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心类学》五别境心所之念心所

楼主: ykkdc (ykk)   2021-12-16 09:03:27
摘自:《心类学》21
讲者:促称格西
译者:法音法师
【显明五决定境或五别境之中的念心所的定义、分类及相关事相】
首先,略述第二类,五种别境──欲求、胜解、念、定、慧之中的第三种别境:“正
念心所或忆念心所”的定义或性相。
什么是正念心所或忆念心所的定义或性相?──此处所说的念是指,凡是对于已曾熟
悉之事物(例如已曾闻思修的法义教授,例如对于已曾闻思的戒律教授为所缘境),具足
不忘失而数数予作忆念、现行的不共作业者,就是念心所或忆念心所的定义或性相。
或说,凡是对于心续中之前已曾见过的事物、之前已曾决定过的事物、或者之前已曾
证得的事物,在自心相续中不但具足了不忘失,并且还能数数习近于别别所思惟之义的作
业者,就是念心所的定义。
换句话说,所思惟之义或所回忆的所缘境,只有在特别针对过去的境予作回忆或思惟
时,才有念心所的生起,至于对现在或未来之境,便没有安立念心所的生起之理。
那么,什么是念心所的作业呢?
所谓念心所的作业,是指唯一安住于当下已曾熟悉的、所思惟的法义上,而且具足能
够完全不动摇于其他所缘(不散乱到其他所缘)的作用,这就是念心所的作业(作用)。
显而易见的,从念心所的作业之义,便得以了知:念心所原来是作为三摩地或禅定的
所依。
为什么念心所可以作为三摩地或禅定的所依呢?──因为当修习三摩地或禅定时,能
修心(能够修习三摩地或禅定的心,属第六意知)对于所缘境,要能获得专注一趣或心一
境性之前的能生之因、助伴或所依基础,必须具足正念的缘故,为此才安立念心所,是作
为三摩地或禅定的所依。
何谓三摩地?──所谓三摩地,是指能缘心(例如第六意知的心、心所当中)对于所
缘境具足专注一趣、心一境性的心所,就称为三摩地。(三摩地属五别境心所的定心所)
究实说来,念心所,并不单单只是作为三摩地或禅定的所依而已,在我们生活中造作
任何事情时,如果心中具有坚固的正念力──无论是学习任何法门或是在工作领域上进修
学习──就能够易于铭记在心,不易忘失,更能成办所欲求之事。(置心一处无事不办)
相对的,如果心中不具正念力,妄念极重,无法忆持于心,甚或语无伦次不知所云,
这种情况,如果遇到诤讼而上法庭时,可能由于妄念处于劣势而败诉,因此无论是世间法
或出世间法,具足正念显得十分重要。
再予集摄而说,念心所的定义,是指凡是具足了数数习近于各自所思惟之义的作业者
、作业心所,就是念心所。由于各自前所思惟之义与之前已曾熟悉的事物同义,所以提到
数数习近,习近的对象也只有之前各自所思惟之义,这样说来,念心所予作思惟的境或所
思惟之义只有过去之境,而现在之境、未来之境,念心所并不会加以思惟,于此在定义中
已有明确安立。
那么,当忆念过去之境时,有没有根识为本质的念心所呢?或根识有没有忆念过去之
境呢?──有的,因为根识是心王(根识即前五根识,例如眼识心王、耳识心王),既然
根识是心王,必然有和根识心王同俱相应的五别境,所以当忆念过去之境时,可以有根识
为本质的念心所。
如果是这样,那么根识为本质的念心所,如何忆念过去之境呢?譬如和执瓶眼识(眼
识心王)同俱的念心所──当生起执瓶眼识为本质的念心所时,必须对于过去(眼识)已
曾见过的瓶子极为熟悉、已经见过,且在不忘失的情况下才产生的回忆(例如执瓶眼识的
第二刹那),因此,就这个角度来说,执瓶眼识为本质的念心所,也应该安立为回忆识。
一般所谓的回忆识,是指分别心(属第六意识)为本质的,譬如这是什么?那是什么
?我们曾经怎样?我们曾经那样?这是一般分别回忆心所的说法。
但是,就七种心类之中的再决知来说,再决知区分为:无分别的再决知和分别的再决
知,如此一来,正念显然就不一定只是分别心了,就像再决知的回忆识,有分别和无分别
二种一样。(眼识、耳识等前五根识属于无分别心,第六意识包括分别心、无分别心。)
可是在学界中,譬如在克主杰仁波切的著作中有说,再决知只有分别心,如果是这样
,就会成为再决知的回忆识只有分别,没有无分别。如果依据其他学者的主张,则认为可
安立无分别的忆念识,如上所说毕竟也有根识为本质的无分别忆念识。
总而言之,总的忆念识、总的念心所本身,并没有区分为分别和无分别,如果将总的
念心所区分为分别心为本质的忆念识、或念心所、以及无分别心为本质的忆念识、或念心
所,就会成为定格归类之失;如果就个别的忆念识、或念心所,那么区分为分别心和无分
别心,应是可以成立的。
如果是这样,作为三摩地所依的念心所是分别,还是无分别?
答:总的三摩地本身,并没有分别心和无分别心的区分;但是若就个别的三摩地来说
,就有分别心和无分别心的区分,
譬如和见道无间道同俱相应的三摩地,就是无分别为本质的三摩地(见道无间道属于
圣者第六意知见谛无分别智的无分别心,此时第六意知的心、心所,包括与第六意识心王
同俱相应的五种别境心所都是无分别的觉知,所以此时别境心所的三摩地心所属无分别心
),也因为如此,作为总的三摩地的所依的念心所,就不能有分别心或无分别心的区分;
相同的道理,若就个别的念心所来说,则可区分为:分别心为本质的念和无分别心为
本质的念,就像和见道无间道同俱相应的三摩地,就是无分别为本质的三摩地一样。
【关于五别境或五决定境之中的念心所的分类及其事相,可分为二:】
第一种:染念心所,
就是具足持续安住障碍的念心所(没有办法持续安住于所缘境的念心所),譬如染污
品所摄的具有沉没或掉举随一所干扰的念心所,这样的念心所就安立为染念心所的事相。
第二种:非染念心所,
就是不具足持续安住障碍的念心所(能够持续安住于所缘境的念心所);非染念心所
,又可内分为二类:
1.有沉没、掉举动摇的念心所,譬如闻所成和思所成的念心所,这样的念心所就安立
为有沉没、掉举动摇的念心所的事相。
(昏沉、掉举有是烦恼所摄,为何安立“沉、掉动摇的念”是“非染念”?这样的分
类是以“念”的角度而作区分。“昏沉”(沉没)是“痴”分所摄,可说是类似“痴”的一
个心所;掉举是“贪”分所摄,可说是类似“贪”的一个心所。如《菩提道次第广论》中
说,昏沉、掉举的分类,有粗分和细分,粗分的部分属染污所摄,细分的部分属非染污。
如“九住心”之“第七住心”的昏沉、掉举是细分。未修九住心及修九住心的前面部分(
九住心的第一住心至第六住心),心续中的昏沉、掉举都是粗分的部分,属染污所摄。)
2.没有沉没、掉举动摇的念心所,譬如由第九住心所摄持的念心所、以及由奢摩他和
毗婆舍那各别所摄持的念心所(正式的奢摩他、毗婆舍那是第九住心之上,已得初禅近分
以上所摄),这样的念心所就安立为没有沉没、没有掉举动摇的念心所的事相。
如上已简单解说了欲求心所、胜解心所及念心所的定义、作业、分类及相关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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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51心所,《百法明门论》:“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种,分为六位:一、遍行有五;二
、别境有五;三、善有十一;四、烦恼有六;五、随烦恼有二十;六、不定有四。”
<心类>心、心所,心王与心所相应。51心所分为六类,第二类的五种别境心所:欲、
胜解、念、定、慧。六道有情、阿罗汉、菩萨、佛圣者的心续中都具有这五种别境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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