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审 大客车乘客不系安全带可罚6千
(中央社记者刘冠廷台北14日电)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大客车行
驶于高速公路,乘客未系安全带,驾驶最高可处新台币6000元罚锾,若驾驶已尽告知义务
,则罚乘客。
蝶恋花旅行社赏樱团今年2月在国道5号翻车,造成33人死亡、9月阿罗哈国道客运6名
死者也多被抛出车外死亡,引发朝野立法委员关注,纷纷提案要求强制系安全带对象需为
全车乘客。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初审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条文明定,
行驶于道路上之车辆的乘客、驾驶,未系安全带者,可处新台币1500元罚锾,若为营业大
客车驾驶人未系安全带处2000元罚锾,至于驾驶已尽告知义务,乘客仍未系安全带,则处
罚该乘客。
初审条文明定,大客车、大货车在行驶于高速公路、快速道路时,乘客若未系安全带
,将处罚驾驶人3000至6000元,若驾驶尽告知义务,乘客仍未系安全带,则罚乘客。
交通委员会召委、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陈素月受访表示,强制乘客系安全带的部分,是
基于保障国人的安全,让道路交通上能够更加安全。
为避免大型车辆转弯时产生视线死角,造成危险,初审条文也明定,大客车、大货车
应加装行车视野辅助系统,未依规定安装,将处汽车所有人1万2000元以上2万4000元以下
的罚锾;若安装后系统无法正常运作,仍继续行车,则处9000元至1万8000元的罚锾。
此外,为了让视障者在行人穿越道行走时更安全,初审条文明定,自行车驾驶人行近
行人穿越道时,遇到携带白手杖或导盲犬的视觉功能障碍者时,未礼让视障者先行,处
600元至1200元的罚锾,若导致视障者受伤或死亡,将加倍罚1200元至2400元。
至于汽车驾驶人转弯时,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若未礼让携带白手杖或导盲犬的视
障者通过,处2400元至7200元罚锾。1061214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712140182-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