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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客团火烧车 桃检:驾驶酒测值高达1.075
Yahoo奇摩(即时新闻)– 2016年7月29日 上午11:36
国道火烧车意外酿26死,桃园地检署今天表示,经法医研究所鉴识游览车司机的血液、尿
液、胃分泌物,均检验出酒精成分,换成吐气酒精浓度高达1.075mg/L,确认为酒后驾车
。
依照警方取缔酒驾、违反公共违反罪嫌的标准,只要吐气酒精浓度达0.25mg,就已经超出
标准,但是游览车司机竟高达1.075mg,警方表示,“这已经是非常严重的酒驾肇事标准
”,“算是已经喝到茫的状况 ”。
国道2号往西2.8公里处,7月19日发生陆客团火烧车意外,造成24名陆客、台湾籍游览车
驾驶及导游,共26人罹难;来台处理后事的陆客家属在昨天中午已全数离台。
桃园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王以文今天中午针对侦办最新进度表示,经过法务部法医研究
所鉴验酒精及毒药反应,结果发现血液检出酒精215mg/dL(换成吐气酒精浓度达
1.075mg/L),尿液检出酒精207mg/dL,胃内容物检出酒精3708mg/dL。
另外,所有检体均未检出鸦片、安非他命、镇静安眠药及其他常见毒药物成分。
王以文表示,经过厘清司机生前行踪、用餐处及服用的酒类,确认有酒后驾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