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1秒能急刹!公共汽车司机曝红灯右转原因 法官一听可责性更高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公共汽车司机阿兴(化名)2022年11月间行经南投县埔里镇中山路三段与兰阳街口,因违规红
灯右转被开单罚锾1400元,他不满提出行政诉讼,强调当时仅有1秒的时间可以紧急刹车
,考量到有2名长者站立于车内,怕急刹害他们跌倒才会穿越路口。
不过,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认为,司机的说法可责性反而更高,最终裁定驳回。
▲阿兴声称是担心急刹害长者跌倒才会违规,结果被法官打脸。(示意图/VCG,与本案
当事人无关。)
阿兴在判决书中主张,事发当日他驾驶公共汽车行经南投县埔里镇中山路三段与兰阳街口,当
时红灯刚亮起,他仅有1秒的时间可以紧急刹车,但有2名长者站立于车内,担心紧急刹车
会害乘客跌倒摔伤,才会选择穿越路口,结果因此遭到裁罚1400元罚锾并记违规点数3点
,他觉得这个处分有违误,应予免罚。
交通部公路局台中监理所则认为,在科技辅助影像中,阿兴确实于路口红灯右转,违规事
实明确,依法开罚并无不妥。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表示,阿兴虽然出示2名长者站在车内的照片佐证,但显示的时间
并非事发当时的时间,因此无法采纳;退一步而言,若真的像阿兴所说的那样,公共汽车搭乘
者众多,司机承载车上所有乘客的生命、身体、财产安全,理应更加遵守交通规则,谨慎
驾驶。
法官接着说道,阿兴自己也说了,当时看到路口号志已经转为红灯1秒,可是红灯之前明
明有黄灯缓冲,应当有相当的反应时间让他采取适当的安全驾驶行为,他却轻率选择违规
,若不幸发生意外,轻则车毁,重则人伤,甚至性命不保,岂不是更无视车内长者的安危
,可责性反而更高,最终不采信他的说词,裁定驳回,全案仍可上诉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504/2731986.htm
应该就是想冲过去但来不及 很多公共汽车会这样黄灯暴冲
大型车时速40公里最小煞车距离是20公尺而且是急煞.黄灯3秒根本不够
是啊,法官是看证据的. 不想被罚可以找老人模拟环境做好防护措施。时速40公里3秒内停止.老人会不会跌倒。而且法官说行车记录器的时间不吻合因此无法采纳. 这就要看怎么凹了.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 112 年度交字第 66 号判决问题是在法官因为车内监视器时间有问题,所以无法确认是否真的有两名老人站着,还说车内有优先席,老人有优先座位可以乘坐
作者:
busgoer (巴士狗儿)
2024-05-05 19:21:00但是遇到三宝剪线、巷口冲出来又是选择急煞让车内摔得人仰马翻
黄灯踩油门不一定会闯红灯 就算闯了被罚机率很低但是看到三宝不重踩煞车等等就吃刑事和民事责任
作者:
junalu (junalu)
2024-05-05 23:35:00重点是开太快?
作者:
rerun (礼让)
2024-05-06 08:57:00南投的公共汽车速度比六都的平均都高
作者:
busgoer (巴士狗儿)
2024-05-06 19:22:00要拿就拿发展差不多的省辖市来比,南投的车速绝对不会比屏鹅公路那几条快
作者:
pedi (张开双手守护你)
2024-05-10 11:52:00只是秒数不够的话顶多是超越停止线,被开红灯右转代表他黄灯时根本就没打算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