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听了一个税务的讲座,可是我对于会计师一个回答觉得很奇怪所以想要来请益各位
专业的大大
妻子用现金买了一个7000万的房子后发现重症, 房子公告现值2000,
请问最好节税的方式是
赠与 遗产 买卖
可是我觉得答案应该是遗产,
若是遗产可以使用”夫妻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 这样子整个税务下去应该是会减少
很多不是吗?
但是会计师说是赠与,可是被继承人死亡前2年所有的赠与都要变成遗产税要去课不是吗
夫妻间赠与也是含括的不是吗? 但是会计师说夫妻间赠与不用.... 之后就匆忙的去赶高
铁了
有专业大大可以跟我解析吗?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