合理的专案上
>所以接着,来看募资的问题?
雨港使用的flyingV官网是这么解释募资的:
群众募资(群众集资)的英文为"Crowdfunding",顾名思义就是向群众(Crowd)募集资金
(funding)。提案者公开自己的募资计划,并提供相应的回馈吸引群众赞助计画,以获得
足够的计画和支持者与执行费用。
(以下恕删)(详见官网: https://www.flyingv.cc/faq/crowdfunding )
即使是KICKSTARTER对于这部分也只是要求创作者与阅听人是以<募资>共同完成创作
而雨港基隆申请的抬头是: 《雨港基隆》木质游戏随身碟限定版
可以说雨港与backer们共同完成了木质游戏随身碟限定版,
而且几乎是每个资助人都有至少一套 (只有八个人选择了以一百块的无偿方案资助)
所以,质疑这个募资案的资金运作嘛......
我觉得别说是住海边,根本是泡在海里成海王子了 = =
>最后,雨港到底算不算独立游戏呢?
肯定的,属于开发人员的资金,怎么不是独立游戏 咧?
即使制作途中已经决定出周边、或是交易文字版权,但她的资金还是独立运作的啊?
虽然
我个人是认为:同人!=独立游戏,况且几近原创的雨港基隆应该被划分在独立游戏
(via:wiki 独立游戏 条目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8B%AC%E7%AB%8B%E6%B8%B8%E6%88%8F )
但创作的分类定义明显不是制作游戏的问题,定义是观察者给的
作品的生产过程是否 (能)在轨道里运行才是游戏制作的终极问题。
游戏作出来就是得卖钱、进市场接受考验,
我想,资金的回收才是游戏制作中最重要的过程
也许大家免费游戏、网页游戏、网页免费游戏玩习惯了,但想一想如果得靠这个生活,
应该也能同意创作的根本是私有财货的生产,品质越高的创作越不可能是免费使用
所以有点像是绕一大圈后还是回归到这个点上:
使用这个创作品需要你的付费,你愿意付出使用她的费用吗?
但我觉得我必须加入这场争执的原因是:
传统上在产品本身的质量之外,资讯也会影响消费者判断购买的价值
例如产品是否使用了非法的材料、是否采用了非法的生产途径、
生产者的职业操守、等等
当然还有生产者展现的环境道德观(永续之类的),虽然这个台湾人应该是没有在重视的
但今天在板上对看到对这游戏的众多疑问,似乎多在质疑生产者的职业操守,
甚至形成了雨港基隆制作团队欺骗了大众的气场
但我自己自问找答案自答的结果,
都不能支持雨港基隆的制作团队有存在重大的操守问题的假设
>>快速地回顾一下:
雨港基隆是否是同人游戏?
→我相信除了画二创的人们很清楚自己在作同人外,在同人志贩售会卖原创作品的人
应该感觉也很模糊吧 (汗
但,有 原作光环支持的同人创作 和 赤手空拳的原创作品,哪个更加值得赞许?
,我选后者 尤其这个团队的经历也许和素人没两样,要说他们是(经历)同人似乎也对
雨港基隆是否是独立游戏?
←如果合乎使用规范地使用FV平台与人共同创作<游戏限定品>算独立资金,那就算数了
雨港基隆若使用在FV募得的资金用在制作游戏上是否不妥?
我个人认为即使是贴补了开发费用,那也是合理的运用。因为FV专案的<游戏限定品>,
也应该和一般管道贩售的产品同样包含游戏制作费用的成本
如果以FV参与的阅听人因此认为自己应该有权力影响游戏的制作过程与方向,
以及监督制作过程中的资金运用,我觉得是有点 想太多了?
毕竟专页的履约回馈以及 风险与承诺 条目都没有注明参与的阅听人有这些权力
(而且老实说注明了我这些事才觉得奇怪,
毕竟不管是作同人还是独立游戏就是不想被股东管东管西,
而这也是大家最爱的独立游戏的特质啊?)
<<以上快速回顾
>>因为推文的关系我回去爬文补充了一些观点,这里把文字上挪置入本文:
回头爬了一下想确定一下前面各位谈的"问题"是什么,看来就是雨港基隆的<资金很大>,
超越一般认为同人应有的资金水平。但请仔细想一想作游戏的最低文化限度:
三个人三个月作手游人事费用就至少要22万起跳,成本不到这个价钱消费者才应该要担心
而就我本文内粗略的计算,雨港基隆人事费至今大概一百五十万,整个成本一定更高。
但两百万作一款游戏有很多吗?相信板上有很多有研究的先进都有研究
而雨港基隆的制作团队的声明是,他们有贷款。而两百万的贷款有很可疑吗?
这背后是否就有各位最讨厌的"商业"资金投入呢? 齁~?
青创的额度是每人两百万,但听说这个也不好审过。
但正常的社会人信用好一咪咪的话可以贷款的额度也将近百万,所以,
雨港团队通通头剃下去自己就能贷出几百万了。根本不用什么大财团资助
所以不是不可能,正常人都办得到
但要请各位注意:这绝对不是轻松的事情。
请各位衡量自己是否有勇气贷款一百万来创作游戏
这是我最敬佩创作者的地方,他们真的有种敢承担在现实中实践梦想的重量
用键盘打两百万很轻松,但看到银行纪录贷款负债两百万绝对是很沉重的事情
老实说吧,真正作"商业"的人对钱的运用更谨慎更保守,
各位觉得尖端还是其他公司投入几十万进来,雨港基隆的制作团队就会比较轻松吗?
另外找一下前文最早被整理出来的疑虑:
1.>>
为什么雨港基隆可以卖同人游戏的两倍价钱呢,我认为是因为制作团队对产品有信心
老实说光看宣传品我也有信心了:雨港基隆有一般架上JAVG的质量水品啊!!
即使像我这种人,不玩JAVG这种低度互动都快称不上游戏的图像小说,都有点心动了
2.>>另外
宣传很广
目前看来他们都用免费的平台与管道宣传。其实台湾跑ACG的媒体都很有成人之美的,
而且他们眼睛都放得很利,像雨港基隆这么优秀且有话题,记者编辑们很快
就会主动接触,即使没被主动采访,正常的制作人也会主动接洽采访。
还是要提一下,台湾有在关注ACG的记者编辑从业人员其实人都很好,会很热心帮忙
透过他们的媒体帮忙宣传台湾大大小小的活动与创作者,为他们声援。
所以大家有志创作、办活动还记得要多多利用媒体们(就不打广告了)
3.>>想到出小说这个事情
听说从ISBN来看五月就笃定要出小说了,我不知道出版流程如何,所以我从另外一个方向
来假设情境:从九月到一月人事支出至少就要72W,真的到五月的话就至少花掉130W了
我想制作人大概得早早想办法阻止船在开到目的地前沉掉,
如果都过了农历年才想到可以小说化跟周边的话大概就胃穿孔了吧...
而
制作团队是否会为了让尖端签下小说合约就此出卖独立制作者都有的一颗圣洁的灵魂呢?
我是不懂出版流程,但是把这个问题拉出来问我自己的话...
我会想到过去的一段往事.....在ELLEN PAGE公开出柜之前我真的没想到她是雷斯边
而且如果告诉我Ian Murray McKellen也是GAY我还会惊讶什么邓不利多也是GAY!?
我想说的是,其实就算他们是GAY也很美好,当然如果真的这么在意,
大家也可以像我一样写封信问一下所乔治,打错了,问一下乔治武井是不是GAY
(当然我的重点在于签了小说是否就等于出卖灵魂)
<<我心里的重点整理至此
我是不愿意想成这些疑问是对雨港基隆的抹黑,毕竟有很多东西我在查资料之前也不懂
查了可能还有误解,所以如果有错误还请指正ORZ
最后想了想既然是讨论我应该加入我个人的看法:
我个人是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