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不好意思第一次来此版发问,苟若有任何不妥当之处尚祈海涵。
缘家父本为公职,提早退休(而无法靠终身俸度日)为开创养家活口之事业,进而选择了很有兴趣之补教业,嗣因照顾我祖母之故,只身返中部打拼,直至祖母于数年前辞世后又拚搏了许久,为的仍是给我们一份温饱,一晃眼就这样过了21年。
惟近年因受少子化、大型补教业竞争、体力不复以往、教学方式相对守旧(私以为,其教育方式更像是教育家而非仅以成绩为唯一取向)等..因素,其自知已无法再与这市场竞争,毅然决定结束这努力了1/3人生的事业。
综体而言,家父补习班目前学生人数寥寥可数,然该补习班业经立案申请(据悉该手续繁复且所费不赀?),并坐落于台中市西区向上国中学区,又可用建物(租赁关系)楼高四层,依稀印象共有5-6间教室,且附有基本课桌椅、黑板等应备设施。
职此,恳请各位版上先进惠赐建议,本件补习班是否因具立案证明而仍有顶让之价值?抑或直接歇业办理停牌系较佳之选择?倘直接歇业为优者,尚祈提点课桌椅、冷气等设备之处置方式有无较具经济效益之选择?
最后,非常感谢各位先进大德之意见回复,在此先行恳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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