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awg (Mr.絲襪)
2011-11-26 23:52:06逻辑问题似乎也没有必要去弄明白了
首先大绝招早就明订是直接否定
扯这么多有的没的 早就不知道间接扯到哪去了
这样还能算直接否定?
要照板规来判 顶多算软性
何来大绝招之有?
这种认定的问题发生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本组讨论后的意见就是
以后如果有类似争议性问题
在使用者非恶意或是被钓鱼的情况下
申诉到组务一律放行
另外 近期有多人写信至本组反映
板上很多人以钓起护航违规者为乐
这点请特别注意
之后若再有人反映不排除介入处理
此案申诉成立
请板主撤除原判决
作者:
BCsway (未来)
2010-01-27 15:12:00板主想办法修板规吧 这个样子不是办法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0-01-27 16:06:00看到楼上的推文,让我想表达一些个人看法:身为吐嘈版,漫吐的版规原本就已经非常偏向保障吐嘈方原本传统的一些对护航的限制,如大绝招、比烂、未来剧情等也都是很合理的一些限制但是近来很明显,版主群开始过度的扩张解释以上这些版规限制,甚至完全忽略了原本条文上的文字非常严重的限缩了原本版规及创版精神就保障的“护航权利”导致警告、水桶的数量疯狂的上升有兴趣可以去参考一下版上历年来“公告”、“违规”的数量变化…… 真的是因为使用者不自爱而自愿上钩吗?我看漫吐版也快要第五年了,对这个“趋势”有很深的感触上面的推文并不是想指摘什么,只希望能够将这问题传达出去
作者:
xxxer 2010-01-27 20:56:00我觉得啊....合则来不合则去 就是这样而已 = =a
无视于使用人的增加 却着重在违规人的增加 用心可议啊
作者:
Rainlilt (秋山小~~雨)
2010-01-27 21:31:00非本事件相关人禁止回应。
作者:
xxxer 2010-01-27 21:33:00sorry 抱歉违规 <(_ _)>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0-01-27 22:13:00那个……我只想说:希望别把来申诉的版友都当作敌人来申诉只是很单纯的觉得这个判决上错了而已当然人数增长也是一个影响因素,但因为现在根本无法取得当时的看板使用人数,所以完全无法比较至于警告跟水桶的数量呢?2011.11月目前合计警告36支 水桶29个2010.11月整月合计警告12支 水桶6个如果版主需要,我也可以整理一份历年来几个主要版规的相关判例走向,用来对照过去跟近来不同版主的解释差异我花了一点时间,把版上约八百篇的判决大概的扫过一次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0-01-27 22:43:00好 等我一个小时XDD 我只有把重点剪贴下来而已
我是觉得违规人次这些数据没什么意义过去曾有某板板友大量涌入漫吐,乱到某板板主亲自到漫吐劝离,这些也不会记录在公告上
作者:
hitolin (呼呼呼)
2010-01-28 00:47:00亦有些使用者在熟知板规后使用各种不同之表达方式企图回避水桶,然其行为依然违反板规者,亦是近来违规增加之原因。而判决也因这类型之违规而必须增加解释,且防不胜防,以至于给部分较不精熟板规之板友有"好像一直在扩张解释"之误解,但是为了维持秩序,又不得不必须对这类刻意闪躲之文字用板规施以限制,故亦请被判决者切莫以为板主只是想找文字麻烦。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0-01-28 01:06:00不好意思 我现在写到第15页,请再稍等一下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