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ollande (心爱骑士来喔)
2017-04-22 03:33:55感谢weichipedia板主特地向当时判决的该案之pp1877板主求证,
V13.3引战之规定如下:
6-2-3 单次争议议题,并符合以下任一,认定为蓄意引战:
6-2-3-1 以本板S处理模式为基础(见第三部份)标明争议讨论串中,
板主有推文或公告示警,并经锁文后(含全串锁定)。
若此时仍然无视锁文警告,继续违反6-1-4、6-1-5、6-1-7者
则达到蓄意引战的条件,可不用检举,板主直接水桶处理。
6-2-3-2 发文蓄意引发板规 3-7 或已被板主公告之相关议题之争议,
并且对人不对事者。
6-2-3-3 多次负面攻击ACG相关作品、声优、角色等相关支持粉丝群众,
并蓄意挑起纷争者。
(此认定标准以当下处理板主按照当时状况判断为主)
6-2-3-4 蓄意挑起不同ACGN作品粉丝、玩家之间的纷争者。
6-2-3-5 将私人事务恩怨带到板上并公开互相针对者。
6-2-3-6 发文、推文、暱称、签名档适用于本条。
C_Chat v.14.1.0引战板规如下
5-6 使用者于本板发文或回文内容引起争议,且符合5-6-1中之条件者,
认定为蓄意引战,违反本条者直接水桶一个月以上。
5-6-1 蓄意引战条件如下表:
*于本板板主S文程序后,仍无视警告继续发表或回复相关文章
,内容具有争议性者。
*经板主判定蓄意发文或回文引起争议者。
*文章内容含有私人恩怨并产生针对之事实者。
*多次负面攻击ACG相关作品、声优、角色等相关支持粉丝群众者。
*蓄意挑起不同ACGN作品粉丝、玩家之间的纷争者。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即构成蓄意引战。
5-6-2 私人恩怨之违规需当事人检举方成案。
经由前后板规对照可知,以及判决该案的当事人的证言,
我想这段时期引战相关规定修正并不大。
※ 引述《weichipedia (恶堕★小埋骑士)》之铭言:
: 本人仅针对第二点之非事实部份澄清。
: : 二、
: : 关于C_Chat的蓄意引战板规
: : 从C_Chat板规的前后修正可知,
: : 引战条例从V14.0.0b至v.14.2.0并未有太大差别。
: : 和weichipedia板主所认为的与当时板规“大相迳庭”不符。
: #1OOsHtan (C_Chat)一案之判决,乃适用板规V.13.3之6-2-3-3、6-4
: 本人已向判决该案之pp1877板主求证,并经pp1877板主同意将其说明转贴如下:
: ★pp1877 #1OOsHtan (C_Chat) 是用13.3,另外一个14.0.0b试运行是旧 [04/21/2017 1
: 4:21:51]
: ★pp1877 13.3板规同时,以14.0.0b判决评估逻辑问题,并无实际使用。 [04/21/2017
: 14:22:32]
: 我想请问申诉人,于申诉本案时,是否有对自己所提之过往判决详加阅读?
: 该案既是以V13.3判决,何以又以V14.0以后之板规做为举例?
: 另,V13.3对于引战之规定如下:
: 6-2-3 单次争议议题,并符合以下任一,认定为蓄意引战:
: 6-2-3-1 以本板S处理模式为基础(见第三部份)标明争议讨论串中,
: 板主有推文或公告示警,并经锁文后(含全串锁定)。
: 若此时仍然无视锁文警告,继续违反6-1-4、6-1-5、6-1-7者
: 则达到蓄意引战的条件,可不用检举,板主直接水桶处理。
: 6-2-3-2 发文蓄意引发板规 3-7 或已被板主公告之相关议题之争议,
: 并且对人不对事者。
: 6-2-3-3 多次负面攻击ACG相关作品、声优、角色等相关支持粉丝群众,
: 并蓄意挑起纷争者。
: (此认定标准以当下处理板主按照当时状况判断为主)
: 6-2-3-4 蓄意挑起不同ACGN作品粉丝、玩家之间的纷争者。
: 6-2-3-5 将私人事务恩怨带到板上并公开互相针对者。
: 6-2-3-6 发文、推文、暱称、签名档适用于本条。
: 6-4-4 多次蓄意引战,当锁文或删文
: 条件需任何过去有引战受水桶纪录者,
: 在下次争议议题串再度引战受水桶者,当永久水桶处理。
: 上开条文,与V.14及V.15板规,无论是构成要件上或是罚责上,已有明显之差异。
: 如何能依申诉人所要求,以V.13之引战板规判决V.14之案件?
: 请小组长鉴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