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无灯说遭打脸!阿罗哈6死车祸 检方发现前

楼主: shirochan (小白)   2017-09-13 12:40:06
无灯说遭打脸!阿罗哈6死车祸 检方发现前车有灯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698736?f=fcmpush
阿罗哈客运国道车祸酿成6死11伤,由于阿罗哈司机吴恊松供称为闪避前车才失控,检方
解出阿罗哈客车上的行车纪录器,发觉阿罗哈客运前方确有2辆汽车,虽有减速,但却是
属于正常行驶状态,而且后车灯也是正常开启。
检警在阿罗哈客运出车祸后,即根据国道高速公路局的即时路况影像,确定当时客运车前
确有2辆汽车,但从影像初步察觉,前方2车虽有减速,但并不是急减速。
警方了解,高速公路局即时影像因光线不足,只能由车灯光线,看出阿罗哈客运车前方有
2辆车,分别是1辆大车、1辆小车,可是看不出是哪种车,虽然在客运失控前,这2辆车有
减速,但是属于正常减速,从影像里暂看不出“急减速”或“逼车”现象。
桥头地检署昨天查扣客运车上的行车纪录器,解开行车纪录器内的影像,发觉阿罗哈前方
的轿车尽管有减速,可是是属于“正常行驶”,而且车后煞车灯也是正常开启,并没有如
客运车司机所说的煞车没亮的情形。
检警表示可能传唤客运车前的2车驾驶人了解行车状况,今天并将再传唤阿罗哈司机吴恊
松,了解案情。
作者: treasuredady (缺血爸爸)   2017-09-13 13:14:00
车内会有照司机的镜头吗?
作者: ultratimes   2017-09-13 13:21:00
哈哈,笔录不实,又多一条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囉
作者: neon7134   2017-09-13 13:39:00
就不要到最后是疲劳驾驶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7-09-13 14:21:00
u大师又再说什么...司机是公务员...?
作者: foxbite (SyNC)   2017-09-13 14:25:00
u大师民商公每一个能打,可以水桶吗
作者: ultratimes   2017-09-13 14:38:00
是使作笔录的检察官登载不实笔录啦
作者: zitting (就是我)   2017-09-13 14:52:00
树大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痴
作者: imjungyi923 (我是小旋风)   2017-09-13 17:40:00
公务员?
作者: JoshHoward5 (Dallas Mavericks)   2017-09-13 18:42:00
因为他是被告,所以就算不实陈述也不会有这个罪名哦
作者: ultratimes   2017-09-13 19:22:00
那是在法院陈述不实,不是检察官这边检察官 警察都是公务员啊重点是,八挂已经在讨论,说前车没开灯的证人,是否已触犯伪证罪了
作者: JoshHoward5 (Dallas Mavericks)   2017-09-13 19:37:00
证人是亲眼见证事情发生经过的人,不是在网络看过带子再发言就可以当证人………所以根本没伪证罪的问题……
作者: hicker (救护车专载笑到腹肌抽筋)   2017-09-13 19:39:00
伪证罪成立前提是为蓄意做伪证但若是认知与事实不符 或是印象模糊无法给出确切证词这要说是伪证就是强加之罪了最简单举例 两人在车内边聊天边开车 而在通过路口时未注意灯号已从绿灯切到红灯却依然通过 然后警察拦车开单两人都说刚刚是绿灯 但相机却显示是闯红灯 这算伪证吗??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7-09-13 20:12:00
算了啦.跟键盘法学专家认真就输了
作者: bwzhan (bwzhan)   2017-09-13 20:14:00
我也相信司机没有做伪证,前车车灯之所以没亮,是因为被阿囉哈撞坏车灯所以才没亮的,大家别怪司机了
作者: foxbite (SyNC)   2017-09-14 00:01:00
欸h大其实不用讨论伪证罪,不要被法盲误导,被告非伪证罪的主体适格还有u某有意见的话,我们来约一天,小弟很费学店法律系,但至少有跟正牌教授学过刑分,跟教授还算认识,我请他教教你如何
作者: ultratimes   2017-09-14 00:52:00
我没说被告有伪证罪啊我是说 那些指证历历 说前车没开灯的"乘客"而被告,虽然不会有伪证罪,但是虚伪的笔录仍会构成使公务员登载不实这条,算是检察官能用的手段之一另一个手法,就是先用证人传唤,让你用证人身分无法说谎,之后再转为被告,就是所谓的转职囉转职的手法在实务上还蛮常见的,检察官有自己玩法可以规避法律上的限制就是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421331
作者: Fiztcc (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   2017-09-14 03:51:00
U大师的法律程度之前领教过很多次了 各位当消遣轻松看看就好 那个对刑法的理解方式真的让我觉得可怕
楼主: shirochan (小白)   2017-09-14 09:42:00
U大的不能信
作者: foxbite (SyNC)   2017-09-14 10:39:00
哦所以你拿不合法的侦查程序来举例,还以为你要举个共同正犯间的伪证罪,真没水准,大家笑笑就好
作者: ultratimes   2017-09-14 12:09:00
新闻都说了 这样没违法,只是对犯人不公平但对社会而言,犯人本来就不需要什么公平,因为是犯人
作者: heibe (在屋顶唱着你的歌)   2017-09-14 12:56:00
什么?因为是犯人,就不需要公平?!某u这话快把我吓傻了!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7-09-14 13:46:00
说个笑话,u某谈法律这么会说,法学诸论拿多少分?u某
作者: Luftwaffe (德意志帝国空军)   2017-09-14 13:53:00
u大师的法律特色真恐怖.....
作者: ultratimes   2017-09-14 14:33:00
所以实务常在用的东西,很多学者才反对啊考试时当然是以学者意见为主,因为要拿分数但实务上不少检察官都这样玩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7-09-14 14:50:00
那又是依据哪个平均数来判定的呢?变异数又是为何?,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7-09-14 15:25:00
你考过高考?那你赶快把成绩单贴出来啊没有就不要在那边出一张嘴
作者: foxbite (SyNC)   2017-09-14 22:01:00
废话u很抱歉哦,我刑诉老师是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官馁,要不要我也帮你约时间,让你跟郭检察官发表一下高见,还有刑诉也会讲到伪证罪哦 嘻嘻没料就闭嘴
作者: imjungyi923 (我是小旋风)   2017-09-15 03:12:00
某u在说什么笑死你知道你说的话,在法律系的人眼里有多低能吗?
作者: ondin ( )   2017-09-15 03:49:00
无罪推定原则,对疑犯不公平是宪法问题大师是有罪推定,是对岸的玩法吧?
作者: Fiztcc (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   2017-09-15 06:11:00
说个笑话 犯人不需要人权 刑诉老师哭一片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7-09-15 07:43:00
反串也要有个限度,不是玩到最高点别人称大师自爽就以为不会有专家跳出来打脸
作者: ultratimes   2017-09-15 13:35:00
我都说对社会而言了,我没说在法律上没人权只是这个社会嘛...风评太差时连请律师,律师都不敢接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7-09-15 14:14:00
那也是社会要负责任的事zzz
作者: Fiztcc (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   2017-09-15 15:39:00
而且国家考试你以为真的只要懂学说就好? 一堆人背实务见解背心酸的吗?你不懂法律还是闭嘴不要出来丢脸
作者: foxbite (SyNC)   2017-09-16 00:04:00
哇 又转到社会现实呦,一下扯实务一下扯社会现实,你等等是不是要扯玄学,快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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