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之铭言:
: 简单来说
: 个人当然不反对一个作者应该拥有其作品所有的著作权
: 但在这个脑子不值钱的世界
: 尤其又是对岸
: 平平都是动脑袋
: 编剧
: 各种设计师
: 歌手
: 专案编辑
: 游戏码农
: 发明家
: 反正各种不是自己是老板的
: 好像所有的
: 发明权 演唱权 著作权 生产权 贩售权
: 几乎大部分都不是自己的
: 那为什么小说作家的作品就应该是小说作家的
: 要惨应该大家一起惨……
其实即便到了2020 很多台湾人对智慧财产权这个概念还是很差
应该说 大部分人不会在意这个权力 因为跟自己好像离很远
原po提到的 演唱权著作权贩售权 为什么不是歌手自己的?
我们就拿音乐这块来讲好了
你今天要在演唱会表演 你要先做歌
你自己做出一个胚子 是拿不上台面的
所以你要找人一起帮你合力创作(包括后续录音处理等等) 然后歌曲就这么做出来了
歌曲做出来后还有一堆工作要做 宣传 出版...
再来是演唱会工作人员 筹备 行政工作等等...
最后大家都弄好后 才是你看到站在你眼前唱歌的人
那光是上面略为提到的
就已经是一拖拉库的人
你区区一个歌手
如果今天名气不大
你要怎么请得动那些各方面专业人才加入协助你制作/演出歌曲?
所以结果就是 有钱的人最大
出钱的人会帮你付钱给各个参与的工作人员(买断 一次给付工资)
你只要好好唱好歌就好
那问题来了如果今天各个工作人员都说他不要工资了 他要版权分润
那你是出钱的干爹
你变得要承担固定资本
又要承担歌曲做出后分润下来的钱
能不能跟那些成本打平
这样哪个干爹敢这样大撒币?
除非你是周杰伦 干爹随便丢钱也知道至少会回本
所以啦
你各位要知道这就是资本主义的社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