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shuang (竹碳乌龙)》之铭言:
: ※ 引述《wizardfizban (疯法师)》之铭言:
: : 简单来说,其它人想跟你说的是...
: : 这些契约法、智慧财产权....都包含着一个原初的精神,那就是Doux Commerce,有人译为
: : 合善商业或善意商业。照定义来看就是什么商业应使人文明化......之类的。
: : 但简单来说就是商业的结果应该是正和游戏,也就是最终应该是各方都有利。
: : 当然你可以和我扯一堆什么漏洞或手段可以扭曲什么的,但那是立法者要去搞定的事。在
: : 这说的是原初的精神。
: : 而你一直鸡同鸭讲的回应着:契约签了就要遵守。
: : 但大家想跟你说的是这契约有问题呀!
: : 简单来说就是这个契约中甲方得到最大好处,而乙方的好处极少,只有50%的“净收益”分
: : 成外,还要负担所有可能发生的负面问题。
: : 所以在你用台湾法律来讨论时,就跟你说过了这种甲方极有利的合约在台湾很有可能被法
: : 庭判为不成立。
: : 就这么简单而已。
: : 又或著用最简单一句话就是:这个合约太霸道了,吃人不吐骨头。
: 要认真就认真好久没那么认真了,喔对了先说风投或是天使它们吃的更多也没看过有人喊
风投和天使吃的更多,你能举例吗?还是单纯用感觉的阿...
另外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都是冒着高风险的情况,尤其是天使投资
而且你有看过风投和天使,投资完别人后不只吃肉还把别人的汤给
没收的吗?
投资完后就给人微薄薪水叫人做牛做马,连分成都不给的天使吗 XDDDD
再请问除了大神作家外,阅文有投资哪一部作品是在他还没
人气或者未完成时就决定改编IP的吗?
: 违背立法精神
: 先问一个问题,你写的小说红了,是因为签约起点协助狂推成功?还是就算不签
: 你也会成功?
: 第一这份合约就算是在台湾还是成立,因为他并不存在蓄意的欺骗,基本上你认为
: 是所谓霸王条款的如优先权这些在台湾很多行业都有相关合约,政府也有相关条文
: 拿这个告是告不赢的,相反会输的很惨....最近新闻好像有个土地买卖的案子就是
: 第二立法精神是随人任意解读,这就是为什么要有明文条款的原因,避免你擅自选
: 择对自身有利的去解读
: 像你拿steam说他很佛系来论证阅文很狠,反过来你为什么不说庆余年起点花了多少年
: 和多少金钱才成功?在同样的方向你为什么不说steam至今从来没有协助任何一款游戏
: 孵化成功?比较有名的像魔兽或是doom好像steam根本一点忙也没帮上...
这份合约某些在台湾可能会成立没错,但是你忽略了它的背景
了。背景在一个私印耽美小说能被判1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背后
有某一个有政府背景与支持的寡占企业手中..
今天如果是类似中国这种量级的经济体,你推出这种条款..
其他竞争者开心还来不及呢,因为这样只能进一步的把己方资
源推向对手。大神也不是没有腿的,不爽就另起炉灶,甚至自
己开...
不过今天是在中国,一个文字和传播管道都严格控制的国家。
作家能选择的就那么多,你要吃屎还是要去死。不想吃屎也不
想去死,当然就只能抗议拉。不然难道只准阅文赚钱,不准作家为
自己着想阿,而且一抗议就有人出来洗地了。
而且你说的没有阅文好像作家就不会成功一样,不可否认机会
的确会变低。但阅文没有作家难道就能成功吗XD
有本事阅文就不要靠作家阿,靠自己不就可以红起来了,干嘛
还要浪费钱养作家?有本事自己找码字工写个比庆余年还好的剧本
阿,干麻花你口中说的很多钱去捧?
挖~难道是共产式的资本主义良心来的?
当然不是,当然是他可以赚更多钱或利益阿XDDD
喔,也许你会说,中国又不是只有一个阅文,不爽可以跳啊。
那你查看看常书欣吧,一千万的赔款。虽然跟他当初签订的条款有
关(因为他跳槽后的下一部作品没卖给阅文)。
但为什么我开头会说部分合约在台湾可能可行。
以常书欣的例子来说,这样的竞业条款在台湾基本上是有违法
的嫌疑。
一是没有接触营业秘密。
二是危害了员工工作权。
三是不合理条约。
四是没有合理补偿。
五是反向专利权应该只限制于基础科技智慧财产权,不该限制衍生智慧财产权。
但是为什么常书欣在中国打输官司还要赔一千万呢。嘿嘿嘿,你觉得呢?
: 第三并没有所有的极有利,好吧净收益那边很有利,不过我前面文章也讲过了,成本
: 随人喊,这一点才是真正的问题我也没反驳过(耸肩
新的条文没有极有利???
原来以前阅文都是赔钱养作家?
: 但是其他网络文章指出的东西,基本上都是有很严重问题的,讲白了有人在针对新团
: 队搞事就对了
你说的有人包括我吗?原来我不知道我当了白工,薪水在哪领,麻烦跟我讲一下
真要说针对的话,财大气粗的企鹅比较容易找人搞事,还是其他人比较容易?
: 你如果真的花时间去看一下网络上面的合约原文你就会知道,除了净收益那边之外
: 其他都是对等的,像是有人在讲的改编权,大家都知道小说不是拿来就可以改拍电
: 影、画漫画的,他需要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去改编,而通常作者是不会去干的,作者
: 大部分都是负责骂把他的作品改编成四不像,会去看的很脑残然后还很卖这样
: 那么这个改编成本在合约上是阅文自行吸收再找买主或是自己跑去找买主谈,买下
: 改编权或是改编后产品的那方所支付的版权费还要跟作者对分
: 请注意喔所有授权给第三方的影视、漫画、动画、游戏等分配,都是卖多少对分多少
: 不算成本,这中间的律师费用,改编费用等等都是阅文吸收
还是那句老话,原来阅文佛心来着。那么佛心那你不会不要改编阿?
: 第四到底哪边出了问题?
: 除了前面讲的净收益之外,真正的问题在于著作财产权,前面讲过阅文的优势在哪边?
: 他有个好爸爸,也就是合约里面的关连伙伴很强大,所以他推得动IP孵化,你写一篇小说
: 利害的话有五十个平台会协助推这是十个STEAM也办不到的事情,你分享的那篇文章
: 里面其实也讲了这个东西,所有的作者都不否认A签后会获得很强大的助力
这点我同意你的说法,
中国企鹅可以说是少数的"合法又合党"的管道。
: 而问题就出在渠道和版权上面
: 所以小说红了是因为渠道狂推而红?还是就算不推也会大红并且顺利孵化?
: 这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而现在反对阅文的作者认为它们不管怎样都会红
: 和阅文无关,所以希望可以更改合约,把著作权拿回来或是参与交易并从中获得更大
: 的利益,而这却是侵害阅文利益的地方
文字玩的很溜喔,你怎么不说改了合约是侵害作者利益的地方?
阅文赚到的钱不够?或者该说不足他的付出?
明眼人都可以看到他们赚到多少钱。眼睛没瞎了都知道作家出头天的机率有多低。
而且你觉得是一个平台难以取代复制,还是一个作家的作品难以取代复制?
我觉得难以取代的应该是,他是党的平台~
: 我跟你签约了期待未来这个小说可以变成电影能够赚未来,所以我付出庞大成本帮助你
: ,而现在你成功了却说这份合约极度不公平,因为我有庞大的资本不符合立法精神?
: 换你你不生气?如按照你的逻辑请问那些风投一丢几百几千万占51%的又怎么说?
: 别忘了小说也可能扑的..............
赚未来?赚阅文的未来吗XDDD
符合立法精神,第二次看到这个词了,按照中国的立法精神吗?
按照你逻辑风投丢出几千万几百万占51%
但
党的阅文风险有天使投资大?
党的阅文成本有像是天使投资无法持续回收?
不一样又差异那么大的东西你拿出来比?
在我看来,阅文只是想养一群韭菜,
找其中吸收灵气突变成仙草的,好好的圈养收割一番。
人家天使投资好歹知道要留点汤给你点奋斗的动力。
党的阅文连汤都要收回一半了,叫做恶魔投资还差不多。
恶魔投资就是,明知道答应了你只能吃屎,表面上你有选择,实际上你没得选择。
: 最后昨天阅文已经正式对龙的天空寄出了律师信了
对吧,阅文其实是要跟韭菜们讲:
“韭菜们,看看上一个跟我作对,那根姓常的韭菜。”
“我现在大发慈悲给你们选择的机会。”
“吃屎或者去死。”
“你以为你们这群韭菜长高一点、多一点就有得选择了?”
“其实你们根本 没 得 选 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