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功德院遍地开花…公共汽车处怒“再贴就告”!

楼主: s911150 (yjhuang)   2017-12-02 07:59:50
功德院遍地开花…公共汽车处怒“再贴就告”!律师疑惑:这能告什么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201/1064126.htm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行政院长赖清德一席“功德论”引发民怨,青年团体为此发起活动替行政院“正明”
,将周边公共汽车站牌、路牌等改成“功德院”;对此,北市公共汽车联营管理委员会表示,
此举已然违法,若再继续贴,不排除提告。律师林智群闻言后也在脸书揶揄“呃!有
谁可以告诉我,这个可以告什么?我需要律师……!”
赖清德10月下旬在立法院接受备询时,表示消防员“捕蜂捉蛇”是“做功德的事情”
;随后又于11月24日指出,照服员月薪仅有3万,可以把工作看作是“做功德”,一
番晓以大义的“功德论述”引起社会群众一片譁然。
PTT有网友于30日晚间PO文爆挂,表示要搭乘公共汽车返家时,赫然发现原本应该写着“
行政院”的公共汽车站牌,竟遭人贴上贴纸改成“功德院”;不只是公共汽车站牌沦陷,就连
公共汽车路线图、捷运出口指引牌、捷运站内地图、人行地下道名称等等,全都被改成了
“功德院”,网友见了也笑称是“业力引爆”。
事隔一日,公共运输处出面呼吁,为利民众方便使用公共汽车服务,公共汽车营运路线及站名
均经核定后,由公共汽车业者所设置,提供民众搭乘公共汽车时使用,具有公共服务之性质,
切勿恣意破坏毁损站名牌及路线图内容。北市公共汽车联营管理委员会也发表声明,擅自
变更站名,造成民众搭乘公共汽车辨识困难,此举违反公益,且如此作法涉及破坏、毁损
及违反著作权法、民刑法相关规定,倘若再继续贴上“功德院”,将委请律师,不排
除提告。
作者: abcde509 (喇牙)   2017-12-02 09:24:00
本来就不该贴这的,应该要贴功德怨才是
作者: WeAntiTVBS   2017-12-02 09:42:00
作者: TsaoJJ (完全没有画面)   2017-12-02 12:07:00
毁损罪啊......你是律师吗?
作者: atb (Transition)   2017-12-02 12:43:00
“正明”是错字吗?
作者: sun12587 (S-Nothing)   2017-12-02 13:15:00
印象中可以轻易撕除的话可能不容易构成毁损罪吧
作者: foxbite (SyNC)   2017-12-02 15:05:00
毁损罪的构成要件是(1)毁弃、损毁(2)致令不堪使用,要(1)、(2)同时该当才会成立,而贴贴纸能撕下来,会不会该当致令一部或全部不堪使用,我是蛮怀疑的啦
作者: hicker (救护车专载笑到腹肌抽筋)   2017-12-02 17:09:00
要看后面的胶够不够黏了....
作者: YellowWolf (YW)   2017-12-02 17:37:00
推二楼站名牌XDDD
作者: WeAntiTVBS   2017-12-02 17:52:00
公共汽车处.....这标题也有点问题....都作古多久的单位了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17-12-02 19:06:00
看照片他连每张路线图也都一起改,其实对乘客来说还是找得到位置,这样算不堪使用吗?
作者: hicker (救护车专载笑到腹肌抽筋)   2017-12-02 19:34:00
不堪使用应该是指无法回复到之前状态这顶多只能算是误导而已用贴纸的话 把贴纸撕掉即可回复 不构成毁损罪但如果用笔涂改的话 得要整个更换 就形成毁损罪fox大的意思 应该是这样吧
作者: lina7inverse (杉森‧费西佛)   2017-12-02 20:22:00
2F XDDD 另,好久没用 http://data.but.tw/eki/ 喇~
作者: foxbite (SyNC)   2017-12-02 20:46:00
楼上h大没错呦,但通常这种小案子检察官不会起诉
作者: dantes1013 (dantes1013)   2017-12-02 21:05:00
如果公共汽车的站名播报系统被骇的话....站名改掉和其他地方或公共汽车上的路线图标示不同,建议以附站名型式,这样原来的字没遮到,说误导也没理由吧?
作者: ultratimes   2017-12-03 01:38:00
但如果检察官和法官肯帮忙,扩大法条解释就可以如果解释成 有一段时间不堪使用 就可以成立了吧
作者: kenny719 (Kenny)   2017-12-03 04:23:00
楼上 无罪推定原则不可能这样乱搞 你指的”帮忙”是有罪推定 那是独裁国家的做为
作者: taxlaw1991 (taxlaw91)   2017-12-03 08:32:00
谁去把265的行先档案改一下 土城/板桥 265 功德院
作者: watameki (犹罕)   2017-12-03 12:09:00
u大师不要不懂乱掰 刑法还扩大解释咧但这种抗议行为不可取 影响一堆用路人
作者: dantes1013 (dantes1013)   2017-12-03 13:02:00
w大,影响一堆用路人有依据吗?这次被改的是"当站"资讯并没有把所有包含公共汽车内部及任何提到的都"覆蓋"如此并没有影响到在"当站"查询往目的地之讯息"影响到一堆路人"是被带风向植入的"印象"吧?
作者: watameki (犹罕)   2017-12-04 01:24:00
对本地人是还好 对外地人或外国人你很能保证不受影响?如果没有因此受影响当然是好事 但也难保没人被影响到吧抗争手段很多 没有必要这样做 像我觉得今天那些剃光头的抗议方式 就是一种既能争取版面又不影响他人的手段
作者: dantes1013 (dantes1013)   2017-12-04 01:27:00
W大,因为您用了肯定句"影响一堆用路人",即表示您已知道有一堆受害者出现,所以才问"依据为何?"正如您后续的推文,是"可能有人受影响"才对"覆蓋站名"作法可议,但不能因此就"捏造"出一堆受害者至少迄今未闻有受害情形,何况还"一堆"
作者: watameki (犹罕)   2017-12-09 12:11:00
楼上观念实在很不可取,我就有遇到路人问路的这种不便大家都是看到骂几声就走了,非得要跟警察报案你们才会意识到严重性吗?我绝对支持政治意见的言论自由,但自由权行使也要以不妨碍他人自由为前提,贴纸根本就是乱搞。抗议者可以在旁边取标语牌,或者有人去剃光头都很好,因为不影响他人。
作者: relio (瑞哩欧)   2017-12-11 02:50:00
律师根本无知
作者: Wang251751 (Tsuenga)   2017-12-15 16:55:00
结果真的被罚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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